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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政办发〔2023〕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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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完善支持房地产(含商业综合体
项目)电力配套设施建设有关措施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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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为实现房地产开发企业“稳预期、控风险、促发展”的目标和优化营商环境需要,推动武穴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经研究,现制定完善支持房地产(含商业综合体项目)电力配套设施建设的有关措施如下:
一、红线内电力配套设施
房地产开发项目红线范围内电力配套设施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含商业综合体项目)自行承担。
二、红线外电力配套设施
(一)装机总容量在5兆瓦以下(含5兆瓦)的项目,红线外电力配套设施及工程建设费用由供电公司承担。
(二)商业综合体项目及装机总容量在5兆瓦以上的住宅项目,由开发企业承担线路的电缆、电杆(包含土建、附件)及施工费,其他费用由供电公司承担。
三、红线外电力配套设施及工程建设费用补贴标准
房地产开发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后,根据不同情形,由市政府予以补贴。
(一)装机总容量在5兆瓦以下(含5兆瓦)的住宅类项目由供电公司全额承担,市政府不予补贴。
(二)装机总容量在5兆瓦以上的住宅类,红线外电力配套设施及工程建设费用由政府按供电公司结算价,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予以补贴50%费用。
(三)商业综合体项目竣工验收并正常运营,经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及商务局共同审核通过后,只用单电源的商业综合体项目,由政府按供电公司结算价,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予以补贴50%费用。使用双电源的商业综合体项目,由政府按供电公司结算价,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予以补贴60%费用。
四、红线外配套设施补贴申请程序
(一)本措施所指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仅指2022年11月2日后新开工项目。原则上,2022年11月2日前已开工项目不享受上述政策。
(二)对完善城市公共服务配套、提升城市竞争力的商业综合体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研究确定是否享受该补贴政策。
(三)项目开工时间以住建部门发放的《建筑施工许可证》时间为准。
(四)红线外配套设施补贴实行审核把关制度。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向住建部门申请项目红线外电力配套设施补贴。住建部门负责审核是否为新建项目。供电公司负责审核装机容量、是否红线外等合同真实性。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负责审核商业综合体项目是否达到招商引资协议约定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商务局负责审核商业综合体项目是否正常运营。财政局负责对开发企业承担的线路电缆、电杆(包含土建、附件)及施工费财评,并出具财评报告。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供电公司签订的用电施工合同价款仅作为财评依据之一,不作为补贴依据。最终补贴依据以财评报告为准。(设施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涉及支持房地产(含商业综合体项目)电力配套设施的政策,以本措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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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房地产项目红线外电力配套设施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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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0日
附件
房地产项目红线外电力配套设施补贴申请表
(住宅类)
申报单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 ; ;月 ; ;日 ;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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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附合同复印件)
项目开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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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机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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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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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门
审核意见
审核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附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供电部门
审核结果
审核是否为红线外配套工程,合同是否真实有效
财政部门
财评结果
(附财评报告)
分管副市长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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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副市长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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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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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红线外电力配套设施补贴申请表
(商业综合体类)
申报单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 ; ;月 ;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