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州城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恩施州政办发〔2024〕16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09:4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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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州城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

恩施州政办发〔2024〕1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无规划不建设、无许可不施工”,坚决杜绝“未批先建”等违法建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恩施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州城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审批和监管范围

在州城规划管控区〔1〕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含临时建筑,既有建筑外立面改造、平改坡屋顶整治工程,大门、门卫室、城市公园绿地、市政道路绿化、城市广场、停车场、公交站棚、夜景照明、河道堤岸工程,通信铁塔、基站、光交箱等通信设施,电力线路、开关箱、箱式变压器、环网柜等电力设施),均应按程序报批和接受监管。《恩施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部分小型建设工程项目免于规划许可的通知〉进行修订的通知》(恩施州自然资发〔2021〕11号)中明确免于办理设计方案审查和工程规划许可的除外。

二、严格审批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在恩施市市民之家综合窗口申报,州、恩施市按以下类别和程序进行审查。

(一)市级审查类别和程序。恩施市管辖范围内的工业(仓储)项目、州城规划管控区居民自建房D级危房改造、居民自建房外立面改造项目设计方案,由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后报恩施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

(二)州级审查类别和程序。市级审查类别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由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初审,恩施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签后报州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其中恩施市和恩施高新区范围内政府及国有平台公司投资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需分别经恩施市人民政府、恩施高新区管委会审查,并由主要领导审签后报送。州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收到送审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后,予以分类办理:

1.一般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由州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审查。

2.公益类、应急类、既有建筑(不含居民自建房)外立面改造及恩施高新区六角亭街道托管区域工业园区内的工业(仓储)项目等设计方案,由州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审查后报州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审签。

3.以下重要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由州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审查后报州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

(1)州城清江、带水河两岸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

(2)州城主干路〔2〕两侧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

(3)州城城市广场、公园周边及法定保护山体、文物保护单位周边建设控制地带内建筑层数15层及以上或建筑高度50米及以上、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设计方案;

(4)其他区域建筑层数20层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用地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设计方案;

(5)州城主干路、重要桥梁、防洪设施等市政工程设计方案;

(6)州城重要公园、广场、夜景亮化、雕塑、纪念碑、园林绿化等工程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审查通过后,由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按程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出具审查意见。

三、明确监管职责

(一)州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协调州城规划管控区建设项目的批后监管、验收核实和执法工作。负责恩施高新区六角亭街道托管区域工业园区内工业(仓储)项目的批后监管、验收核实和执法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州、恩施市相关职能部门对州城建设项目实施监管、验收核实和执法工作。负责指导房屋建筑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及变更,确保与审查通过的设计方案一致。组织对州城建设项目的规划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

(二)州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负责指导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及变更,确保与审查通过的设计方案一致。指导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区域内的违法建设履行劝阻、制止、报告职责。

(三)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州城规划管控区除恩施高新区六角亭街道托管区域工业园区内工业(仓储)项目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的批后监管、验收核实和执法工作。将验收核实的项目信息及时推送恩施市“两违”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恩施市“两违”清理办公室)和项目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每季度将项目审批和监管情况报州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备案。将监管主体不明确的区域情况上报州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商议确定该区域的监管主体。

(四)恩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严格管控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及变更,确保与审查通过的设计方案一致。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区域内的违法建设履行劝阻、制止、报告职责。

(五)恩施市“两违”清理办公室。负责州城规划管控区违法建设行为管控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考核等工作。指导和督促州城规划管控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两违”建筑进行清理,加强违法建设行为源头管控,坚决做到消化存量、杜绝增量。

(六)恩施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山体开挖、场地平整及建筑渣土管理。负责规划竣工核实后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七)州城规划管控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建立日常巡查、查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区(村)网格员前哨作用,确保早发现、早处置,避免违法建设达到一定程度后才发现的情况发生。负责本辖区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居民自建房建设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八)州及恩施市市场监管、卫健、文旅、教育、公安、生态环境、消防等部门。负责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许可。加强对生产经营场所的“双随机”抽查监管,发现利用违法建(构)筑物或者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房屋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及时依法进行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九)州及恩施市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公共服务单位。在为用户办理服务手续前,应当查验规划许可证件或者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屋产权证明)。对未取得前述证件的,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暂缓提供相应服务。

(十)州、恩施市其他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对发生在本单位周边的违法建设行为,应当第一时间上报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村(居)委会。

四、建立工作机制

(一)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切实加强州、恩施市联动,建立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等工作机制。州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将州城建设项目审批材料实时抄送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时将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及时推送恩施市“两违”清理办公室和项目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各单位发现建设单位存在不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时,应及时告知相关单位。

(二)建立分片负责机制。由州城规划管控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社区(村)党组织书记,执法人员,网格员等组成工作专班,以社区(村)为单元分片进行违法建设行为日常管控巡查。恩施市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恩施州城“两违”管控实施细则》,强化对州城规划管控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的量化考核、督办通报和追责问责。

(三)建立快查快处机制。州城规划管控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对巡查或举报发现的违法建设行为应及时制止,现场责令停止建设,及时启动依法处置程序。对本通知下发后新出现的“未批先建”违法建设一律零容忍,及时依法拆除。

(四)建立分类处置机制。对2018年8月31日以前的历史违法建设,按照《恩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市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恩市政办发〔2019〕16号)规定,加快处置,消化存量;对2018年8月31日至本通知下发前的违法建设限期实现清零目标。

五、强化责任追究

州、恩施市各监管部门和州城规划管控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依规严格履行州城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不严格履行州城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职责,未及时发现查处本单位、本辖区职责范围内违法建设行为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本通知下发后公共机构新出现“未批先建”违法情形的,对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并在恩施电视台、恩施日报等媒体予以曝光。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参照本通知,制定本县市城区、乡镇集镇和农村规划建设管理细则,全力管住城乡违法建设行为。

本通知由州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恩施市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9日

附注:

〔1〕州城规划管控区:指恩施市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集中建设区、城镇弹性发展区和特别用途区等需要实施管控的区域。州城规划管控区面积约308平方公里,包括小渡船街道、六角亭街道、舞阳坝街道、七里坪街道、金子坝街道、龙凤镇、芭蕉侗族乡的51个社区(村),具体为:小渡船街道(10个):大观园社区、机场路社区、大桥路社区、民族路社区、旗峰社区、航空路社区、工农路社区、望城坡村、大龙潭村、何功伟村;六角亭街道(9个):解放路社区、城乡街社区、胜利街社区、书院社区、松树坪社区、西湖社区、高桥坝村、谭家坝村、头道水村;舞阳坝街道(8个):官坡社区、舞阳大街社区、栖凤社区、土桥社区、桂花园社区、窑湾社区、三孔桥社区、五峰山社区;七里坪街道(4个):核桃坝社区、七里坪社区、阳鹊坝村、周家河村;金子坝街道(10个):枫香坪社区、金子坝社区、耿家坪社区、凤凰路社区、黄泥坝社区、金桂社区、金龙社区、金马社区、金山社区、红庙社区;龙凤镇(8个):龙凤社区、龙凤村、小龙潭村、三河村、三龙坝村、向家村、二坡村、吉心村;芭蕉侗族乡(2个):白果树村、天桥村。

〔2〕州城主干路:指州城“七纵六横”的城市干道网络。七纵:高旗大道、旗峰大道—土司路—市府路、施州大道、金桂大道—土桥大道—舞阳大道—东风大道—连珠大桥、金龙大道、高新大道、龙凤大道;六横:恩施大道、金凤大道、金山大道、民族路—土桥大道—马鞍山路、人民路—中山路、施南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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