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临国资发〔2022〕52 号临沧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提升市属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
力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属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创新发展的指示要求及《临沧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 年)》工作要求,进一步激发创新动能支撑产业发展,提高市属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助推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市国资委制定了《提升市属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 年6 月10 日
临沧市国资委关于提升市属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创新动能支撑产业发展,提升临沧市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现就提升我市市属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人才强市战略,创新体制机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创新体系,提高创新能力,激发创新动能,加快数字化转型,着力打造创新型国有企业,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资本链三链融合,全面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培育,率先为优化区域创新生态和创新型临沧建设做出示范,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引领,推动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双轮驱动。以体制机制创新推动科技创新,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创新发展的战略谋划和总体设计,促进创新资源集聚,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突破瓶颈制约,激发创新活力。
——坚持需求导向,促进政府引导和市场配置资源相结合。建立健全有利于国有企业创新发展的组织体系、政策体系和服务机制,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行业研究和市场分析,精准高效配置科技创新资源,激发市属国有企业创新发展内生动力。增强企业间协同联动、优势互补,推动企业联合形成合力,培育增长新动能。
——坚持服务大局,支撑国家、省、市重大战略实施。强化服务国家、省、市重大战略的工作导向,围绕“绿色能源牌、绿色食品牌、健康生活目的地牌”打造、重塑支柱产业新优势、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快建设“数字临沧”以及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切实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
(三)主要目标
建立健全特色鲜明、要素集聚、活力迸发的国有企业创新体系和创新机制;力争打造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和新产品方面有所突破;力争在培育产业链重要节点“专精特新”企业方面有所突破。推动市属企业在绿色能源、绿色食品、现代物流、数字经济、新型基础设施、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重点产业和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有所提升,力争成为全市创新驱动发展的主力军和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先锋队。
二、重点任务
(一)鼓励建立新型研发机构。 鼓励市属国有企业联合省内外科研机构、院校、企业等各方力量,合作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独立法人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其融合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以及公共研发服务等。建立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库、孵化器,积极优化审批程序,加快引进培育一批国内领先、特色鲜明的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在科研模式、评价体系、薪酬体系、人才引进、职称评定、内控制度等方面开展制度创新,先行先试。
(二)加快创新平台建设。 支持市属国有企业牵头或参与特色植物提取、生物医药、绿色载能等产业创新实验室建设,支持工业、交通、建筑类、农业类市属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组建研发队伍、搭建研发平台,巩固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
(三)加强产业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支持有条件的市属国有企业,以共同利益为纽带、市场机制为保障、联合行业上下游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基础上,组建更加紧密协作的创新联合体,围绕主业,突出技术创新,瞄准代表本行业、本领域的尖端科技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确立重大科技项目,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
(四)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创新能力跃升行动。 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稳定增长,鼓励企业设立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研发准备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取得成果后,可按照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规定对核心骨干人员实施奖励,奖励资金单列,不受当年本企业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本企业工资总额基数。
(五)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加强内部培养和外部引入力度,加快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创新能力强的骨干人才队伍。对急需紧缺、业内认可、业绩突出的极少数科技人才探索实行年薪制,工资总额单列管理。各企业灵活规范人才业务支出和履职待遇,有条件的企业可建立“首席专家制”。通过“兼聘兼薪”等方式吸引科技领军人才,在申报各级财政科技计划、人才引进、创新载体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分配等方面,与高校、科研院所享受同等资格待遇和扶持政策。科研人员以市场化聘用方式,参照国家最新政策,灵活实行用人方式。
(六)加大科技创新资金支持力度。 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建立创投基金,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支持有能力的企业与相关部门共同设立政府—企业应用基础研究联合基金,深化重点领域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用好用足国家、省、市各项科技创新激励政策和财税政策,积极争取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支持。
(七)实施市属企业数字化转型。 支持市属企业着力夯实数字化转型基础,制定数字化转型总体规划、路线图和年度重点任务推进计划,加快产业数字化创新和数字产业化发展,打造行业数字化转型示范样板,挖掘应用场景,利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在产业发展、市场应用和技术研发等方面,从传统模式向数字智慧化模式转变。市属国有企业实施的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在工资总额分配时予以适度支持。
(八)建立风险分担机制。 建立健全符合科研项目规律和特点的评价机制,建立鼓励创新容错机制,在充分评估的基础上,允许项目以“失败”结题,对尽心尽力研究但难以避免失败的项目容纳接受。支持有条件的市属企业设立科技天使基金,以市场化原则优先发展绿色能源、数字经济、生物医药、新材料、大健康等重点领域,充分利用融资风险分担等市场机制,有序建立创新项目风险防控机制。
(九)深化对外合作创新。 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参与引进名校战略,加强与省内外一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合作,大力开展以企业为中心、以技术为纽带、以项目为载体的产学研结合,建立合作长效机制。鼓励市属国有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挂钩合作机制,开展“双向兼职”,试行“双导师”制。
(十)提高创新管理水平。 明确科技创新作为市属国有企业的核心战略,支持市属企业加强自主创新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创新驱动能力。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支持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做大做强,培育一批制造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企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层面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自主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自主创新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进自主创新工作。健全企业会商机制,实现资源配置和科研力量协同,全面激发各级部门和下属子企业创新动能。
(二)营造创新环境。 市国资委鼓励市属国有企业之间、企业与高校之间、企业与科研院所之间加强交流合作,提高企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集中各自优势,联合集智攻关,实现成果共享。
(三)发挥典型带动和示范作用。 鼓励大胆创新、宽容失败。遵循产业技术创新规律,探索企业技术创新的长周期评价考核机制,鼓励企业经营者和技术人员着眼长远、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及时总结市属国有企业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广企业自主创新先进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