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统计局关于印发《曲靖市提升统计质量 三年行动计划( 2022—2024 年)》的通知各县(市、区)统计局、经开区经发局,市局各科(室、中心、队):
现将《曲靖市提升统计质量三年行动计划( 2022—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曲靖市统计局
2022 年 6 月 24 日
曲靖市提升统计质量三年行动计划
( 2022—2024 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以及《云南省统计局贯彻落实 < 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 > 实施方案》(云统发〔 2022 〕 7 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曲靖市系统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力开展抓落实促跨越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 2022 〕 15 号)精神,深入开展统计监测分析、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增强统计服务意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切实提升统计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省第十一次、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全市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动员大会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优化统计服务,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切实提高统计质量,为曲靖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二)总体目标
2022—2024 年通过统计质量提升建设年、巩固年、提升年三年时间逐步实现全市统计质量大幅提升。
2022 年为建设年,主要采取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加强基层统计人员教育培训、健全完善数据质量控制评估办法、切实推进统计规范化建设、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推动政府统计与部门统计的合作共享、提升统计服务能力、着力打造统计品牌等措施,为统计质量提升行动起好步、开好局。
2023 年为巩固年,在建设年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全市统计系统采取自查与督察相结合方式,查找问题和不足 , 理清整改思路 , 边查边纠 , 进一步巩固建设成果。
2024 年为提升年,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统计质量,各项工作都有显著提高,使全市统计质量处在全省领先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建设高质量统计队伍。 市、县统计局分别加强对县级及县级以下统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并将所需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制定培训计划,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创新培训方式,拓宽培训渠道,以统计基础知识、数据来源解读、统计指标变化为突破点,不断丰富培训内容,有针对性开展培训,积极构建干部培训新模式,将培训工作向基层统计业务人员倾斜,不断培养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持续开展“统计大讲堂”,以科室为单位,一月一期,不仅为全局干部职工搭建一个学习交流、展示自我的平台,更为提高干部队伍综合能力素质,不断提高统计工作和服务水平,扎实推进提升统计质量行动走深走实。
(二)狠抓常规统计,健全完善数据质量控制及评估办法。组织实施好农业、工业、投资、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服务业等常规统计调查。严格执行统计数据评估、报表审核制度,对调查、汇总数据实行联合分析评估,认真组织实施常规统计调查和专项调查工作,加强数据报送的“事前、事中、事后”质量审核,落实落细各专业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加大数据上报期间随报随审力度,有针对性地加强各专业指导、审核、评估等管控工作,进一步规范数据质量管理。在各专业制定完善相关数据质量控制及评估指标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各专业数据经评估后反馈的时间、形式。
(三)建立电子台账,完善数据源头管理机制。 市、县统计局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推动企业建立电子统计台账。县统计局工作人员要督促指导企业使用电子统计台账,帮助解决企业建立电子统计台账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企业应当配置计算机设备和网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统计机构要求建立企业电子统计台账。乡镇、村应当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统计工作台账,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统计原始记录与真实统计业务相一致、统计台账与原始记录相一致、统计报表与统计台账相一致,真实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力争实现2024 年全市“四上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全覆盖。
(四)统筹谋划推进,做好普查调查工作。 持续做好“七人普”资料开发、课题研究和资料编印出版等后续工作。 2023 年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要按照国家及省统计局部署要求,加强普查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工作建议,及时编制经费预算,落实人员、物资、技术等普查条件,研究制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宣传实效,积极营造良好的普查舆论工作氛围,严格贯彻执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依法普查,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做好普查公报的撰写发布工作及相关资料开发。组织实施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公路运输能源消费调查等专项统计调查工作,配合实施全市妇儿两纲监测工作。
(五)推动合作共享,构建“大统计”格局。 坚持重心前移,变事后统计为事前联动,构建统计部门牵头、部门分工负责、各级上下联动、调查对象依法参与的大统计格局。加强统计数据管理,推进部门间统计数据共享,提高统计数据的时效性。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牢固树立全市统计工作“一盘棋”思想,切实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增进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基础数据的全行业统计及监测分析,加大对部门统计工作的联系、协调和管理力度,有效发挥部门统计的应有作用。及时预警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 提升部门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六)加强监测分析,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完善和充实《统计月报》《曲靖统计》《统计公报》《曲靖领导干部手册》《统计年鉴》等常规实体统计产品。围绕行业热点、难点、特点加强调研,开展专题分析,进一步体现和增强统计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超前性。牢牢把握统计监测工作服务经济运行的着力点,结合曲靖实际,紧扣市委、市政府重要部署,客观科学监测政策措施落地效果,提出务实之策。深度挖掘地区宏观经济与各行业数据现状,撰写高质量的统计分析、统计信息等,深度分析全市各行业、产业发展趋势,并提出合理意见建议,更好的服务宏观决策。延伸服务,扩大层面,组织编撰“喜迎二十大”系列分析报告。
(七)优化统计服务,着力打造统计品牌。 开通“数说曲靖” M号和数说曲靖微信公众号,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运行好“统计信息”板块,随时查询曲靖市最新月度、年度主要统计数据 ; 及时发布最新统计信息、公报等统计产品;进一步拓宽统计数据的查询渠道;开展数据解读 , 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加强宣传统计工作,普及统计知识;做好公众服务和舆论引导。将统计产品和统计服务延伸到更广阔的空间,更好地为社会提供全方位的统计服务,进一步扩大统计影响,拉近统计部门与社会公众之间的距离,增强政府统计的公信力。
(八)夯实基础工作,推进规范化建设。 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充实乡镇、街道、社区统计人员力量,解决“统计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基层统计队伍管理,保持统计人员相对稳定,让学习培训常态化,建立健全基层统计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各县(市、区)统计局业要加强国民经济核算有关基础数据资料的管理,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经济普查资料为基础,及时从编办、民政、市场监督管理、司法等登记管理部门取得单位的新增、变更、注销信息,配合曲靖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加强名录库动态维护管理,由市、县、乡三级统计人员加大对法人单位及产业活动单位的核查力度,撰写名录库分析报告,力争三年达到名录库业务全面延伸到乡(镇、街道)。
(九)强化依法统计,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 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充实执法力量,提高统计执水平。深入学习《监督意见》精神,吃透精神实质,扎实有力抓好贯彻落实。强化统计执法监督职能,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力度。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突出提升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确保统计法律底线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认真做好统计法治宣传工作,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数据核查、执法检查等方式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敬畏度,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环境。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调。 统计质量提升是全市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县(市、区)统计局务必要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强烈的使命担当把工作抓到实处,抓出成效。市统计局负责全市统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县(市、区)统计局对本级统计质量负责,制定本地区统计质量提升办法并抓好具体实施。
(二)营造良好氛围。 要大力宣传统计质量提升活动,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需通过网络平台,开辟专栏介绍宣传各级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编发简报进行动态报道,促进经验交流,宣传先进典型。
(三)务求工作实效。 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于统计质量提升工作始终。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组织协调和工作力度,加强与县级统计部门、统计调查对象的沟通交流、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不回避矛盾,不推诿责任,推进统计质量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附件:曲靖市提升统计质量三年行动计划( 2022-2024 )任务
清单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