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鱼县提升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水平助推城镇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嘉政办发〔2024〕8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09:4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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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嘉鱼开发区管委会:

《嘉鱼县提升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水平助推城镇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鱼县提升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水平

助推城镇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提升全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水平,助推城镇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妇女创业创新

(一)落实妇女创就业政策。落实就业创业奖补、创业担保贷款、社保补贴等政策,为年满40周岁以上大龄就业困难女性、城镇零就业家庭女性成员、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女毕业生、城乡低保、残疾等困难妇女群众提供公益性岗位,支持妇女创办投资少、风险小的创业项目。促进妇女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鼓励更多妇女参与特色农业、庭院经济、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等产业发展,扶持一批手工、家政、巾帼农庄等“妇”字号示范企业和女性创业就业实践基地。(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经局、团县委、县妇联)

(二)强化妇女创就业服务。举办“春风送岗”招聘会,为返乡务工劳动力妇女提供就业机会。分门别类为1500名城乡妇女开展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育婴师、保育员、营养配餐员、保健按摩师、创业培训、中西式面点师、茶艺师、中式烹调师、美容师等职业技术培训以及种养殖技术等农业生产相关劳动技能培训,提升妇女创就业能力。鼓励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设置“妈妈岗”,实行“弹性坐班制”,定向吸纳农村留守妇女、全职宝妈、陪读妈妈等妇女就业,鼓励妇女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灵活就业。(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工商联、县妇联)

(三)打造妇女创就业平台。发挥本土家政服务、大健康、教育服务等企业集聚效应,推动建立数智化妇女创业就业信息互动平台,探索“互联网+新需求”创就业孵化模式。结合县“双集中”试点工作,以人口集中的鱼岳城区、潘家湾镇为重点,打造妇女双创基地,探索开展订单式手工编织、小文具组装等手工创就业项目,由县政府统筹安排县级财政专项资金,通过“免费培训、计件取酬、多劳多得”模式,对符合培训要求的参训妇女按每人每天2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支持2500名进城返乡妇女、全职主妇、陪读妈妈等重点群体参与计件取酬项目培训,同时给予培训机构每场300元培训补助,帮助妇女实行灵活“居家工作”。(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妇联、县科经局)

二、加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

(一)实施巾帼健康行动。加强妇女“两癌”防治知识宣传教育,认真实施好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和HPV疫苗免费接种惠民实事,确保2024年完成2022-2024年全县35-64岁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64941人任务;按照知情、自愿的原则,为全县2023年9月进入初中一年级、未接种过HPV疫苗,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未满15周岁的女生免费接种国产二价HPV疫苗;加强患病妇女救助工作。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对外争取爱心企业、社会组织支持救助低收入患病妇女;鼓励基层工会为女职工购买女性安康保险;2024年由县政府出资为年龄在35-64岁范围内的城乡低保、特困对象等困难妇女每人购买一份女性安康保险,探索建立多层次妇女特定疾病救助体系。(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民政局、县妇联)

(二)关注儿童身心健康。探索建立心理测评及预警、干预机制,由县教育局牵头,由县政府统筹安排县级财政专项资金50万元,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聘请高校专业团队,对在校师生及家长开展全员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培训,定期对中小学生开展心理测评,建立中小学校学生心理健康监测平台和数据库,完善“家校社医”联动机制,实行“一人一档”管理,落实包保责任,结合学校日常掌握情况和心理测试初筛、心理面谈结果,对危机程度较高的儿童,联合镇村(社区)及警区,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及时进行转介、诊治,督促家长承担家庭责任。对家庭贫困或因受灾导致心理问题的儿童,开展免费心理咨询服务。各学校至少配备一名专业的心理健康指导教师,常态化开展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积极落实“双减”政策,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教育、劳动教育和体育锻炼,切实减轻学生作业及校外培训负担。普及儿童健康生活方式和安全自护知识,加强儿童安全教育、生命教育、挫折教育,预防校园霸凌、儿童溺水、坠楼等问题发生。(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科协、县应急局、县妇联)

(三)完善生育支持体系。健全县、镇、村三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和院前急救网络,加强妇幼体系标准化建设,提升妇幼健康和保健服务水平。为孕产妇提供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实施好孕期保健服务、无创产前基因检测、耳聋基因检测3项免费项目,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规定的生育医疗费待遇以及二孩、三孩分娩补助和托育补助政策,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规范开展不孕不育诊治,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按照每户累计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予以报销。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托育机构做好示范创建。(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医保局)

