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当山特区管委会
关于公布实施《十堰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被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武区办发〔2024〕4号
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服务与管理,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征地补偿机制,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特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3〕894号)文件精神,特区管委会制定被征收土地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予以公布实施,请遵照执行。
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十堰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被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2024年4月8日
附件:
十堰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被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一、武当山特区被征收土地青苗补偿标准
表1 武当山特区被征收土地青苗补偿费测算标准
单位:元/亩
行政区名称
等级
区域范围
一般耕地
菜地
果园
茶园
林地
武当山经济特区
I
老营宫村、溜西门村、元和观村、土门农队、杨家畈村、十字岭居委会
2250
2700
2475
2475
2025
II
遇真宫村、金花树村、柳树沟村、西沟村、井沟村、石家庄村、龙王沟村、青徽铺村、桑树庙村、梅子沟村
2030
2436
2233
2233
1827
III
除以上区域的所有集体土地
1850
2220
2035
2035
1665
二、庭院林木补偿标准
表2 庭院林木补偿标准 单位:元/棵
林木类别
结构规格
补偿标准
备注
果树
≥5公分
100
<5公分
10
用材林
≥10公分
20
<10公分
10
备注:1、此林木补偿标准仅指拆迁户房前屋后林木。2、果园、林地、茶园、苗圃按亩计算,不在此范围内三、附属物补偿标准
表3 附属物补偿标准
类别项目
结构规格
单位
补偿标准
(元)
备注
临时附属房屋
㎡
226
简易结构
㎡
25
不锈钢栏杆(室外)
㎡
120
围墙
土墙
㎡
10
砖石围墙
㎡
57
地窖
口
193
沼气池
口
1300
水池
立方
161
粪池
处
107
水塔
立方
50
台阶踏步
㎡
15
柴棚
㎡
10
水沟
立方
20
铁门
㎡
50
楼梯间(外)
㎡
55
楼梯(外)
㎡
55
鸡巢
㎡
10
山洞
m
50
门楼
个
544
草屋(木屋)
㎡
10
亭子
㎡
55
具体可根据实际建造的材质补贴,据实估算。
灶
炉灶
个
161
厕所
砖混结构
㎡
50
砖木结构
㎡
35
土木结构
㎡
20
水井
压水井
眼
376
仅包含钻眼、砌井台、压水器械等
大口井
1076
牲畜栏圈
砖混结构
㎡
50
砖木结构
㎡
40
其它
㎡
30
木阁楼板
木阁楼板
间
200
挡土墙
桨砌
立方
220
干砌
立方
120
隔热层
平均高2.1米以上
m
90
含2.1米
平均高1.5-2.1米
㎡
60
平均高1.5米以下
㎡
30
含1.5米
坟
座
4000
棺木
(搬运费)
副
200
混凝土晒场
㎡
52
水泥路面
厚度≥20cm
㎡
77
有线电视
个
161
电视接收器
套
53
电话
部
340
网线
户
200
太阳能
(迁移费)
台
400
空调
(迁移费)
台
300
三相电
(初装费)
户
3500
给水管
钢管φ25
m
10
钢管φ20
m
8
钢管φ15
m
7
PPR管φ32
m
8
PPR管φ25
m
5
PPR管φ20
m
3
排水管
(户外)
水泥管φ300
m
60
若采用PPR
管或钢管
可参考给水
管同类标
水泥管φ400
m
85
水泥管φ500
m
110
蔬菜大棚
PVC骨架
3分地
3000
30米*6米
水泥骨架
个
2280
钢管骨架
个
2250
竹木骨架
个
1000
村组副业补偿费
处
75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