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丰县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咸政办发〔2025〕20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09: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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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咸丰县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大路坝区工委,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咸丰县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咸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5日

咸丰县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5—2027年)

为贯彻落实恩施州“名优茶出省 大宗茶出海”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全县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茶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化、国际化抹茶全产业链体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打造“世界富硒抹茶之都”为目标,坚持“全业态布局、全资源利用、全市场开拓、全链条培育”发展思路,到2027年,全县抹茶原料基地达到3万亩。培植引进抹茶龙头加工企业2家、建设抹茶精制设备30台(套);碾茶加工企业10家、碾茶生产线30组60条,碾茶产量达3000吨以上,抹茶产量达到1000吨以上,实现精深加工产值5亿元、综合产值10亿元。培育抹茶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10家以上,机械化采摘率达到80%。建设1个抹茶产业技术研究中心和1个抹茶质量检测检验中心,对标日本、欧盟标准制定出台《咸丰抹茶内含物检测标准》。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抹茶原料基地建设

1.科学规划布局。坚持“品种优良、集中连片、产能匹配”原则,围绕3万亩建设目标,细化年度建设任务,2025年春季已建成0.5万亩,2025年秋季至2026年春季建设1万亩,2026年秋季至2027年春季建设1.5万亩。〔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相关乡镇(区)〕

2.推广优良品种。推广奥绿、薮北、龙井43、中茶108等优良茶叶品种,在全县适宜地区进行推广种植。〔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相关乡镇(区)〕

3.配套设施建设。抹茶原料生产基地实施立柱、拉线、覆盖遮阳网等设施建设,有条件地区配套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确保鲜叶达到加工标准、满足加工产能需求。〔责任单位:相关乡镇(区)〕

4.绿色富硒管理。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措施,加强农业投入品管控,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加强富硒生产技术推广,持续推进绿色、富硒茶园基地建设。以清坪镇、唐崖镇、活龙坪乡、小村乡、黄金洞乡、大路坝区为核心区域,建设5000亩欧标原料基地,全县所有基地达到国标要求。〔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相关乡镇(区)〕

(二)强化生产能力提升

1.建设标准化加工厂。综合考虑抹茶原料基地、交通便利等因素,因地制宜新建(改造)抹茶加工厂2家、抹茶原料(碾茶)加工厂10家。〔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林业局、州生态环境局咸丰县分局、县水利局、县城管执法局、国网咸丰县供电公司,相关乡镇(区)〕

2.建设智能化生产线。引进国内先进的碾茶生产线和抹茶研磨设备,支持龙头企业与科研机构开展抹茶生产加工技术科研合作,促进碾茶加工关键技术提升,提高产品质量和产能,推进抹茶产业链数字化、智能化、清洁化、标准化加工。〔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科经局、相关乡镇(区)〕

3.开展社会化服务。以乡镇(区)为主体,培育抹茶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10家,推广新型智能农机应用,开展病虫统防统治、肥料统配统施、机械化采摘和技术技能培训等茶园全程托管服务。〔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相关乡镇(区)〕

(三)健全质量管控体系

1.提升检测检验能力。建设覆盖全县、辐射周边县市的抹茶农残、内含物(氨基酸、儿茶素等)等各项指标的检测检验中心和技术研究中心。对标日本、欧盟标准制定出台《咸丰抹茶内含物检测标准》,树立行业检测标杆和抹茶产业质量话语权。(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

2.实施以质论价机制。组织开展企业自检能力培训,实时上传检测数据,确保每批次鲜叶质量达标。建立“以质论价”收购价格动态调整体系,科学设定茶叶收购价格标准(如以农残、内含物等指标为设定标准),促进茶农基地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相关乡镇(区)〕

3.建设数字化智慧平台。以“科技生产加科学管理”的思路,对抹茶原料基地茶园开展溯源,通过输入茶园名称、所在地区、种植品种等关键信息快速定位到目标茶园,按区域统计茶园面积、按品种统计茶园数量等。进一步完善抹茶原料基地的栽培、病虫害、制茶、营销等具体的技术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政数局、县农业农村局)

(四)拓展国内国际市场

1.布局国内市场。培植引进抹茶营销龙头企业,布局线上线下销售网络,提升企业销售能力。激励抹茶企业打开全国主要茶市销路,建成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2.开拓国际市场。发挥县外贸综合服务中心作用,鼓励茶企联合开展转口贸易出口和跨境电商业务,组织茶企赴海外市场考察洽谈,不断开拓海外市场。(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农业农村局)

