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应城政办发〔2023〕6号
;
;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印发《加强乡镇“两项指标”生产管理的
实施办法》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加强乡镇“两项指标”生产管理的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应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2023年6月2日
加强乡镇“两项指标”生产管理的实施办法
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孝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感市强化土地要素保障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孝感政办函〔2022〕47号)、《孝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土地要素指标调剂交易管理的实施意见》(孝感政办函〔2021〕59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主要目标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将年度补充耕地指标、增减挂钩指标等生产任务落实到相关乡镇。推动各乡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扶持和资源整合力度,切实提高土地要素保障能力,精准保障项目用地需求,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开发复垦项目。结合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成果,大力开展“找地”行动,多途径补充耕地数量指标,做到项目成熟一批、立项一批、建设一批、验收一批、备案一批,尽快发挥新增耕地指标效益,确保完成全市年度新增耕地数量指标。
(二)全面推进提质改造项目。积极开展适宜改造为水田的旱地资源调查,全面推进“旱地改水田”提质改造项目建设,加快中低产田改造,进一步优化耕地结构,提升耕地质量,推动项目早实施、早验收 、早备案、早入库。
(三)大力实施增减挂钩项目。依托国土“三调”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组织开展废弃宅基地、闲置集体建设用地潜力调查摸底,建立增减挂钩项目储备库。及时启动增减挂钩项目立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地块做到能复垦必复垦,提高复垦出地率。
三、主要措施
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一盘棋的系统发展理念,坚持“市域统筹、镇村联动、体现差异、正向激励、严格奖惩”的原则,实行精细化、差异化管理,进一步盘活土地资源要素,构建空间有序、集约节约的城乡用地新格局。
(一)强化流程管理。
1.项目选址。各乡镇要选择村干部重视、群众积极性高、土地整治潜力大、投资成本低的闲置、低效、易改造地块,优先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乡镇现场踏勘后,将符合条件的地块纳入市级“两项指标”项目储备库。
2.申报立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省、孝感市下达的“两项指标”指标任务,从储备库中优先选择村湾空心率高、拆迁量小、投入少、出地率高的地块,按程序逐级向上申报立项。在申报过程中,各乡镇需积极配合做好“两项指标”生产的政策宣传、拆迁农户入户调查和签字盖章确认等前期准备工作。
3.规划设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全年“两项指标”实施方案组织好项目工程规划设计工作,重点在改善统筹城乡发展、乡村振兴、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等方面征求实施地块所在乡镇、村组和群众的意见。
4.预算编制。年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两项指标”实施方案做好预算编制工作,报财政部门批复,在上级部门“两项指标”实施方案批复和发改部门立项、规划设计和预算批复下达后,及时报财政部门开展投资评审。
5.验收备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项目实施单位的申请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工作,严格按照《湖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竣工验收办法(试行)》(鄂土资发〔2011〕77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的通知》(鄂自然资源办文〔2019〕5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函〔2021〕33号)文件的具体要求执行。
(二)强化组织实施。
1.明确责任主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项目实施主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以委托乡镇为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严格执行法人制、招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和公告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乡镇要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将责任明确到人、到村、到地块。
2.明确工作任务。认真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制,严格按评审后的规划设计方案和预算编制组织施工。委托给乡镇实施的项目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各乡镇签订委托协议书,由乡镇组织拆迁安置、项目工程实施,及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在项目工程完工自检合格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3.明确后续监管。工程项目验收并报自然资源部上图入库后,各乡镇要加强新增耕地(含占补指标、增减挂钩指标)的耕种与管理,必须将新增耕地分配到村、到农户实施耕作,严禁撂荒,坚决遏制新增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三)强化资金保障。
为确保我市“两项指标”项目顺利实施,项目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项目进度拨付立项、测量、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协调和验收等费用,具体实施标准如下:
1.增减挂钩项目:按每亩6万元的包干标准与实施乡镇进行结算。
(1)房屋拆迁、树木、青苗补偿、协调补偿等费用49000元/亩;
(2)施工成本6000元/亩;
(3)项目测量、规划设计、监理、验收、审计、土地重估管理等费用2000元/亩;
(4)管护资金3000元/亩,分三年拨付(每年1000元/亩),以加强对新增耕地的后期管护。
2.占补平衡项目:按每亩9000元的包干标准与实施乡镇进行结算。主要涉及未利用地开发、旱地改水田等项目。
(1)施工成本7000元/亩。项目实施费用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规定,项目工程投入亩均不低于5500元/亩,以财政投资评审认定后的预算总投资为准;其他费用1500元/亩,包括项目测量、可研、规划设计、监理、验收、审计、土地重估、管理等相关费用;
(2)项目协调及管护资金2000元/亩。
项目通过验收并报备成功后,以项目验收批复下达面积对项目实施乡镇予以拨付。
3.项目其他费用。项目前期踏勘、现状调查、项目巡查等前期工作和后期项目管理相关费用按每亩1000元列入市级部门预算,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用于项目相关工作费用,结余下转。
(四)强化部门配合。
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
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查、立项报批、工程的招标、实施管理及项目验收工作,并做好还建区的选址、项目的规划设计、工程监理、审计,对项目区工程建设进行全程监管;负责根据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出具申请项目资金意见;负责项目验收后的上报备案工作。
2.市财政局:负责“两项指标”项目资金的台账管理、分项核算、资金保障、绩效评价和投资评审。
3.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项目的立项、实施方案、规划设计的评审和批复工作。
4.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工程项目招投标进场交易服务工作。
5.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综合监管工作。
6.市审计局:负责对项目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7.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新增耕地的土壤改良等技术指导,并负责拆旧区整理复垦新增农用地(耕地)的承包经营权管理,参与项目新增耕地的验收工作,做好还建区农民建房的审批与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两项指标”是服务新型城镇化、破解发展用地瓶颈、增强土地要素保障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推进“两项指标”生产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不折不扣完成“两项指标”生产任务。
(二)强化项目监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对“两项指标”项目立项、实施、验收和备案等全过程监管。土地开发项目生产的补充耕地指标要数量真实、质量可靠。新立项的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应确实存在建筑物、构筑物,要切实防止“拆旧复垦不到位、非建设用地拆旧、拆旧区撂荒、重复拆旧、大拆大建浪费财政资金”等问题发生。要加强新增耕地后期管护,遏制新增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新增耕地必须种植粮、棉、油、豆、菜等农作物,已验收新增耕地必须当年完成地类变更。
(三)强化考核奖惩。将各地“两项指标”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实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对按时完成“两项指标”工作任务,项目验收合格的乡镇按规定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并对项目实施乡镇对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予以倾斜,同时可优先申报下年度“两项指标”项目,对未能按时完成“两项指标”项目工作任务的在全市进行通报,同时对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予以相应扣减,暂停受理申报下年度“两项指标”项目。
(四)强化积分管理。各乡镇指标生产积分按照增减挂钩指标占比50%、耕地占补数量指标占比30%、水田规模指标占比20%计算,满分为100分。对工作积极、指标生产数量较多、质量较优的乡镇予以奖励,积分管理中增减挂钩指标、耕地占补数量指标、水田规模指标排名前三名的乡镇,在兑现全部项目资金后,再按排名情况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和2万的奖励。
(五)强化资金使用。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等文件精神,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取得的收益,严格执行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定,统筹支持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农业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支出。对因“两项指标”项目产生的结余资金、奖励资金,可用于本乡镇内其它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