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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鄂州市残疾预防行动方案
(2023—2025年)的通知
(鄂州政办发〔20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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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鄂州市残疾预防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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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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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残疾预防行动方案(2023—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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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国办发〔2021〕50号)、《湖北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鄂政办发〔2022〕44号)和《鄂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鄂州政发〔2022〕6号),进一步加强残疾预防,有效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政府主导、多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共同参与的残疾预防工作格局。
到2025年,我市残疾预防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更加健全,主要致残因素得到有效控制,残疾康复服务状况持续改善,全民残疾预防意识及素养明显提升,残疾预防主要指标位于全省前列。
二、主要指标
领 ;域
指 ; ; ; ;标
2020年
2025年
责任单位
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行动
1
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普及率
—
>80%
市残联
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
防控行动
2
婚前医学检查率
—
>70%
市卫健委
3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
>80%
>80%
市卫健委
4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90%
市卫健委
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
防控行动
5
产前筛查率
>60%
≥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