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信发〔2021〕3号陇川县信访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案件评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09: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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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信发〔 2021 〕 3 号

陇川县信访局关于印发

《陇川县开展 2021 年度信访案件评查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陇川农场、县直部门:

现将《陇川县开展 2021 年度信访案件评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陇川县信访局

2021 年 7 月 14 日

陇川县开展 2021 年度信访案件评查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信访案件评查工作,按照《德宏州信访案件评查工作办法(试行)》(德信发〔 2018 〕 15 号)、《德宏州信访局印发<德宏州开展 2021 年度信访案件评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全面做好陇川县 2021 年信访案件评查工作,不断提升各级信访干部办理信访事项业务水平,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夯实全县信访维稳基础,提升群众满意度,增强信访工作公信力,特制定《陇川县开展 2021 年度信访案件评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将开展陇川县 2021 年信访案件评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目标要求

开展信访案件评查工作主要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和信访积案为重点,以评查案件和程序检查为主要手段,通过信访案件评查,找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督促责任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依规解决信访问题,切实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成立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 攀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信访局局长

副组长:石祖应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访

督查员

罗 斌 县政府办一级主任科员

穆忠伦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办

纪监察组组长

成 员:宋宏恩 县麻栗坝水库管理局副局长

于祖燕 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局局长

何元庄 陇把镇党委副书记

刀龙空 勐约乡党委副书记

熊 代 户撒乡党委副书记

尹加才 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张小龙 县信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杨绍莲 县信访局接访股工作人员

板红芳 县信访局网办工作人员三、开展案件评查步骤

(一)准备阶段( 2021 年 7 月 1 日 —7 月 20 日)县司法局律师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信访工作领导及工作人员 组成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评查工作。

(二)实施阶段( 2021 年 7 月 21 日 —9 月 30 日)

案件评查领导小组向责任单位调取案件卷宗,召集评查组认真组织开展集中评查工作。评查时,主要采取调阅案卷、调查核实、座谈交流、集体评议、出具意见等方式,具体按照《德宏州信访案件评查工作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信访案件进行深入细致的评查。

(三)整改阶段( 2021 年 10 月 1 日 —10 月 31日)

对评查组提出的评查意见,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落实,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对于评查意见的落实情况,县信访局要全程督查督办,确保对督查中发现的每一个问题做到及时通报、跟踪督办、限期整改。

(四)总结阶段( 2021 年 11 月 1 日 —11 月 10 日)

涉及今年案件评查的乡镇、陇川农场、县直部门认真进行总结,主要总结评查工作中的经验和亮点、分析典型案例,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明确下一步的努力方向。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乡镇、陇川农场、县直部门要高度重视信访案件评查工作,切实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严格按照目标要求、评查重点、评查手段和评查方式等开展好案件评查工作,确保查找问题准、评查分析深、整改措施实。

(二)注重协调配合。县 信访局将加大案件评查工作的协调指导,开展案件评查的部门在评查工作中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整合资源,抓好案件评查工作。

(三)突出问题导向。 要把评查的重点放在规范信访基础业务、推动解决信访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信访工作提质增效上,针对信访工作的短板开展评查,真评实查,最大限度发挥评查的积极作用。

(四)严格落实责任。 县信访局负责牵头组织本县评查工作,协调帮助解决评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指导评查意见的落实,切实履行 “ 三项建议权 ” ,确保评查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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