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理市“十四五”农作物秸秆 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市政办发〔2022〕6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09:4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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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大市政办发〔 2022 〕 6 号

大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理市“十四五”农作物秸秆

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理海东开发管理委员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各有关单位:

《大理市“十四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 年 4 月 19 日大理市“十四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实施方案

2021 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指出,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到 2025 年,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要持续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为全面推进大理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业农村环境,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根据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立足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因地制宜、农用优先、就地就近、政府引导、科技支撑、市场运作”的原则,以区域秸秆全量化利用为目标,大力推广集成技术和成熟模式,激发秸秆还田、离田、加工利用等环节市场主体活力,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与农民三方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发展格局,扎实推进“十四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二、主要目标

近年来,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取得明显成效,截至 2020年,我市秸秆理论资源量达 88988.19 吨、可收集资源量达72431.99 吨、综合利用量达 62774.84 吨、综合利用率达 86.67% 。在“十四五”期间,着力推进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提高综合利用能力,力争到 2025 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 90% 以上;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模式,强化示范引领;积极培育壮大秸秆综合利用专业化社会运营服务组织和产业化利用主体,提高产业化利用能力。

三、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焚烧秸秆行为。 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积极宣传禁烧秸秆的有关规定和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使广大农民理解支持禁烧工作,形成浓厚的氛围;压实乡镇、村组联动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巡查检查,强化宣传教育和劝导制止;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对屡教不改、阻挠执法、情节严重的,坚决给予严肃处理。

(二)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结合我市已开展的全国第二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等有关数据,预计到2025 年全市秸秆理论资源量将达 97464 吨、可收集资源量将达74917 吨、综合利用量将达 67300 吨。“十四五”期间,要进一步以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为主攻方向,深挖潜力、多措并举,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1. 秸秆肥料化利用。大力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减少化肥使用量,促进腐殖质积累与更新,逐步改善土壤理化性状,提升耕地质量,建设高产稳产农田。按照区域气候、种植特点及作物种类,采用秸秆粉碎旋耕还田、粉碎深翻还田、秸秆免(少)耕保护性耕作等方式,并结合深松整地、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农艺措施,提高秸秆直接还田的水平和质量。加大推广秸秆粉碎腐熟还田、沟埋腐熟还田、生物菌剂快速腐熟还田等技术,优化施肥结构,提高农产品品质,促进增产增收。结合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鼓励和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或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收集秸秆制作商品有机肥。 2025 年,全市秸秆肥料化利用量达 44000 吨以上。

2. 秸秆饲料化利用。在做好传统直接饲喂秸秆等利用模式的基础上,推进秸秆饲料化与畜禽养殖结构调整相结合,在畜牧养殖重点地区加快推广带穗青贮、添加剂青贮和秸秆压块打捆等技术,提高秸秆饲料的营养成分,改变秸秆的适口性和转化率,促进“种植——养殖——种植”农牧结合循环发展。鼓励和支持畜禽养殖场(户)和小区、饲料企业利用秸秆生产优质饲料,不断扩大秸秆饲料化利用规模,促进草食畜牧业发展。 2025 年,全市秸秆饲料化利用量达 23000 吨以上。

3. 秸秆燃料化利用。围绕秸秆“四化一电”利用方式,即固化、炭化、气化、液化和发电,因地制宜引导和扶持,努力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结合烟叶烘烤,巩固和提高烟秆等固化成型燃料的使用量;结合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稳步发展规模化沼气工程、秸秆联户沼气和户用型秸秆气化炉。 2025 年,全市秸秆燃料化利用量达 100 吨以上。

4. 秸秆基料化利用。有序推进以玉米、水稻、豆类等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进一步提升规模,不断带动秸秆基料产业的发展壮大。鼓励农业企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将秸秆基料广泛应用于烤烟、蔬菜等漂浮育苗过程,积极探索秸秆在花卉、蔬菜、果树、苗木等的基质营养土、基质肥料方面的利用途径。 2025年,全市秸秆基料化利用量达 180 吨以上。

5. 秸秆原料化利用。鼓励和支持有关企业在秸秆资源丰富的区域,发展秸秆人造板材、秸秆复合材料及秸秆造纸等,延伸秸秆原料化利用产业链条,提高秸秆附加值。结合旅游业的发展,鼓励和支持以秸秆为原料制作特色草凳、草席、草帽、草鞋等手工艺品,打造稻草人、稻草鸟兽及民俗建筑等景观。 2025 年,全市秸秆原料化利用量达 20 吨以上。

(三)积极培育市场主体。 围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积极引进和支持一批秸秆综合利用经营主体,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结构优化和提质增效。强化政策引导和科技服务,培育一批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训一批专业化人才,依托秸秆利用企业(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种养大户等,努力构建全覆盖的秸秆收储和供应网络,加快推进秸秆收储和供应能力市场化。

(四)加强秸秆资源台账建设。 按照秸秆草谷比和可收集系数,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持续做好秸秆资源台账建设,摸清资源底数,掌握各项基础数据,为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政策、规划布局、产业发展等提供数据支撑。

(五)力争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 “十四五”期间,积极向上争取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项目、政策及资金支持,以扶持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和腐熟还田为重点,收集秸秆生产商品有机肥、加工青贮饲料和基料,推动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和生产加工市场主体的引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是各级党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市级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主要领导为副组长,财政、发改、工信、烟草、供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大理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推进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农村局,由市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大理分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要及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局面,扎实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市农业农村局要统筹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培育、资源台账建设等工作,负责秸秆综合利用率指标考核;州生态环境局大理分局要牵头抓好禁烧秸秆工作,防治大气污染;市财政、发改、工信、烟草、供销等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积极支持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三)加大资金投入。 建立和完善以财政投入为导向,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市场主体投入为基础的多元化投资机制,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高质量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积极支持推动秸秆综合利用。

(四)强化科技支撑。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试验示范,认真总结提练秸秆综合利用集成技术,组织有关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和宣传培训,强化科技支撑。各乡镇、办事处要注重总结适合当地的秸秆还田和离田利用技术路径,提练相关技术内涵、特点、操作要点、适用区域等,形成区域秸秆综合利用主要技术清单和县域成熟模式。

(五)广泛宣传发动。 各乡镇、办事处要认真总结在实践中形成的创新经验和有效做法,分层次、分环节、分对象开展经验交流和现场观摩活动,强化示范推广;要及时挖掘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以及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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