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学习借鉴福建省 18 条营商环境指标服务建筑企业
10 条措施的通知
临建发〔 2021 〕 67 号
各县、自治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临沧工业园区建设局、临沧边合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局属各科室、事业单位:
为认真学习借鉴福建省 18 条营商环境指标,进一步优化建筑行业营商环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决定,现就学习借鉴福建省 18条营商环境指标服务建筑企业 10 条措施通知如下:
一、实施市场主体三年倍增行动计划
通过实施三年倍增行动计划( 2022-2024 年),每年新增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 100 户以上。到 2024 年末,全市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总数达到 500 户以上,与 2021 年末 198 户相比年均递增 36% 以上;其中,纳入注册地总专包建筑业产值统计的企业不少于 200 户,与 2021 年末 98 户相比年均递增 27% 以上。实施过程中,既抓数量增加,又抓质量提升,尤其注重激发建筑业企业的内生动力和提升市场竞争力;统筹兼顾,加快培育发展一批主业突出、增长较快、带动能力强、信用优的建筑业龙头企业。
二、为建筑企业提供 “VIP” 服务
成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临沧市建筑业企业办事联络中心(与市建筑行业协会联合办公),抽调 3-5 名人员常驻办事联络中心,为建筑业企业提供帮办代办服务,每月主动与企业沟通,丰富帮办代办服务清单,实行问题诉求 “VIP 服务 ” ,全力提供一对一、点对点跟踪服务。同时,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每名干部要挂联服务 1户建筑业企业,每个建筑业企业明确一名联络员。
三、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告知承诺制 + 容缺办理 ” 机制
在严把施工许可必要要件的前提下,把 “ 严进、宽管、轻罚 ”转变为 “ 宽进、严管、重罚 ” ,探索在非必要要件、技术审查施工许可等环节试行企业承诺制。在全市范围内,办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事项试行 “ 告知承诺制 + 容缺办理 ” 机制,以及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并在事后加强监管,确保企业在承诺期限内补齐相关资料,达到施工许可快办理、工程项目快开工、经济效益快凸显的效果,助力建设项目早落地、早开工。
四、消除招标文件业绩时限要求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始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不得对投标人的业绩提出时限要求。
五、解决一批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特殊工种人员等解锁问题
凡 2021 年 11 月底前工程项目确已完工,非施工原因(如竣工验收缓慢、消防验收不通过)不能取得建设工程验收备案证明文件的,造成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特殊工种人员等被锁证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启动解锁程序,予以解除上述各类人员在 “ 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 上承接该工程项目的锁定状态。
六、进一步优化用水、用气报装的服务环节和时限
一是压缩简化环节。将用水、用气报装流程统一压缩为 “ 申请、竣工移交 ” 两个环节,其余环节由供水、供气企业进行内部运转。二是推进 “ 联网办理 ” 。供水、供气企业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建立供水、供气企业用水报装、用气报装 “ 网办 ” 系统并与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相衔接,实现 “ 线上办理 ” 和 “ 零跑腿 ” 。三是建立供水、供气企业主动服务机制。供水、供气企业在接到居民、企业的用水、用气报装申请后,要主动上门服务。四是实行外线工程承诺制。对用水报装、用气报装涉及的道路、绿化占用和开挖等外线工程的,统一实行承诺制,不再单独审批。五是压缩服务时限。居民用户用水、用气报装需在当日内办结;除外线工程工程量较大等特殊情况外,企业和建设工程用水、用气报装需在 5 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加强对建筑业企业的培训
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深化 “ 证照分离 ” 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 2021 〕 7 号)要求,深入领会国务院确立的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审批制度改革精神,深化建筑业 “ 放管服 ” 改革,加大对建筑业企业的培训,做好改革后续衔接工作。加强建筑业企业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培训,培养高素质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
八、开展个人职称申报培训
加快推进建筑业企业专技人才队伍建设 , 加强专技人才培养服务,每年在职称申报前组织一次职称评审政策培训,解读政策,指导申报。按照 “ 宜宽不宜严 ” 原则,服务保障企业专技人员职称申报、评审,提高评审通过率。
九、每年开展 6 次现代建筑业企业、房地产业企业家培训
为支持临沧市建筑业、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筹安排和协调指导,具体由市建筑业行业协会、临沧市房地产业行业协会牵头组织,采取 “ 请进来、走出去 ” 的方式,每年开展 6 次(每两月一次)现代建筑业企业家、房地产业企业家培训,加快培养一批政治上有方向、发展上有本事、创新上有思路的现代企业家,为临沧建筑业、房地产业提供强劲的人才支撑、动力支撑,发挥优秀企业家的 “ 领头雁 ” 效应。
十、每半年开展 1 次 “ 综合评标专家 + 本土建筑业企业 ” 见面暨业务培训会
从 2022 年开始,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安排和协调指导,具体由市建筑业行业协会牵头组织,每半年开展 1 次 “ 综合评标专家 + 本土建筑业企业 ” 见面暨业务培训会,聚焦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程序,相互交流招投标有关政策、要点、注意事项和实践经验等,深化对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政策、实操的理解把握,为规范和服务建筑业企业投标活动提供指导帮助。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 年 12 月 14 日(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