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文山州深化
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教体发〔 2022 〕 9 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属各学校: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文山州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 年 4 月 28 日
文山州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
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党委领导和政府主导作用,深化体教融合。现根据云南省体育局和省教育厅印发的《云南省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实施意见》(云体发〔 2022 〕 1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一)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面向全体学生,开齐开足体育课,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教会学生终身锻炼的方法。
(二)结合“双减”和“五项管理”。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训练和竞赛活动,提高学校体育场地和体育器材的使用率,扩大校内、校际体育比赛覆盖面和参与度,组织冬夏令营等选拔性竞赛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加强大中小学军事训练,提升青少年国防意识和军事素养。
(三)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学校。丰富学校体育活动,为学校体育活动提供指导,普及体育运动技能。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学校,为缺少体育师资的中小学校提供体育教学和教练服务。
(四)大中小学在广泛开展校内竞赛活动基础上,围绕足球、篮球、排球、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等项目组建学校代表队,尤其是各级各类项目试点学校及体育后备人才学校要加强训练队的建设,积极参加区域内乃至全州全省的比赛。对建设情况优异的学校,在体育教师、教练员培训等方面予以适当激励。
(五)完善学校体育课程体系。以培养学生健康意识、健身兴趣、养成习惯、掌握运动技能、增强学生体质为主线,形成小学兴趣化、初中多样化、高中专项化和高校专业化的体育课程体系。鼓励学校积极开展边疆少数民族特色的体育课,充实丰富课程教学和校本课程开发。特殊教育学校要结合实际,开展适合残疾学生的体育教学活动。
(六)加快高等院校和体育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文山学院要优化专业设置,加强体育专业职业技能培训和体育科学研究,加大教练员、体育教师、退役运动员、裁判员的培养力度;支持文山州体育职业学校建设,加快中小学校青训教练员队伍培养。
二、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
(七)健全青少年体育赛事管理机制。结合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的安排,组织州级青少年学生体育赛事,优化项目布局,统筹安排赛事计划,依托学籍管理和运动员管理系统,严格运动员资格审查,共用裁判员信息系统,规范竞赛组织标准,调整奖项设置。依法开展反兴奋剂工作,加强青少年竞赛裁判员管理工作,加大赛风赛纪整治力度。
(八)整合学生和青少年体育赛事。整合学校比赛、 U 系列比赛等各级各类青少年学生体育赛事,建立分学段(小学、初中、高中)、跨区域(乡镇、县、州)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州级以及县(市)级每三年举办一次学生(青年)运动会。县(市)之间主动加强联动,创建以打造足球、篮球、排球项目为主的“高铁沿线”、“边三县”等模式的月赛、季度赛、年度赛等多形式的联赛活动,积极承办省内外高水平体育赛事。
(九)加强学生体育协会和体育社会团体的建设。州级成立文山州学生体育协会,鼓励各县(市)成立学生体育协会,各级教育体育局是学生体育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各级各类学校要面向全体学生组建不同项目的体育社团或俱乐部,学校要开放设施,提供设备,让每名学生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项目。学校要在场地、师资、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为开展训练、竞赛活动提供便利。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协会、学生体协等社会体育组织举办青少年单项体育竞赛,逐步建立主体多元、形式多样、覆盖面广、满足不同青少年群体需求的多元化体育竞赛体系。
三、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
(十)积极创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按照“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模式,整合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体育特色学校。研究制定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评定标准,扩容原有项目,建立赛事体系。州教育体育局定期开展州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的评定和创建,共同完善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的竞赛、师资培训等工作。支持优秀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立运动队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挥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
(十一)开展青少年冬夏令营相关活动。以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为主要对象,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利用冬夏令营和阳光体育大会,组织体育教师、教练员和学生体育技能培训,提高我州师生体育素养和运动水平。
四、深化体校改革
(十二)推进体校改革。明确体校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加强县(市)级体校建设,健全各级体校职能,在突出体校专业特色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任务的同时,推动建立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逐步配备复合型教练员保障团队。充分利用体育场地和人力资源,加强与中小学校合作,鼓励体校教练员参与中小学体育课教学和课后服务,为学生提供专项运动技能培训服务,并按规定领取报酬。
(十三)加强体校文化教育。配齐配足配优文化课教师,提高文化课教学质量,严格执行赛前运动员文化测试制度。鼓励体校与中小学校加强合作,为青少年运动员提供更好教育资源,创造更好的教育条件,不断提高其文化教育水平。
(十四)健全体校保障机制。严格落实体校教育经费,切实保障体校教师待遇,确保体校教师在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方面相应享受与当地普通中小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同等待遇,合理保障工资薪酬。
五、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
(十五)畅通体育教师教练员入职渠道。落实《学校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修订实施《文山州优秀运动员升学就业办法》,为优秀退役运动员进校园担任体育教师创造条件,探索先入职后培训机制。在大中小学校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优先聘请退役运动员担任。
(十六)配齐配足学校体育教师。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的体育教师配备标准,鼓励体育教师担任班主任,学校根据实际设置体育副校长。
(十七)完善体育教师和教练员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将学校安排的课后训练、课外活动、指导参赛和走教任务计入体育教师、教练员工作量,并根据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竞赛成绩,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和职称评聘中给予倾斜。
六、强化政策保障
(十八)完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根据《文山州优秀运动员升学就业办法》,为有体育特长的学生创造发展空间,健全“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成长”的联动机制,由小学、初中、高中组成对口升学单位,开展相同项目体育训练,加强各级学校训练项目的有序衔接,解决体育人才升学断档问题。
(十九)加强场地设施共享利用。充分使用存量土地和房屋、绿化用地、地下空间、建筑屋顶等兼容建设体育场地设施。政府和学校主导,健全保障机制,加强监督管理,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向学生和青少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鼓励利用场地设施创建或引入社会体育组织,提供更多公益性体育活动。
(二十)营造青少年体育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对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重视和支持青少年体育的良好氛围。鼓励家长积极参与青少年体育文化活动,培养家庭体育文化。强化体教融合示范引领,推广传播典型经验做法。
七、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州级成立由州政府办公室、州教育体育局牵头,州直相关部门参与的青少年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州政府决定。
(二十二)强化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优化教育、体育支出结构,积极支持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大体育彩票公益金支持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青少年体育活动及相关工作给予支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支持青少年体育发展,吸引社会捐赠,多渠道增加投入。
(二十三)加强执法监督。加强对各类体育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和检查,促进校内校外体育教育的正常发展。
(二十四)建立督导机制。将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工作列为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县(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体育职责的评价内容,对体教融合中涉及全民健身、竞技体育的问题严格督导考评,对执行不力的严肃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