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丽江市教育体育工作委员会文件
丽教体工委〔2021〕2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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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教体党工委关于开展“清廉学校”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工委、市直各学校:
为坚定不移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根据《中共丽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丽江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清廉丽江 ”建设活动的通知》(丽纪办[2021]22 号)要求,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清廉学校 ”建设。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 中、三中、 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委十届十ー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以“崇清敬廉 ”为主题,以党员、干部、师生和家长为对象,以传播清廉价值理念为核心,以校风教风学风和师德师风为抓手,以作风建设为保障,推动教育系统政治生态修复净化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全领域深化,为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措施
(一)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 四个意识 ”、坚定“ 四个自信 ”、做到“ 两个维护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压实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以张桂梅精神为引领,扎实推进清廉丽江建设。广泛开展向张桂梅、朱有勇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把学习“张桂梅精神 ”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相关论述结合起来;把学习“张桂梅精神 ”与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把学习“张桂梅精神 ”与市委“ 学先进 创一流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把学习“张桂梅精神 ”与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起来。坚持以红梅品格、红烛精神、红色基因、红旗飘扬“ 四红 ”为核心,以弘扬张桂梅同志“对党的教育事业的无限忠诚、对山区教育事业的无私奉献、对学生的无私关爱 ”为主要内容,教育引导教体系统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教师队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 自觉担负起“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的时代重任,推动“清廉学校 ”建设。
(三)筑牢清廉建设的思想基础。 把思想建设作为“清廉学校 ”建设的基础工程,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深化“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规范“三会一课 ”、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主题党日和党风廉政建设分析等制度,抓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严格“三重一大 ”民主决策,深化教育系统党务政务信息公开,使教育决策在阳光下运行。坚持把维护教育公平、提升育人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受教育权利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党员、干部和师生的法治宣传教育,健全“三重一大 ”事项科学、 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加强廉洁风险排查,完善招生考试、师德师风、职称评聘、人才引进、干部选拔、经费使用、物资采购、基建后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程序办法。畅通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监督的渠道,以党务、校务信息公开推进“清廉学校 ”建设,重点公开人民群众关注的招生入学、学生资助、人事招聘、评先评优、食堂管理、教学质量等信息,大力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
(五)持续推进教育系统作风建设。 教育系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落实联系调研基层工作制度,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 ”活动,推动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不断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教育系统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教育系统顶风违纪“ 四风 ”问题和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发现查处在教学、管理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整治教育乱收费、学校违规办学、教师有偿补课等行为,严肃查处招生考试、工程建设、物资设备采购、服务外包、等方面腐败问题。
(六)严格从业标准,完善培训机制。 严格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引导广大教师始终牢记人民教师的神圣职责,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 四有 ”好老师,培养教师清廉从教的品质。全面推行教师集中政治学习制度,使全体教师熟知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学校 ”建设要求。 中小学教师培训要增加清廉教育内容。加强教师法治教育,全面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与能力。按照规定要求配备建强专职党务干部和思政队伍,推进“课程思政 ”和“课程德育 ”建设,让教师做好学生成长的引路人。
(七) 深入推进“清廉文化 ”进校园。 努力把“清廉文化 ”渗透到丰富多彩的校园环境布置和文化艺术活动中,充分运用校园网、主题班会、学生社团等活动平台,发挥思政课主渠道作用,使清廉文化走进课堂、浸润校园、滋养心灵。把清廉文化作为中小学德育的重要内容,融入校园日常生活,让师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体悟清正廉洁之风,通过丰富多彩的清廉文化活动,让清廉意识从小植根于学生心灵,培养崇清敬廉的好学生。充分挖掘校史校训校歌校徽校友中的清廉意蕴,教育引导学生崇廉尚洁。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防止校外不良文化向校园渗透。坚决防范和抵御各类非法传教透活动。
(八) 完善教师管理监督机制。 加强教师管理和考核,把清廉要求落实到教师日常管理、监督和考核中。严肃惩治教师发表不当言论、侵害学生身心健康、收受学生礼品礼金、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其他丧失教师职业道德、违反科学精神、诚信要求的行为,坚决清退严重违背师德师风要求、发生教育腐败行为的教师。持续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检查,坚持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 ”,在各类教师评价考核和聘任中全面实行违反师德“一票否决制 ”。建立师德失范曝光平台和定期通报制度,开展以警示教育为主题的师德师风教育,以案释法,以案促建。引导各级各类教师按照“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要求, 自觉维护教师清廉形象,保持清廉作风。
(九) 落细落实学生廉洁教育。 坚持德育为先,不断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在中小学校持续开展“ 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 ”主题阅读活动,不断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实,引领学生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把清廉文化、奉献文化、守纪文化、礼仪文化等融入德育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使清廉理念入耳、入脑、入心、入行。加强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基础道德教育、传统美德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培养学生正确价值观念和高尚道德情操。加强日常行为规范培养教育,养成尊重规则、正直无私、抵制诱惑、 自律自强等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十) 优化学生服务,推动“ 家校共建共育 ”。 进一步完善关心帮助学生学业服务支持体系,加大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完善图书馆、资料室、实验室、功能教室等拓展性学习设施建设。鼓励学生开展各类科学实验、实习实践和学术创新。继续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更加关爱弱势群体,将服务贯彻学生成长发展全过程。充分发挥“家校共建共育 ”积极作用,大力提倡“ 以好家风育好孩子 ”,秉承廉洁教育“从家庭做起、从娃娃抓起 ”的理念,将廉洁家风教育融入学生思政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通过“大手牵小手 ”,让孩子从小接受家风家训教育,崇廉尚廉;通过“小手拉大手 ”,把孩子在学校学到的廉洁意识、 良好品德带回家,影响家长言行,共同促进家风建设。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承担领导和督促“清廉学校 ”建设的重要责任,进一步传导压和责任,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把“清廉学校 ”建设与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同步推进、同步考核。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是“清廉学校 ”建设的主体。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校长是“清廉学校 ”建设的重要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 岗双责 ”,既要抓好自身业务工作,又要同时抓好分管部门清廉建设。实施方案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严格监督考核。 各级党组织要紧紧围绕“清廉学校 ”建设目标,深化纠治“ 四风 ”,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全力为“清廉学校 ”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将“清廉学校 ”建设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
(三)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群众性清廉宣传教育,引导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和师生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努力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做到廉洁齐家,涵养清风正气。要创新活动方式,积极运用现代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参与“清廉学校 ”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运用多种媒体和手段,加大“清廉学校 ”建设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充分展示“清廉学校 ”建设的进展动态、先进典型、工作成果,营造校校争创清廉的良好氛围,营造昂扬向上、风清气正的办学新气象。
各县区教体工委、市直学校要及时将“清廉学校 ”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报送市教体党工委,请各县区教体工委、市直各学校于 12 月 10 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报市教体党工委办公室(电话、传真:5112268,邮箱:345574588@qq.com)。
丽江市教体党工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