三、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一)健全妇儿维权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建设组作用,完善重点人群和家庭关爱服务机制、妇女儿童侵权案件发现报告机制、多部门联防联动机制、上下联动的妇女儿童舆情应对机制、妇女儿童侵权案件推进工作督查机制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五项机制”,严惩涉妇女儿童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妇联等单位联席会商机制,畅通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健全妇女儿童司法救助机制,以反家暴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令、督促监护令和未成年人侵害强制报告等手段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升妇女参政议政水平,保障妇女儿童交通、网络、饮水、食品药品和校车安全。(牵头单位:县检察院;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县卫健局、县妇联、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分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水利湖泊局)

(二)强化家事纠纷矛盾化解。推进家事审判工作,依托县、镇、村三级综治中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立健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服务体系,发挥村(社区)妇女之家、妇女议事会等阵地作用,让矛盾化解在基层。常态化开展婚姻家庭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活动,用好12338妇女维权热线,建立重点人群和高风险家庭台账,做到“防在前、早发现、快处置、重调解、多宣传”,加大重点个案的协调督办力度。推进普法“八进”活动,提升妇女儿童法律维权意识,传播新时代家庭文明观。(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妇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

(三)加强困境群体关心关爱。加强妇女儿童类公益组织培育,引导、激励各类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妇女儿童公益事业,实现各镇、村(社区)儿童主任全覆盖配备。建立县-镇-村三级未成年人关爱网络,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主动发现报告机制,将享受福利儿童信息纳入系统,并动态更新,落实一系列儿童福利政策,对于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就读大专及以上院校者,每人每学期补助学费50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比照孤儿享受医保政策并实行动态管理。开展爱心妈妈(家长)结对关爱留守困难儿童活动,按照“双向覆盖、一个不漏”原则,摸底留守困难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并组织各镇、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爱心组织以及人士组建爱心妈妈(家长)团队,就近就便进行结对并开展“五个一”常态化关爱、暑期彩虹行动、金凤工程助学、适龄儿童助学、孤儿助学、情暖童心等各类活动,护航儿童健康成长。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和生长发育、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和健康指导。(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妇儿工委成员单位)

四、完善支持家庭建设的服务体系

(一)开展婚姻家庭和生育服务。面向男女青年开展相亲交友联谊活动,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开展婚姻家庭辅导,传播科学健康的婚育新风,加强对适婚青年的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引导,遏制高价彩礼;每年至少开设2次婚育课堂,对新婚夫妻进行培训;常态化开展孕妈咪公益课堂,普及科学养育理念和知识,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社区、产业园区就近就便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大力培养托育服务人才。(牵头单位:县妇联;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团县委)

(二)加强家庭服务阵地建设。建立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优化“县-镇-中心村(社区)-互助户”四级养老服务布局,支持建设中高端或普惠型民办养老机构,积极推行以奖代补政策,加强康养人才培训和引进。加强妇女儿童及老年人活动阵地建设,支持建设农家书屋、亲子小屋、文娱活动室、儿童活动室。完善非遗馆、图书馆等专业性场馆和文化馆、博物馆等综合性场馆服务,为妇女儿童及老年人培训、维权关爱、文化活动、家庭教育指导等活动提供场地。配合做好咸宁市省级儿童友好城市试点建设相关工作,因地制宜推进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适儿化改造。(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妇联)

(三)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推进中小学家长学校建设,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学校德育工作体系,依托社会组织面向家长和教师群体在中小学校开设免费家长课堂,2024年完成2万人次的培训任务,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全覆盖。推进村(社区)家长学校建设,充分发挥县家庭教育研究会作用,实施“幸福家”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项目,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实践活动,探索家庭教育指导师结对关爱城乡低保、特困对象、易致贫返贫等困难儿童家庭,缓解其家庭教育困境;针对涉案、失学、残疾儿童及家庭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及家庭教育指导。鼓励广大家长全面、系统学习家庭教育和心理健康知识,培育一支专业化的家庭教育和心理健康人才队伍。大力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湖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打造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推进家校社联合育人机制,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妇联、县残联)

(四)弘扬家庭文明新风尚。持续开展优良家风宣传展示,常态化开展好家庭好家风宣讲、巡讲等活动,培育和打造一批家风家教实践基地、亲子阅读体验基地,让好家风好家教走进群众身边、融入日常。推进清廉家庭建设。开展家庭助廉活动,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持清风传家、严以治家;开展丰富多彩的家风家教宣传活动,弘扬勤俭节约家庭美德、践行移风易俗文明新风,推动廉洁家风融入千家万户,为清廉嘉鱼建设贡献家力量。(牵头单位:县妇联;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团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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