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黄州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黄州政办〔2022〕12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火车站经济开发区、黄州工业园管委会,区直各相关单位:
《黄州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 ; ; ;2022年5月25日 ; ; ; ; ;
黄州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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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理念,主动预防、应对水旱及其衍生灾害,规范防汛抗旱应对行为,做好突发洪涝、干旱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快速、有序、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防汛抗旱指挥部实施指挥决策和防汛调度、抢险救灾提供依据,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2005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2009年)
(6)《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0年)
(7)《关于加强地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的指导意见》(2022年)
(8)《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年)
(9)《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2018年)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2000年)
(11)《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1988年)
(12)《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2008年)
(13)《洪涝突发险情灾情报告暂行规定》(2020年)
(14)《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2020年)
(15)《湖北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2014年)
(16)《湖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稿)》(2010年)
(17)《黄冈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
(18)《黄冈市区城市排涝应急预案》(2022年)
(19)《黄州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0年)
(20)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主要包括:江河洪水、城乡渍涝、暴雨引发的地质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溃口、涵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衍生灾害。
1.4 工作原则
(1)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宁听骂声,不听哭声”要求,切实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2)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降低灾害风险转变。
(3)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4)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警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5)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抗旱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和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努力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尽可能满足生产用水,兼顾生态用水需求。
(7)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雨洪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实现利用和保护水资源的统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区委、区人民政府设立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指导、监督全区防汛抗旱工作。
区委书记、区长任指挥长,分管应急管理、水利和湖泊工作的副区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副县级以上干部任副指挥长,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主要负责人为区领导的,由第一副职担任)。
区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和湖泊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区防指、区防办和区应急管理局对外是不同机构,分别以各自名义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2.1.1 区防指职责
区防指充分发挥在防汛抗旱工作中的牵头抓总作用,安排部署全区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有: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防汛抗旱指挥部,省委、省政府、湖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黄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区委、区政府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
(2)研究制定全区防汛抗旱工作政策和制度;
(3)依法组织制定区内重点河湖库防御洪水方案,蓄滞洪区、分蓄洪区运用预案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等;
(4)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检查,监督落实黄州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火车站经济开发区、黄州工业园防汛抗旱责任人和重要工程、重点地区防汛抗旱责任人,指导监督防汛抗旱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5)组织协调、指挥决策和指导监督重大水旱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和灾后处置工作,调度使用影响重大的防洪抗旱工程设施,人力资源调配,物资调配,资金保障及与全区以外其他行政区域的协同。
2.1.2 区防办职责
区防办为区防指办事机构,承担区防指日常工作,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水利和湖泊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区水利和湖泊局分管领导兼任,负责区防办日常工作。区防办主要职责有:
(1)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火车站经济开发区、黄州工业园的防汛抗旱工作;
(2)拟订全区防汛抗旱有关规定,编制黄州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3)组织协调全区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协调指导重点河湖库及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
(4)负责相关会议筹备工作,组织防汛抗旱会商,分析研判防汛抗旱形势,收集汇总雨情、水情、旱情、灾情、工情、险情,提出应对方案与建议;
(5)负责汛期值班;
(6)负责防汛抗旱各类信息统计上报及发布;
(7)负责防汛抗旱物资和救援装备规划和调配,指导防汛抗旱队伍建设;
(8)组织指导防汛抗旱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
(9)组织指导对重大水旱灾害应急处置的调查评估工作;
(10)完成区防指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1.3 区防指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全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工作的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指导、协调各新闻媒体做好有关新闻报道,加强舆论引导。
区人武部:负责协调现役部队、组织民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