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临沧市爱国卫生信息管理综合服务平台
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爱卫办发〔2021〕8 号
各县、自治县、区爱卫办,各市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 版)》等相关要求,为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我市拟创建一个宣传与发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的综合服务平台,现将《临沧市爱国卫生信息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
临沧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1 年4 月7 日
临沧市爱国卫生信息管理综合服务平台
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 版)》《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云南省爱卫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创建国家和省级卫生城镇工作管理程序的通知》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参与我市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解决广大市民关注的社会卫生问题,切实提高群众对创卫工作的认知度、参与度、满意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临沧市爱国卫生信息管理综合服务平台,采用“互联网+”模式,建立管理系统、微信小程序为一体的服务平台,实现市内各县(区)爱国卫生工作的动态管理,包括基础数据的收集、资源库的建立、运动开展情况报道、群众上报反馈办理等功能。同时采用微信的形式向全社会公开爱国卫生工作成果,利用网络媒介开展爱国卫生政策、法律法规和健康知识的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
二、建设内容
依托微信小程序建设1 个市级爱国卫生信息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以及基于平台的8 个县(区)子版块。组建1 名市级综合信息员和8 个县(区)级管理员、县(区)主城区一级网格长和乡镇信息员构成平台信息处理团队,负责处理群众监督举报的内容,开展政策发布、政策宣传,进行受理、上报、反馈等操作。
三、建设步骤
临沧市爱国卫生信息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分为3 个阶段:
第一阶段:平台搭建(2021 年4 月5 日--2021 年4 月19日)。与采购方进行需求和数据对接,编写源代码,确定界面,部署后台及软件,对各级工作人员开展培训。
第二阶段:运行测试(2021 年4 月20 日--2021 年4 月25日)。发动县(区)部门参与试用,测试功能流程顺畅程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修改等工作。
第三阶段:运行维护。运行测试系统功能较为稳定后,将平台广泛宣传到人民群众中,正式投入使用,系统平台开发方按照后期规定维护、更新、管理平台。
四、组织保障
为确保全市爱国卫生信息管理综合服务平台运行顺畅,有人领导、有人负责、有人办理、有人维护,特成立临沧市爱国卫生信息管理综合服务平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张世兰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副组长:鲁天福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鲁雪梅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君玲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嘉红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成员由各单位相关工作负责人、各县区爱卫办主任组成。工作职责:加强爱国卫生信息管理综合服务工作领导,协调解决运行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检查群众反映问题办理落实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健康委,由市爱卫办指定相关专业工作人员负责跟进平台建设工作,协助开展有关培训事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安全防范。 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落实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制度,防范信息平台的常规性风险、数据资源的集聚性风险和新技术应用的潜在性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切实保障信息平台的安全可靠运行。
(二)加强宣传推广。 大力宣传推广临沧市爱国卫生信息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环境卫生文明建设等问题,营造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沟通、反馈的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县城)社会监督指标任务,逐渐形成社会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助推爱国卫生运动走深走实。
请各县(区)于4 月9 日17:00 前将县级管理员及各一级网格长、各乡镇平台信息员有关信息(详见附件)报送至市爱卫办。联系人:罗艳 蓝瑛 奎华春,联系电话(传真):0883-2136733。邮箱:sawzxxd@163.com。
附件:县(区)平台管理员及各一级网格、各乡镇平台信息员名单
附件:
县(区)平台管理员及各一级网格、各乡镇平台信息员名单
姓名 单位 /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各县(区) 1 名管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