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松材线虫病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昭林联发〔 2022 〕 1 号
各县(市、区)绿化委员会、林草局、工信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能源局、邮政管理局,军队各有关单位,昭通火车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绿化委员会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云南省通信管理局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水利厅 昆明海关 云南省能源局 云南省邮政管理局 云南省军区保障局 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云林联发〔 2021 〕 30 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杜绝疫情扩散蔓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研判形势,强化风险意识
松材线虫病是极具危险性的森林病害,自 1982 年首次发现以来,扩散迅速,截至 2020 年,全国县级疫区共有 726 个,涉及18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5479 个乡(镇),面积达 2713.82万亩。总体态势是老疫区由点向面蔓延、新疫情向北向西扩展趋势明显,疫情仍处在快速扩散阶段,严重威胁生态安全、生物安全和经济发展。随着我市境内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进出境内的松科植物及产品日益增多,物资流动频繁,加之与我市相邻的四川、贵州松材线虫病疫区、疫点数量也在不断增加,自然传播或人为传入的几率加大,防控形势十分严峻。 2013 年 5月,原国家林业局核实确认我市盐津县滩头、兴隆两乡镇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情为自然传播,经努力,于 2016 年 4 月国家林业局2016 年第 7 号公告撤销盐津县松材线虫病疫区。 2018 年 5 月松材线虫病从毗邻四川省叙州区(原宜宾县)通过自然传播侵入水富市向家坝镇、两碗镇,经 2020 年、 2021 年连续 2 年日常监测和春秋季普查,实现了无疫情的除治目标,有望于 2022 年撤销水富市疫区,但由于受周边疫区影响反复染疫的可能性依然存在。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疫情危害的严重性和防控工作紧迫性,全力以赴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强化责任担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遏制疫情扩散蔓延,打好全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保卫战。
二、健全联动机制,强化协同配合
各有关部门要针对疫情传播特点,加强疫情防控体系建设,建立部门间统筹推进、职责明晰、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履职的同时,加强地区、区域间联防联控工作,健全疫情信息通报和定期会商制度,全面建立联防联控体系,形成防控合力。林业和草原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疫情监测、普查、检疫监管及疫情除治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加强通信基站、铁塔等建设项目中松木包装材料使用管控, 配合 林业和草原部门在林区铁塔上安装监测设备;公安部门负责依法严厉打击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犯罪活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城市公园绿地和园林绿化带区域疫情防控;交通运输部门、昭通火车站等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公路、铁路基建项目中松木包装材料使用管控,做好公路、铁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内绿化带的疫情防控,加强公路、铁路基建项目中松木包装材料使用管控;水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水利工程及河流湖库管辖范围内绿化区域疫情防控,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松木包装材料使用管控;能源部门负责督促指导电力基建项目中松木包装材料使用管控;邮政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寄递企业做好疫区内收寄松科植物及其产品的《植物检疫证书》查验;军队各有关单位负责驻地部队营区内疫情防控及松木包装材料销毁,及时向当地林业和草原部门通报情况;绿化委员会要加强相关工作的指导监督。
三、严格防控措施,强化过程监管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等规定,全面加强疫木及其制品管控,严格执行疫情除治各项技术规定,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染疫山场疫情除治,就地就近有序开展疫木无害化处置,严禁利用疫木加工板材,严防疫木流失。林业和草原部门要加强监测站点建设,完善监测网络;严格把控检疫关,严格疫源管控,落实疫情山场管控责任,建立巡护机制,组织开展山场疫情封锁,科学布设检疫哨卡,强化疫情阻截,建立疫木定点集中处置和全过程跟踪监管机制;切实加强松科植物及其产品的调运检疫和复检,组织开展部门间联合执法行动,坚决打击非法加工、运输、经营、使用疫木及其制品行为。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和能源等相关部门要严格督促有关建设单位,严禁使用来自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严格禁止疫木及其制品非法流通,杜绝人为传播疫情。
四、加强宣传培训,强化舆论引导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平台,开展疫情防控政策法规、防控知识等宣传普及,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震慑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在疫区交通要道、村头路口、除治山场等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标牌,与相关企业(单位、个人)签订知情承诺书,印发宣传单等措施,积极引导全社会理解、支持和参与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让疫情防控知识进村入户,营造浓厚氛围,让抵制收集、存放、使用疫木及其制品等成为自觉行为。鼓励群众多种渠道报告疫情、举报涉疫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群防群控局面。林业和草原部门要组织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编印疫情防控技术资料,切实提高有关部门及基层人员防控水平及能力。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对疫情危害性的认识,自觉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的有关法规政策。
五、落实防控责任,强化支撑保障
严格按照“党委领导、党政同责、部门协同、属地负责”的要求,狠抓疫情防控责任落实,根据《森林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权责一致、失(渎)职追责、尽职免责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压实疫情防控责任,提高疫情防治成效。要加强疫情防控队伍建设,将疫情监测调查、检疫监管、疫情除治、宣传培训等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开展资金使用监管,确保防控攻坚行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疫情防控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附件: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清单
昭通市绿化委员会 昭通市林业和草原局
昭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昭通市公安局
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昭通市交通运输局
昭通市水利局 昭通市能源局
昭通市邮政管理局 昭通军分区保障处
2022 年 1 月 7 日附件
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清单
部门 主要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