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贯彻落实全省中医药大会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怒政办函〔2022〕18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09:4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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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怒江州贯彻落实全省中医药大会

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怒政办函〔 2022 〕 18 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中医药大会精神,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怒江州贯彻落实全省中医药大会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牵头部门请于每季度末将贯彻落实情况反馈州卫生健康委,由州卫生健康委梳理汇总后报州人民政府。

2022 年 4 月 21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怒江州贯彻落实全省中医药大会

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一、在产业发展上有突破

(一)做实基地

在稳定种植面积基础上,大力实施道地中药材种植扩增计划,依托中药材优质种质资源,建立 500 亩道地优势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建立 10000 亩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推进“定制药园”提质增效,把怒江打造成滇西北优质中药材原料生产基地。 (州农业农村局、州科技局、州林草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做大企业

实施中医药企业培育计划,突出龙头企业带动作用,鼓励龙头种植企业向生产企业转变。到 2025 年,力争培育 1 家龙头医药企业,积极推动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同时积极培育医药领域的省级专业精特新“成长”企业。强化服务意识,推动“策划包装—招引落地—项目建设—审批认证—投产运营”全流程革命性再造,让企业花最少的钱、跑最少的路、交最少的材料,获得最好的服务。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州科技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医保局、州投资促进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三)做好产品

鼓励以民间单方、验方等为基础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开发,加大调剂使用力度,力争到 2025 年,怒江州中医医院或兰坪县中医医院成功研究 1 个中药制剂品种。支持研发药食两用、保健食品、植物提取物和化妆品等产品,通过扩大优势产能,提升产业规模和市场占有率。 (州市场监管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四)做大集群

加快中医药产业聚集、集约发展,推动一批专业化园区建设,重点打造以怒江绿色香料园区为主基地的现代化中医药产业园、以中医药配方颗粒为主的中药产业园。到 2025 年,力争形成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 (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五)做响品牌

以打造国内一流、世界知名品牌为方向,鼓励和支持我州“定制药园”参与国内标准制定。强化中药材质量控制与监管,加强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溯源体系建设,确保中药材质量安全可控,到 2025 年中药材流通交易追溯覆盖率较前提高。出台支持品牌培育政策措施,提升怒江中药材知名度。推进中医药产业与乡村振兴、养生养老、健康旅游等融合发展。 (州市场监管局、州商务局、州卫生健康委按照工作职责分别牵头,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州民政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乡村振兴局、州医保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在服务供给上有突破

(一)健全服务体系

大力实施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积极推进怒江州中医医院创建三级中医医院,推进中医特色重点科室建设,补齐短板。强化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科室建设,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全覆盖。大力支持社会办中医。力争到2025 年,怒江州中医医院成功创建三级中医医院。 (州卫生健康委、州发展改革委,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增强服务能力

推进怒江州中医医院骨伤科(临床重点学科)临床医学分中心项目建设工作,推进重大疾病中西医协同协作工作机制,加强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感染科、肺病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等薄弱科室建设。做优做强针灸、肛肠、治未病科等中医传统优势专科。加强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力争到 2025 年,兰坪县中医医院达到国家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推荐标准。 (州卫生健康委、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三)提高服务标准

建立健全以中医特色管理和基础管理为核心的中医医院管理评价制度,结合改善医疗服务和“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行动,完善中医药应急服务标准,不断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 (州卫生健康委负责)

三、在平台建设上有突破

(一)推进市场交易平台

推动中药材交易市场建设,培育推出以中药材交易、中药饮片加工、仓储物流为产业核心,努力打造集收购、销售、质量检测为一体的怒江州中药材交易市场。 (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推进文化传播平台

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在怒江民族博物馆中增设中医药(民族医药)专题版块,把中医药文化贯穿国民教育始终,大力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开展中医药进校园活动,将中医药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范围。发挥中医药在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治中的重要作用,探索开展中医药援外医疗,深化传统医学合作,推动中医药文化、服务和产品走出国门。 (州卫生健康委、州委宣传部、州教育体育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外办,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四、在人才培养上有突破

(一)推进中医药师承教育

依托怒江中医名师,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建立健全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要完善师带徒激励机制,推动绩效工资分配对承担带徒任务的中医医师适当倾斜。鼓励州县级名老中医到基层建设专家工作站,支持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设置中医(专长)医师岗位。 (州卫生健康委、州教育体育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加强中医药人才评价激励

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中医药人才职称评审标准,将中医药学才能、医德医风作为中医医师职称评定、绩效考核、薪酬奖励、职务晋升的主要依据。在职称评定中对中医药人才给予倾斜,探索中医药人才职称晋升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设比例。持续推进基层名中医评选,将“会看病、看好病”作为基层名中医评选的主要评价内容。 (州卫生健康委、州人社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五、形成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强大合力

(一)完善组织机制

进一步发挥好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要建立以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机制,高位推动中医药工作,把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畴,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在中医药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和公立中医医院的投入保障责任,构建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配合、州县联动发力的工作格局。 (州卫生健康委、州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完善推进机制

怒江州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发挥好综合协调作用,强化宏观管理和指导,谋划中医药事业产业同步发展,推进中西医共同协调发展。各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将中医药发展纳入部门重点工作,细化配套措施,每季度报送一次工作推进情况。 (州卫生健康委、州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三)完善保障机制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对中医药发展的投入,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十四五”的投入明显高于“十三五”。积极探索建立以政府主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中医药发展基金,支持中医药产业发展。建立中医药服务收费项目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开展价格评估,符合启动条件的及时调整价格。优先把功能疗效明显、特色优势突出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条件成熟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民族药品种纳入医保范围。(州财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医保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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