(五)强化品牌文化赋能

1.融入公共品牌体系。根据全州统一品牌管理的相关要求,积极融入“恩施硒茶”体系。实施农文旅融合发展,打造“硒都抹茶”IP。严格品牌管理,强化市场监督,维护区域品牌形象,扩大市场影响力。(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

2.培育企业品牌。加快抹茶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品牌发展,创建全国知名品牌。推进企业商标注册、企业标准建立,积极开展“二品一标”认证、欧盟标准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推动技术创新,改良生产工艺,优化包装设计,提升产品档次,塑造品牌核心价值。(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3.多渠道宣传推广。在县内重要节点和重要农文旅活动中突出“硒都抹茶”文化元素。组织抹茶企业在国内主要茶叶交易市场进行品牌推广,在国内主要茶市和经销商门头设立广告牌。积极参加农交会、茶博会、农博会、食博会等大型博览交易会,举办专场宣传推介活动。(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融媒体中心)

(六)加强科技人才支撑

1.搭建产学研平台。建立健全咸丰抹茶生产技术服务体系,支持企业和科研院校(所)开展合作,共建实验室和研发中心。主动对接国家级、省级抹茶产业专家团队,搭建科研平台,增强县级科技研发与应用能力。争取国家级和省级茶叶产业体系、省茶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专家支持,破解咸丰抹茶产业发展瓶颈。(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协)

2.充实技术服务人才。加强抹茶生产、加工、贸易和管理等方面的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产业全链条服务水平。建立茶产业技术专家组和技术指导员团队,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特聘以乡土专家、致富带头人、种植大户为主的农技人员,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培育引进抹茶精深加工、对外贸易等关键环节的优秀人才,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和拓展国内国际市场。〔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相关乡镇(区)〕

三、支持政策

(一)支持抹茶原料基地建设。各乡镇(区)精心谋划抹茶原料基地建设项目,负责项目申报、实施、验收、资金兑现和后期监管。对市场主体采用棚架式遮阳覆盖的抹茶原料基地,2025年春季建成并通过验收的标准化示范基地按3000元/亩、一般原料基地按1500元/亩给予一次性补助;2025年秋季至2027年建成并通过验收的抹茶原料生产基地按1000元/亩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市场主体新发展500亩及以上优良品种、地块相对集中连片的,按行业技术标准建设的原料基地(含老茶园品种更新),再叠加补助种苗、土地租金等建设费用2000元/亩,同一地块同一环节不得重复领取财政性资金。

(二)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鼓励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区)投资公司等市场主体组建专业社会化服务团队,购置适宜茶园田间管理机械设备,开展“耕种防收”等多环节社会化服务工作。市场主体当年度新购置机械设备投资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按采购金额30%给予奖补,单个主体每年度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不与国家农机购置补贴项目重复享受)。

(三)支持茶企设备改造升级。对生产加工抹茶、碾茶的茶叶加工企业,在加工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工艺提升等方面给予奖补。企业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新购置抹茶、碾茶生产加工设备,以设备到厂并完成安装验收日期为准,投资额达到400万—2000万元(含),在项目正式投产后,年产值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销售收入达到产值的70%及以上,按设备投资额的25%给予奖补;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在项目正式投产后年产值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销售收入达到产值的70%及以上,按设备投资额的30%给予奖补。奖补资金分三年兑现,比例为50%、30%、20%。本条政策可与州级及以上同类支持政策叠加,但不得与已明确不可叠加的政策重复享受,叠加后的奖补总额不超过设备投资额的50%(含)。

四、保障措施

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牵头,整合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科经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林业局、县人社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招商服务中心等部门及各乡镇(区)力量,统筹推进抹茶产业发展工作。具体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按照年度建设计划,乡镇(区)如期完成抹茶原料基地和生产线建设,县直相关部门从项目立项到品牌营销等全环节给予保障。争取中央和省、州项目资金,加大本级财政资金投入。在企业融资、贴息等方面给予金融支持,在水、电、气等方面落实优惠政策。充分利用媒体及时准确发布抹茶产业相关政策和信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抹茶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本《实施方案》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加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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