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检察院
太原市晋源区妇女联合会
文件共 青 团 太 原 市 晋 源 区 委
太原市晋源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并晋检联发(2022)10 号
关于成立“静芳工作室·
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的实施意见
为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切实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我院决定联合太原市晋源区妇女联合会、共青团太原市晋源区委、太原市晋源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立“静芳工作室·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合作开展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为构建健康、文明、和谐的家庭教育环境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牢把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培养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情怀,增强国家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确保家庭教育的正确方向。
(二)突出问题导向。 注意发现总结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引导未成年人监护人改善家庭教育方式。着力解决未成年人监护人主体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家庭教育方式不当、教育理念和方法欠缺、家庭成员法治意识淡薄等问题。
(三)遵循科学规律。 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家庭教育规律,着眼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引导未成年人监护人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教育观,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正确的方式抚养教育未成年人。
(四)坚持标本兼治。 既注重个别教育,对办案中发现明显存在问题的未成年人监护人进行及时、有效的家庭教育干预和指导;又着眼源头预防,探索建立常态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受侵害家庭教育指导模式。
(五)坚持创新推动。 鼓励家庭教育指导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方法,形成可复制的经验、模式,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个案指导
区检察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应当主动开展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和监护状况评估,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生活环境、家庭教育、监护人监护履职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并制作调查评估报告,作为下一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参考依据。区检察院与区妇联、团区委、区关工委共同组建家庭教育指导小组,根据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情况,商议确定具体的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发动社会力量,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供社会资源的支持,积极承接、提供或者协助、配合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二)广泛宣传预防
区检察院、区妇联、团区委、区关工委成立家庭教育宣传小组,合力开展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通过家庭教育知识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和家庭教育宣传,提高未成年人监护人法治观念、监护意识、监护能力,营造民主、和谐、温馨的家庭氛围,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遭受侵害问题发生。
(三)建设专业队伍
区检察院、区妇联、团区委、区关工委要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建立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作用。要支持、培育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教育工作,通过委托服务、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深入研究、积极开展教育行为矫正、亲子关系改善、家庭跟踪指导等专业工作,培养一支稳定、专业、可靠的专家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队伍,研发一批高水准、易推广、受欢迎的优质课程。
(四)打造精品案例
区检察院、区妇联、团区委、区关工委共同培育一批运作科学、案例丰富、教育效果好的家庭教育指导案例。在个案办理中,探索行之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模式和方法,通过不断总结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问题根源,发现家庭教育的规律,提出针对性的方法和措施,提升家庭教育指导的专业性和科学性,优化工作质量和效果,推动解决家庭教育深层次问题,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模式,推动我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要充分认识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
(二)加强协作配合。 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通过设置联络员、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明确分工、互通信息、研判情况、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实效。
(三)加强政策宣传。 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灵活运用线上直播、新媒体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家庭教育政策宣传,营造重视家庭教育工作良好氛围。
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检察院 太原市晋源区妇女联合会2022 年6 月1 日 2022 年6 月1 日
共青团太原市晋源区委 太原市晋源区关心
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2 年6 月1 日 2022 年6 月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