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文件
五政发〔 2022 〕 2 号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华区红坡-自卫村水库水源保护区
扶持补助办法(2021-2025 年)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局办、各直属单位、企业(公司):
《五华区红坡 - 自卫村水库水源保护区扶持补助办法( 2021-2025 年)》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2022 年 2 月 7 日(此件公开发布)
五华区红坡-自卫村水库水源保护区扶持补助办 法(2021-2025 年)
为确保五华区饮用水源安全,实现红坡 - 自卫村水库水质优良,稳定供水,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主城饮用水源区扶持补助办法( 2021-2025 年)》(昆政发〔 2021 〕 19 号)的有关规定,通过定额补助、动态补助、以投代补等投入方式,不断加大生态保护投入力度,有效保障红坡 — 自卫村水源保护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结合五华区实际,特制订本扶持补助办法。
一、扶持补助原则
有利于提高红坡 - 自卫村水库水质,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有利于改善水源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利于调动水源区群众保护生态环境和水资源的积极性。
二、扶持补助内容
(一) “ 农改林 ” 补助
1. 红坡水库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包括耕地、林地等在内的771.15 亩土地。农户在册的 13.15 亩土地,按每亩每年 1500 元租用,剩余集体所有的 758 亩,按每亩每年 40 元租用。
2. 自卫村水库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包括耕地、林地等在内的440 亩土地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统一租用,租金每年每亩 60 元。
(二)生活补助
1. 能源补助。对红坡水库水源区梨花箐村 29 户(具体人数每年进行核定)农业人口每人每月补助能源费 50 元,由西翥街道办事处负责兑付。
2. 医疗补助。对红坡水库水源区梨花箐村农业人口自愿参加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予补助,每人每年补助国家规定个人应交纳部分的 80% ,其余 20% 由个人承担,医疗补助由西翥街道办事处负责直接兑付给参保人。
(三)综合管理经费补助
红坡 - 自卫村水库水源区现场管理工作由云南东星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优先招聘梨花箐村、西尖村、自卫村的居民担任现场管理工作人员,负责库区及保护区范围内的日常巡查、清洁、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每年补助云南东星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综合管理经费 10 万元。
三、扶持补助范围
按照《关于印发昆明市主城饮用水源区扶持补助办法( 2021-2025 年)的通知》(昆政发〔 2021 〕 19 号)要求,红坡 —自卫村饮用水源区 “ 生活补助 ” 对象限定于:五华区西翥街道办事处陡坡居委会梨花箐村的农村户口人员; “ 农改林 ” 补助限定于:红坡 — 自卫村水库水源一级保护区耕地、林地。
四、扶持补助具体实施
(一)扶持补助资金实行总额核定,动态管理。每年依据水质监测评价、年度管理考核和调查统计结果核实认定。具体如下:
1. 综合管理经费补助资金与水质监测评价结果挂钩。水质监测结果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通报为准,水质达标率达到 100% ,奖励管理经费 1 万元;低于 100% ,扣减管理经费 1.5 万元。
2. 每年城乡居民参保工作结束后,西翥街道办事处负责审核统计红坡水库水源区梨花箐村农业人口自愿参加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情况,报区医疗保障局确认后,报区水务局申请医疗补助资金。
3. 综合管理经费补助根据日常管理和年终水质考核结果拨付。发生违法开垦土地,盗砍滥伐林木,乱占地倾倒垃圾、违规排放污水,放牧情况的,每发现一次视情节扣减管理经费 0.5 万元至 1.5万元。被媒体曝光的加重处罚,每次扣减 2 万至 5 万元,直至追究行政领导责任,以上认定以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市森林公安局五华分局、区水务局出具书面意见为考核依据。
(二)保护区范围内的农户违法开垦土地,盗砍滥伐林木,占地倾倒垃圾、违规排放污水的,视情节取消该户当月直至全年的能源补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扶持补助资金管理
(一)为加强资金的管理、使用与监督,红坡 - 自卫村水库水源保护区扶持补助资金实行专项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各项补助资金由区水务局直接拨付相关负责单位。
(二)本扶持补助办法向社会公开发布,在红坡 - 自卫村水库水源区广泛宣传,并在区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布。
(三)资金公示。扶持补助资金在兑付前须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天。补助兑付结果在相关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生产补助和生活补助公示明细到户,能具体到个人的必须到个人,公示期不少于 30 天。
(四)区财政局要及时拨付资金,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按照制度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市级扶持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区级财政补足。区审计局每年对资金进行专项审计。
(五)区水务局要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限期查处群众举报。
六、扶持补助时间和期限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华区自卫村水库水源保护区扶持补助办法的通知》(五政发 ﹝2017﹞11 号)自本办法执行之日起废止。
本办法由五华区重点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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