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庄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牛庄乡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五牛政发〔2020〕22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09: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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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庄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牛庄乡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政府各办(所):

  经乡政府讨论研究,现将《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牛庄乡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大家,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牛庄乡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工作方案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牛庄乡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5日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牛庄乡

  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乡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工作,根据《县人民

  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五政办法〔2019〕16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关于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工作的法规政策为指导,以维护林农权益、充分调动林农保护和建设天然林积极性为主线,以提高天然林管护水平、发挥生态功能为目的,逐步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天然林管护补助工作新机制,推动林业可持续发展,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生态屏障。

  二、工作原则

  ㈠坚持依靠群众、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的原则;

  ㈡坚持以森林生态效益为主要目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

  ㈢坚持以国家和省核定区划认可的面积和范围(经济林、矿区、工业园区、政府规划建设用地不纳入)为对象,以林权证为主要依据的原则;

  ㈣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分级负责,确保稳定的原则;

  ㈤坚持科学规划,整片实施的原则。

  三、建设任务和补助标准

  ㈠建设任务:根据《全县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工作方案》牛庄乡计划扩大天然林保护4.2454万亩,分布在5个村,具体为池南村、金山村、牛庄村、沙河村1、3组(2、4组由于存在林权纠纷,暂不纳入)、牛庄集镇社区(原牛庄村1、8组)。

  ㈡补助标准: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16.00元,其中省提0.25元/亩、公共管护支出3元/亩、直接补偿林权人12.75元/亩。

  四、方法步骤

  ㈠组织机构

  成立由乡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林业管理站,办公室主任由乡林业管理站站长兼任。乡人民政府和所涉各村分别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工作的实施工作。

  ㈡政策宣传

  乡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广播、生态护林员到户宣传等形式向广大林权人宣传各级林业法规和政策。各村也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的相关政策,让广大林农明确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的重大意义、区划范围、建设要求、管护模式、补助标准和兑现程序,充分保护和调动农民参与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工作的积极性。

  ㈢申请审批

  1.农户申请: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区划范围内的农户依据林权证填写《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申请表由申请人(林权人)签字,林权证、一卡通、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凭证附申请审批表后。

  2.村级审核:以区划面积为基础,以林权证为依据,由村委会负责组织落实到户面积,审核农户申请审批表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并签字盖章。①部分农户暂无林权证,按规定程序办理林权证后,享受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政策;②林权有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予登记确认; ③山林面积弄虚作假的不予登记确认。

  3.村级公示:村委会对申请审批表进行审核、汇总后,在村务公开栏或村民居住集中地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天。

  4.审核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以组为单位汇总,编制到户花名册后签字盖章,报乡林业管理站、乡人民政府审查,再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经审核确认批复后,即可签订管护合同,享受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政策。

  5.关于兑现面积的核定:根据县人民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纪要([2018]2号)精神:对于登记面积大于区划界定面积的,以村为单位平差处理兑现;对于登记面积小于区划界定面积的,节余的补助资金划拨到该村集体帐户,其资金经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可重点用于管护、营造、抚育、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护林基础设施建设及林业宣传等林业公益性支出,亦可采取均利形式补偿到户。

  6.具体操作办法:由分组生态护林员通知,分组分批由户主带齐相关资料(身份证、林权证、一卡通)到村委会进行登记审批;村安排专人进行资料的复印,申请人凭相关资料到登记处进行申请登记,然后由专人对登记好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

  ㈣考核兑现

  1.每年由乡人民政府、乡林业管理站组织相关人员根据政策规定进行自查,因破坏森林资源、违法征占林地等行为受到行政和刑事处罚的,需停发当年的生态补偿,其资金拨付到村委会,用于统一管护支出。同时,对相关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并及时更新资料,提出验收及资金拨付申请。县领导小组按照项目建设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将资金拨付至各乡镇财政所,各乡镇财政所凭公示后的补助到户花名册通过“一卡通”拨付至林权人账户。

  2.林权证人和“一卡通”姓名不一致者,必须由当事人写明情况,经村委会、林业管理站、乡人民政府核实签字盖章方可。

  ㈤强化责任

  1.实行目标管理:县人民政府与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及县林业主管部门签订天然林停伐管护目标责任书。县林业主管部门与各乡镇林业管理站、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签订天然林停伐管护目标责任书。

  2.实行合同管理:由县林业主管部门与林权所有者签订管护合同,明确管护责任。

  3.建立巡山管护制度:管护员要做好巡山护林工作,实行一年一考核。对符合合同要求、完成管护任务的人员,兑现相关费用;未按合同规定履行管护义务的,不予兑现相关费用;如因管护不到位,出现重大过失,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㈥档案管理

  在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工作过程中,各相关单位负责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主要包括:

  1.区划界定成果资料;

  2.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到户信息档案;

  3.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项目考核、检查验收资料;

  4.财务管理、资金兑现资料;

  5.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工作验收办法规定的其它资料;

  6.各种会议资料。

  五、时间安排

  2020年11月30日前召开启动暨培训会;

  2020年12月1日开始登记审核工作;

  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登记审核工作。

  六、工作要求

  ㈠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全县统一领导,各乡镇、村具体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参与,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组织资金到位、提供技术服务的原则,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共同抓,精心组织、紧密配合,扎实做好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工作。乡政府要对照方案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干部包组包户责任制,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扎扎实实抓落实。

  ㈡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工作的具体要求,切实把政策宣传到位,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的天然林停伐管护意识,提高全社会对天然林停伐管护的关注度,推动天然林管护长效机制的形成。

  ㈢强化检查督办。乡人民政府、乡林业管理站要加强项目实施情况的日常监督和管理,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㈣确保质量进度。各项工作要严格按规定时间完成,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一定要严格要求,保质保量,做到时间不拖、程序不减、标准不降,确保全县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1.牛庄乡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管护补助申请、审核、兑现程序流程图

  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申请审批表

  4.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分户面积登记表

  5.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面积统计表

  6.天然林停伐管护面积计划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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