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首市制造类加工企业及农业专业合作社 “产销分离”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石政办发〔2022〕 5 号
石首市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石首市制造类加工企业及农业专业合作社“产销分离”扶持办法(试行)》已经石首市十届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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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制造类加工企业及农业专业合作社“产销分离”扶持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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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我市全面建设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市进程,进一步壮大我市商贸统计平台,加快推动我市制造类加工企业及农业专业合作社“产销分离”进限纳统步伐,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在石首市范围内成立的制造类加工企业及农业专业合作社,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方可适用本扶持办法:
1.制造类加工企业年营业额2000万元及以上;
2.农业专业合作社(零售类)年营业额500万元及以上;农业专业合作社(批发类)年营业额2000万元及以上;
3.制造类加工企业及农业专业合作社“产销分离”后半年内进限纳统;
4.制造类加工企业及农业专业合作社均在石首市注册营业执照并依法纳税。
二、扶持办法
(一)税收扶持优惠政策。以税收法治为原则,以业务真实性为基础,鼓励大型农业合作社和制造类加工企业成立销售公司,把原生产(种植)公司的“生产+销售”的经营业务分别拆分到生产(种植)公司和销售公司之中,并合理分摊生产公司和销售公司的经营利润。企业注册销售公司后实际增加的税收负担成本,根据实际缴纳税额并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在进限后当年年底一次性由财政奖补给企业,支持企业发展。
(二)商贸进限奖励支持。企业在我市注册成立商贸公司并进入限上商贸平台后享受商贸进限奖励资金5万元(第一年按40%,第二年、第三年按30%进行拨付)。商贸统计人员岗位补贴实行差异化绩效考核,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开展考核。若企业未经过商务部门审批自行注销,私自退出限上商贸统计平台,则取消商贸进限、纳税大户及统计岗位补贴等相关奖励。
(三)产业配套政策支持。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经局大力协助我市大型农业专业合作社、制造类加工企业
“产销分离”注册成立商贸公司,为企业提供产业发展、社保奖励等一系列配套奖励政策,同时为企业提供专业服务与政策咨询。
(四)房屋安评费用减免。商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行业建筑安全标准,需由具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出具生产经营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由市住建局对报告审核确认后,向市财政申请50%的房屋安全评估费用补贴。
(五)税收贡献奖励扶持。从2022年开始,对在我市注册,当年入库增值税税金(扣除退税因素还原后)达到50万元、100万元和200万元的限上法人企业,由市财政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和5万元的纳税大户奖励。
(六)搭建对外交流平台。为限上商贸企业提供大型会展、展览展销等大型活动平台,借助中国食品博览会、产销对接会、消费品博览会等重点展会帮助企业提高品牌影响力和附加值。
(七)财务核算申报指导。大型农业合作社和加工制造类企业成立销售公司后需要分别进行财务核算和纳税申报。由企业主管部门(乡镇办区和有关市直责任部门)聘请第三方公司专职财务人员协助指导企业会计进行财务核算及纳税申报。
三、其他事项
1.为支持商贸进限工作,推进制造类加工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产销分离”进限纳统,市政府成立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服务单位为组员的工作协调小组。由工作协调小组指定市政府办公室一名副主任牵头,全面落实制造类加工企业及农业专业合作社“产销分离”工作。
2.企业申请享受资金扶持政策时一般按企业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市政府审批、财政局办理的程序办理。其中:商贸进限考核依据由市统计局审核;商贸进限奖励由市商务局负责审核;税收贡献及税收成本核算由市税务局负责审核;产业发展奖励由市科经局、农业农村局负责审核;商贸企业营业执照办理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审核;企业房屋安评费用减免由市住建局负责审核。
3.企业申请享受奖励政策的时间为注册商贸企业营业执照且完成商贸进限申报流程后,当年年终统一核算商贸奖励资金及产业奖补资金。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在企业进限后第二年的上半年内兑现落实奖补政策。
4.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收回奖励资金,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本办法涉及的商贸进限奖励及各项奖补为一次性奖励,不得重复享受。商贸统计岗位补贴每半年拨付一次。
6.本办法未涉及且确需解决的事项,按程序“一事一议”。
7.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2年,2年期满后根据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
8.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9.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属于石首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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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石首市商贸进限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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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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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商贸进限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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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市商贸进限工作的组织、协调。具体负责进限督导工作专班的组建和运行、联合执法的组织、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解决。
市商务局:根据我市现行的商贸流通业发展奖励政策,对农业合作社和制造业企业成立的贸易企业纳入限上统计后给予相应的年度商贸进限奖励、统计人员岗位补贴、纳税大户奖励。
市科经局:负责辖区内制造类加工企业进行“产销分离”的宣传引导,重点指导年营业额达到2000万或接近达标企业注册商贸营业执照,为企业提供技术改造等扶持政策,助力企业做大做强,实现“产销分离”专业化经营。
市税务局:负责宣传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辅导纳税人规范财务管理,依法依规享受优惠政策,确保应享尽享提高企业综合效益。研究新方法,协调分离后的税收征管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在分离过程中遇到的税务登记变更、财务核算分立等问题,确保“产销分离”后企业健康运行。
市财政局:负责编制制造类加工企业及农业专业合作社成立销售公司后的专项财政预算,安排补贴资金,通过产业发展奖补的方式对企业产生的税负给与一定奖补。提高企业对开展“产销分离”的认识,引导企业消除顾虑,配合注册商贸业法人企业执照。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为制造类加工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注册商贸公司提供业务指导,主要包括企业信息登记、办理零售类或批发类法人营业执照、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
市统计局:负责做好指导“产销分离”企业的入库申报和统计工作,为“产销分离”企业工作考核提供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