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江川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江政办通〔2022〕15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09:47:45
收藏
详情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玉溪市江川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改革实施 方案(试行)的通知区直各有关单位:

《玉溪市江川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已经三届区委常委会第 58 次会议、三届区人民政府第 10 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 年 8 月 2 日玉溪市江川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改革实施方案 (试行)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出租车行业改革,合理疏导价格矛盾,促进我区出租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升江川区城市文明形象,改革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运行机制,转变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模式,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综合考虑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定位、运营成本和本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合理因素,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有效推进我区巡游出租汽车计程收费工作顺利开展。

二、保障措施

(一)领导小组

为顺利推进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改革工作,决定成立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陈 伟 副区长

副组长:李汝林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金家红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乘风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任民 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组长

杨家乙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李 能 区工业商贸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李红梅 区财政局副局长

胡文兴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俊松 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孟 斌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黄亚波 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宋泽彦 市公安局江川分局治安大队长

付继坤 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李金权 区司法局综合股股长

王 芳 区交通运输局法律顾问

史润清 江川区润清出租汽车运输服务中心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交通运输局,由胡文兴兼任办公室主任,黄亚波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由杨玫、郑佳、陈伟(区交通运输局)、保西南组成,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二)日常管理

由江川区润清出租汽车运输服务中心根据江川实际,制定巡游出租车计程收费运营规则,纳入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和江川区润清出租汽车运输服务中心依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 2021 〉 16 令和《江川区出租车计程收费运营规则》进行管理,依法查处有表不打、相互议价等违规行为,确保江川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改革取得实效。三、运行方法及机制

(一)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名称及收费时段

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包括:起步价、里程价、等候费、空驶费、通行费。

收费时段分为日间收费和夜间收费。日间收费时间:早 6:00 时—晚 22:00 时;夜间收费时间:晚 22:00 时—次日早 6:00 时。

(二)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运行机制

1. 日间运价。

( 1 )营运里程 1.5 公里内执行起步价,起步价为 5.00 元。( 2 )营运里程超过 1.5 公里,在起步价的基础上加收里程价,超出部分的里程按每公里 1.60 元计算里程价。在执行中一公里分两次加价, 500 米以内(含 500 米)按 0.80 元加价, 500米以上至 1000 米按 1.60 元加价。

( 3 )停车等候超过 5 分钟,计收等候费,每 5 分钟加收

1.00 元等候费。等候超出 5 分钟时段分两次加价,加价金额为 2分 30 秒以内(含 2 分 30 秒)加价 0.50 元, 2 分 30 秒以上至 5分钟,按 1.00 元加价。

( 4 )营运里程超过 3 公里,在起步价和里程价的基础上加收返程空驶费,超出部分里程按每公里 1.00 元加收返程空驶费。在执行中一公里分两次加价,加价金额为 500 米以内(含 500 米)加价 0.50 元, 500 米以上至 1000 米按 1.00 元加价。

( 5 )通行费按实际支出费用收取。

2. 夜间运价。

( 1 )营运里程 1.5 公里内执行起步价,起步价为 6.50 元。( 2 )营运里程超过 1.5 公里,在起步价的基础上加收里程价,超出部分的里程按每公里 2.40 元计算里程价。在执行中一公里分两次加价, 500 米以内(含 500 米)加价 1.20 元, 500 米以上至 1000 米按 2.40 元加价。

( 3 )停车等候超过 5 分钟,计收等候费,每 5 分钟加收2.40 元等候费。在执行中每 5 分钟时段分两次加价,加价金额为 2 分 30 秒以内(含 2 分 30 秒)加价 1.20 元, 2 分 30 秒以上至 5 分钟按 2.40 元加价。

( 4 )营运里程超过 3 公里,在起步价和里程价的基础上加收返程空驶费,超出部分里程按每公里 1.40 元加收返程空驶费。在执行中一公里分两次加价,加价金额为 500 米以内(含 500 米)加价 0.70 元, 500 米以上至 1000 米按 1.40 元加价。

( 5 )通行费按实际支出费用收取。

(三)巡游出租汽车计价器设备

江川区巡游出租汽车统一安装和使用计价器,计价器品牌型号由企业自主确定。计价器应当符合《出租汽车计价器检定规程》( JJG517-2016 )等国家相关产品技术标准,符合相关的产品质量保证,具备发票打印功能,满足我区实际使用需求。

(四)实施时间

《玉溪市江川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于 2022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

四、附则 ( 相关名词解释、说明 )

起步价:在一定里程内收取的基准价格。

里程价:按照里程多少收取的费用价格。

等候费:正常行驶中,因非不可抗力因素停车等候而产生的费用。

空驶费:超出一定里程范围,按照相应里程收取出租车返程空驶费用。

通行费:巡游出租汽车行驶通过收费桥梁、桥涵、隧道、公路、摆渡等而产生的费用。

本方案的相关述语概念由江川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温馨提示: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大牛工程师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3.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系统 大牛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