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民发〔 2022 〕 18 号
镇雄县民政局
关于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反诈的 工作方案各乡镇(街道)民政机构,各养老机构、局机关有关股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反诈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反诈风险防控处置力度,全力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因诈骗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老行为,推动构建养老领域防诈反诈防控长效机制,切实守护好老年人 “ 养老钱 ” ,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让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促进老年人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通过摸底排查、宣传发动、打击整治等方式,全面彻底摸清已经投入使用的、未经登记擅自以养老服务名义开展活动的场所和各种针对分散特困供养对象及其他 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诈骗行为,切实掌握养老服务场所及老年人存在的防诈反诈风险隐患底数情况,配合公安等部门依法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行为,为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对象
现投入运营的养老机构(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经营范围包括养老服务、居家服务等业务的机构;未经批准登记擅自以养老服务名义开展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其他 60 岁以上老年人。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深入开展摸底排查。 一是排查机构。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县已备案养老机构、经营范围中含有养老服务业务的机构、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定期进行排查,坚决不留任何空白和死角,确保排查全面、彻底。二是排查分散供养对象及其他 60 岁以上老年人。通过日常的走访探视,充分了解分散供养对象及其他 60 岁以上老年人是否接到关于养老服务方面的诈骗电话、信息及宣传资料,是否已经向诈骗机构或个人实施了转账或非法集资。引导老年人积极主动提供诈骗机构或个人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违法犯罪线索,为开展精准有效打击提供可靠依据。
(二)深入开展宣传发动。 各养老机构要将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反诈知识纳入学习教育计划,每月至少集中组织开展1 次防范养老诈骗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街道)民政机构要充分利用 “ 一月一走访、一月一动态 ” 的时机,用好用活社工力量,通过印发宣传册、上门宣讲、张贴标语、开设专栏等灵活多样形式,深入推动 “ 防诈反诈 ” 宣传进(社区)村组、进超市、进广场,并通过入户走访,对老年人 “ 点对点 ”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主动揭露养老诈骗的 “ 套路 ” 和惯用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编密织牢老年人及家人的防诈反诈风险意识,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深入开展打击整治。 要畅通举报平台,县级设立打击整治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反诈举报平台,举报电话:0870-3133161 ;各乡镇(街道)民政机构同步设立信访举报电话,确保受骗老年人有畅通的举报渠道。对举报受理的诈骗信息及通过排查发现线索的,县民政局将及时移交并配合好公安机关进行打击整治,让实施诈骗的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 为扎实做好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反诈风险防控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养老服务工作的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养老服务股、各乡镇(街道)民政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整治养老服务防诈反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养老服务股,养老服务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发挥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线索移交、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办公室负责各项材料的草拟,排查线索及宣传信息收集,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开展进度情况,扎实有序推进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反诈工作。
(二)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打击整治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反诈是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各乡镇(街道)民政机构、局机关有关股室要充分认识打击整治防诈反诈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打击整治养老服务防诈反诈纳入 2022 年度民政工作重点,从维护社会稳定、提升幸福指数的大局出发,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克服畏难情绪,全力以赴,重拳出击,全面遏制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反诈的高发多发态势,切实维护老年群众财产安全,回应人民群众呼声、守护好老百姓的 “ 养老钱 ” 。
(三)用好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发动。 各乡镇(街道)民政机构、养老机构及局机关有关股室要以宣传打击整治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反诈政策要求、知识为重点,通过制发宣传册页、张贴宣传标语、进行宣传教育等形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线上宣传渠道,以及办公区域宣传栏、小区物业宣传栏、村(居)民小组公示栏等线下平台进行大力宣传,在线上线下形成最广泛的宣传战线,使养老诈骗人人喊打、无处遁形。畅通防诈反诈举报平台,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扩大宣传效应,有效回应群众诉求,提升老年人防诈反诈能力。
(四)统筹谋划推进,及时报送信息。 各乡镇(街道)民政机构、养老机构及局机关有关股室要统筹推进摸底调查、宣传发动、打击整治等环节,要按照深入摸底排查、加强宣传教育、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形成整治氛围、强化打击整治等程序,统筹压实推进,全面掌握底数情况,集中力量对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反诈开展规范整治。排查、宣传和打击整治要相互贯穿,做到边摸底排查、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要安排专人做好日常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简报宣传等工作。每月底向县民政局报送开展摸底排查和宣传发动情况(含摸底排查主要做法、宣传图片资料等情况)及《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反诈排查表》,未发现线索的实行零报告;若发现线索的,及时通过刻录光盘形式报送;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将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反诈工作开展情况(含主要做法、典型案例、困难问题、意见建议等情况)到县民政局。
联系人:杨贵,联系电话: 0870-3133161 。
附件:镇雄县民政局养老服务领域防诈反诈线索排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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