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云梦县“小店计划”推进行动实施方案》《云梦县促进“小店计划”实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函〔2023〕8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09: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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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云梦县“小店计划”推进行动实施方案》

《云梦县促进“小店计划”实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云政办函〔202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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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云梦县“小店计划”推进行动实施方案》《云梦县促进“小店 计划”实施的若干措施》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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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

2023年9月22日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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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梦县“小店计划”推进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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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关于扩内需、 稳就业、惠民生等决策部署,推动消费持续回升,增强消费对经济 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优化居民消费环境,结合云梦实际,在全县开展“小店计划”推进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 彻《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坚定落实扩大内需 战略,以稳就业、惠民生、促消费为主线,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 先位置,以强县工程为统领,建设田园城市,围绕城镇功能化,坚持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消费者选择,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 项,以小店经济发展为切口,不断增加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以服务消费为导向,以业 ;态创新为动力,以市场化运作推动转型升级、激发小店经济活力,畅通城市经济活动的“毛细血管”。

坚持全域普惠。统筹安排扶持政策,落实好现行扶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金融支持、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重点解决小店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优化营商环境,稳就业、促消费。

坚持试点先行。按照推进行动明确的框架、方向、任务选定试 点,既做到全县一盘棋,又做到分类实施、典型引路,边试点边推广,力争一店影响一片、 一区带动一城。

(三)工作目标

县域商业体系进一步完善,商业布局更加合理,功能业态更加 完备,市场主体更加多元。全县小店经济进一步发展,形成人气 旺、“烟火气”浓的消费集聚区13个,梦泽小店试点取得初步成 效,城镇大街小巷切实繁荣起来,小店主体更为壮大,民众就业更有保障,经济弹性和活力进一步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片区打造完善聚集功能。围绕“衣、食、住、行,业、 教、保、医,游、购、娱、乐”等群众需求,在城区人口集中的老商业 ;区、基础较好的“云都壹号”、白云建材城、左岸一条街、万维广场、 珍珠坡智慧农贸市场、楚云汇农贸市场等点位,鼓励支持烧烤夜 市、住宿餐饮、消闲娱乐、服务便民等小店经济,各乡镇(开发区)围绕主要街道,打造消费聚集区,完善集聚功能。

(二)打造消费场景激发消费活力。引导小店推出形式多样 的优惠让利活动,抢抓元旦、春节等传统节庆消费机遇,精心策划 组织一批消费促进活动。鼓励小店“一店多能”,标准化连锁经 营,以延长营业时间、拓展品类项目、人性化管理等方式为居民提供便利化、多样化服务。围绕“花开十月”“伍湖四海""梦南花海”“油菜花海”“春田十里”等休闲旅游特色,以游客需求科学谋 划布局民宿、农家小吃、儿童游乐、研学体验、采摘观光等新业态,打造丰富的消费场景,释放消费活力。

(三)盘活闲置资产培育市场主体。解放思想,以“腾笼换鸟、 老树焕新枝”的开放创新思维,盘活闲置资产,利用城区国有资产 空置门店、国有资产租赁门店,以及乡镇“七所八站”等闲置空地 场所,通过协调减免租赁费,降低门槛,引导培育小店经济落地生 根、开花结果,发挥商业“便民、利民、惠民”功效,以小店经济推动闲置资产变效益、让创新创业成常态,让培育市场主体成主流。

(四)完善基础设施强化服务支撑。加强市政管线、车辆停 靠、网络通信、监测监控、环境卫生、物流等标准化基础设施建设, 优化购物环境和消费体验。整合产品、流量、集聚区等小店信息, 开发数字化、服务本地的商联体平台,打造“吃喝玩乐购看”一站 ;式消费的新体验、新标杆。加快改造乡镇商贸中心,完善乡镇商业 ;街区功能业态,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小店经济发展赋能提供有力支撑。

(五)布局梦泽小店丰富功能业态。在城乡人口集聚区、国有 资产闲置区、文旅景点消费区,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布局一 批梦泽小店,着力满足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消费需求。围绕补 齐民生短板,引导一批街头巷尾缝补、修鞋等传统手艺人归店经营 开设民生小店,方便居民就近需求。围绕促进创业就业,支持毕业大学生、退役军人、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等人群开设云创小店,不断丰富功能业态,更好的稳就业、惠民生。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开展调查,规划布局(2023年8月—2023年9月)。 ;深入城乡消费集聚区,开展摸底调查。 一是摸清门店资产属性、经 营人群、经营业态、经营状况等,掌握小店经济目前现状。二是围 ;绕城镇功能化和“一刻钟便民服务圈”,深入调查城乡居民在消费 需求、便民服务上的痛点、堵点、盲点、热点。三是围绕试点小店布 局,摸清辖区毕业大学生、退役军人、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情况以 及闲置资产情况。立足现状基础,着眼提升发展,合理规划商业业态布局,编制街区商业发展规划。

第二阶段:试点先行,稳步推进(2023年10 月—2023 年12 月)。城区以云台社区云都壹号商圈为县级试点布局30个梦泽小 店进行推进,各乡镇(开发区)围绕打造消费聚集区、补齐民生短 板至少布局1家民生小店及若干云创小店,明确梦泽小店的开店 人群、具体点位,完成合计89个试点小店布局,细化属地“小店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举措。

第三阶段:整县推进,全面实施(2024年1 月—2024年10月)。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对辖区小店进行全覆盖走访服 务,根据实际情况,找准定位,“一街一策”“一店一策”分类实施,用好用活支持政策,协调解决小店发展中的困难问题。

第四阶段:总结评价,巩固提升(2024年11 月—2024 年12月)。组织开展全县“小店计划”的评价与验收工作,对各乡镇(开发区)“小店计划”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工作报告,总结经验做法,并复制推广,确保工作实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 宣传部、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政务服务和 大数据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医保局、县卫健 局、县文化和旅游局、人行云梦县支行、县供销社、县云泽商贸公 司、县物资总公司,各乡镇(开发区)为成员单位的云梦县推进“小 店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小店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负责“小店计划”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落实帮扶政策。将“小店计划”纳入商业体系建设投入 保障范围,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出台支持“小店计划”发展的政 策,把“免、减、贴、帮”政策用足用活,县级试点资金由县财政统 筹,乡镇(开发区)资金由属地财政统筹。县商务局会同各乡镇 (开发区)、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退役 军人事务局、县残疾人联合会对符合政策支持小店的主体资格进 行审核,县财政、人社、税务、金融等部门要落实好支持政策,市场 监管、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管理监督、优化营商环境,县委 宣传部做好“小店计划”的宣传工作。资产租赁方要出台个性化帮扶政策,共同促进小店经济健康、稳步、可持续发展。

(三)强化督办考核。建立“小店计划”会商机制,加强部门联动。把“小店计划”工作纳入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考核主要内容,严格考核,强化结果运用。按照责任分工,压紧压实各乡镇(开发 区)、各部门责任,加强督办,确保“小店计划”顺利实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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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云梦县“小店计划”2023年试点计划清单

附件

云梦县“小店计划”2023年试点计划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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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位数

其中:

民生小店

云创小店

合计

89

24

65

城关镇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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