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大力推进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工作的通知(溪政办发〔2025〕9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09: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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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力推进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5〕9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工作的通知》(十政办发〔2025〕22号)精神,为大力推进我县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工作,更好服务支点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多措并举支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以回乡促创业、以创业带就业、以就业促增收,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支点建设提供新动能。力争年新增返乡创业主体达到外出务工人数的2%左右,到2027年,全县建成5个以上返乡创业园区(基地、街区)、项目。

二、工作措施

(一)实施信息对接“助航行动”,建立返乡创业数据库

1.建立人员信息库。采取“大数据+铁脚板”的方式,加强对务工人员返乡情况监测,精准掌握返乡情况、技能特长和创业需求,建立返乡创业人员数据库,做好一对一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数据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编制创业项目库。立足重点产业、劳务品牌、地标产品等情况,找准本地的创业优势项目和发展空间,建立返乡创业项目库,标注传统优势产业升级方向、新兴产业培育领域、农文旅融合开发空间和数字经济新赛道,常态化动态发布。(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科经局、县文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完善政策服务包。全面系统梳理支持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创业扶持等政策,编制发布返乡创业政策手册。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开设政策专栏,及时更新相关税费优惠、设备补贴等政策,动态优化政务服务事项。(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科经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数据局、县招商服务中心、县税务局、竹溪金融监管支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推动重点领域“强链行动”,促进主导产业提质升级

4.围绕主导产业带动返乡创业。鼓励返乡创业者围绕文旅康养、林下经济2个百亿级产业集群,培育绿色食品饮料、电子信息、清洁能源、低空经济、数字经济、生物医药等6个20亿级以上主导产业升级过程中发展配套产业。鼓励有一定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返乡人员参与特色强村、产业强镇、现代产业园和产业集群等建设,促进本地产业业态向特色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科经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数据局、县招商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5.培育文旅产业带动返乡创业。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商学养闲情奇”全产业链发展,依托武陵不夜城、东门老街等旅游休闲街区,吸引返乡人员发展乡村旅游、休闲民宿、农耕体验等项目。鼓励挖掘山二黄非遗等文化资源,打造康养旅游IP,发展文创产品、数字文旅体验等,助力农文旅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经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返乡创业。围绕茶叶、食用菌、魔芋、生漆、中药材等特色优势农业产品,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办家庭农场林场、绿色食品、特色种养殖等新型经营主体。扶持有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创建物流仓储、质量检测、精深加工、农产品营销企业。强化对返乡人员领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立项项目的支持引导。(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科经局、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7.发展林下经济带动返乡创业。大力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采集、森林景观利用等林下经济,支持返乡创业人员根据各地自然禀赋和种养传统,以中药材、食用菌、蜂产品、野山笋、生漆等为主要创业方向,积极开发药食同源中药材、绿色森林食品、保健品等高附加值林下经济产品,打造一批有主体、有品牌、有展示、有文化的林下经济家庭庄园、林家乐、森林人家。(责任单位:县林业局、生态环境竹溪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8.推动现代服务业带动返乡创业。聚焦推动社区、现代商圈、特色街区等各类小店集聚区建设,合理设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规范包容管理。聚焦急需紧缺现代服务业,支持在银发经济、家政服务、健康管理、生活照护等现代服务业领域返乡创业。扶持有条件的返乡人员创建电商、物流、快递企业,拓展县内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渠道。鼓励乡镇结合产业优势建立返乡创业电商基地、小型电商集聚区。(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科经局、县文旅局、县城管执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9.发展劳务品牌带动返乡创业。围绕劳务品牌、地标产品,发展“一县一品、一乡一业”创业模式,重点打造“竹溪厨嫂”特色劳务品牌,扶持一批劳务品牌领军企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搭建平台载体“筑巢行动”,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

10.建设特色突出的返乡创业平台。依托现有园区、街区,盘活闲置资产、零散空地等,创建返乡创业园区(基地、街区),引导县域打造产业集聚园区,乡镇建设小微主体孵化基地,村组激活家庭式创业单元,为返乡人员提供丰富的创业平台和机遇。(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经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1.汇聚平台要素资源。推动创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专业化提升,鼓励支持各类孵化平台引入风投机构和“天使投资人”,加大对初创期、种子期返乡创业项目投入。(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科经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竹溪金融监管支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2.完善数字平台功能。推广运用鄂惠农APP,联动全县政务服务平台,展示产业布局、创业指引、在线培训、技术指导等信息,对返乡人员自动匹配推送。与电商平台合作设立返乡创业产品专区,提供流量支持。在邮政等物流平台开通返乡创业产品上行专线,降低物流成本。(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数据局、县科经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开展培训指导“赋能行动”,提升创业人员能力素质

13.分层分类开展创业培训。统筹“马兰花”“头雁”、高素质农民、领军人才等培训项目,开展“技能+创业”“劳务品牌+创业”等定制化培训,提升创业人员技能和创业能力。(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14.遴选导师对接辅导项目。开展“创业导师基层行”等活动,组建创业导师团,进园区、进社区、进乡村,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全周期跟踪指导。充分发挥创新创业平台等载体作用,常态化开展创客咖啡、创业沙龙等活动。将创业指导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经局、县财政局、团县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15.整合资源深化产教融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我县企业共建双创实践基地,培养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管理等专业人才,提供项目设计、技术支持和成果转化。鼓励高校院所下乡入企建设科技小院,建立专利技术开放许可清单,利于返乡创业主体快捷使用、降低专利交易成本。(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科经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推进创业服务“暖心行动”,营造返乡创业良好氛围

16.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依托驻外机构、工商联、商协会等,在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设立返乡创业联络站。利用区域协作、赴外招商的有利时机,组织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及“西十高铁”沿线城市,开展专题推介和产业对接活动,拜访不少于10家楚商重点企业,推进一批重大项目落地签约。(责任单位:县招商服务中心、县工商联、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7.提供服务保障。建立返乡创业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为返乡人员就地就近提供创业服务。县级服务中心提供政策咨询、行政审批、法律援助等一站式服务,推进返乡创业一件事集成办理;乡镇服务站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承接办理教育、社保、户籍等事项;村级服务点依托村组干部跟踪返乡人员需求,协助解决土地流转、平台支持等实际问题。(责任单位:县数据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8.营造浓厚氛围。利用县内主流新闻媒体开设“返乡创业”专题专栏,广泛宣传解读创业政策,讲述返乡创业故事。积极参加以“乐业十堰·归堰创+”为主题的全市返乡创业大赛,展示返乡创业成果。(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工作要求

县级成立大力推进返乡创业工作专班,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人社局牵头抓总,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三农”领域返乡创业工作,其他成员单位各司其责,共同做好返乡创业工作。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迅速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强力推进落实。要结合实际,梳理优化本地返乡创业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加快兑现进度,“快、准、实、优”确保各项返乡创业政策落实到位。

附件:竹溪县返乡创业产业领域清单

2025年7月14日

附件:

竹溪县返乡创业产业领域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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