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安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公政办函〔2022〕21号
公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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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公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江南新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公安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已经2022年9月27日县十八届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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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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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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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 ;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职责
2.2 流域、水库防汛指挥部及职责
2.3 ;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职责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准备
3.2 监测预报
3.3 ;预防预警行动
3.4 预警分级与发布
3.5 预警行动
; ; ; ;3.6 预警支持系统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2 四级响应
4.3 三级响应
4.4 二级响应
4.5 ;一级响应
4.6 响应级别调整与终止
4.7 信息报送和处理
4.8 ;指挥和调度
4.9 ;抢险救灾
4.10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4.11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 ; ; ;4.12 社会力量动员
4.13 信息发布
4.14 ;应急结束
5 应急抢险救援
5.1 应急抢险救援基本要求
5.2 应急抢险救援力量
5.3 应急抢险救援实施
5.4 应急抢险救援结束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3 ;技术保障
6.4 ;宣传、培训和演练
7 ;善后工作
7.1 ;救灾
7.2 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
7.3 水毁工程修复
7.4 分蓄洪区补偿
7.5 灾后重建
7.6 保险赔偿
7.7 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8 ;附 ; ;则
8.1 ;名词术语解释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8.3 沟通与协作
8.4 ;奖励与责任追究
8.5 ;预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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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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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 ;则
1.1 ; ;编制目的
主动预防、应对水旱及其衍生灾害,规范防汛抗旱应对行为,做好突发洪涝、干旱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快速、有序、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荆政办函〔2022〕15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主要包括:江河洪水、城乡渍涝、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涵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衍生灾害。
1.4 ; ;工作原则
(1)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抗旱保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和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服从全局。
(4)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警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5)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努力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尽可能满足生产用水,努力保障生态用水需求。
(6)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实现利用和保护水资源的统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 ;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职责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县的防汛抗旱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办)设在县应急管理局。
2.1.1 ; ;县防指组织机构
县防指实行双指挥长制,由县委书记、县长任指挥长,县“四大家”领导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及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水利和湖泊局局长、市长江河道管理局公安分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人武部、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政务督查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和湖泊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县供销社、县农商行、中石化公安分公司、县供电公司、县铁塔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县气象局、市长江河道管理局公安分局、武警公安中队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
2.1.2 ;县防指职责
县防指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全县的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组织拟定全县防汛抗旱的有关制度,组织制定县境内长江、荆南河流、卷桥水库和崇湖、玉湖、北湖、牛浪湖、内洈水河、荆江分洪区总排渠等江河湖库防御洪水方案以及全县排涝、抗旱方案,及时掌握全县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县湖泊、水库、内河和渠道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1.3 ;县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县人武部:在县防指统一指挥下,配合搞好辖区防汛各类预案拟制,负责调动和组织辖区民兵参加抗洪抢险,并根据上级军事机关指示,负责协调指挥参加抗洪抢险部队的行动。
县纪委监委:负责对全县防汛抗旱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县委组织部:负责组建、调度县直机关防汛抢险突击大队和干部预备大队参与防汛抢险;负责在防汛抗旱期间对党员干部进行登记和评功表模的初审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接待新闻媒体记者的采访工作;负责组织记者报道防汛抢险、排涝抗旱情况;负责水旱灾害等新闻信息的发布。
县政府政务督查室:负责对全县巡堤查险、守险工作进行督查,记载并通报洪峰期间督办抽查情况。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