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黄州区工业企业集约高效用地评价办法的通知
;(黄州政办〔202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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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火车站经济开发区、黄州工业园管委会,区直相关部门:
《黄州区工业企业集约高效用地评价办法》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 ; ; ; ; ; ; ; ;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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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州区工业企业集约高效用地评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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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亩产论英雄”推进土地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21〕13号)和《湖北省关于实施“亩产论英雄”开展工业企业集约高效用地评价的指导意见》(鄂自然资发〔2021〕19号)精神,建立健全“亩产论英雄”综合评价机制,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投入产出效率,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范围
黄州区行政辖区范围内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采矿、供电、供气、供热、供水、垃圾污水处理企业不纳入评价范围)。
二、评价指标
亩均税收、亩均销售收入、单位电耗税收。其中:
亩均税收(万元/亩)=税收总额/用地面积
亩均销售收入(万元/亩)=销售收入/用地面积
单位电耗税收(万元/万千瓦时)=税收总额/用电量
三、评价方法
(一)综合评价指标及分值
主要评价亩均税收、亩均销售收入、单位电耗税收等3项指标,总分100分,三项指标基本分值分别为50、30、20分。
(二)基准值设定
亩均税收、亩均销售收入、单位电耗税收按评价年度本辖区参评企业该项指标平均值确定为统一基准值。
(三)得分计算
综合评价采用百分制,规模以下企业按其评价指标计分。企业得分为每项指标数据得分之和。
1.企业综合评价得分计算公式:企业得分=∑(单项指标)
2.单项指标数据得分计算公式:
单项指标得分=该指标实际值÷该指标基准值×权重分值
3.某项指标为负值或空缺的,该指标得分为0。
4.每个指标最高得分不超过该项指标权数的1.2倍,超过时取其全数的1.2倍作为最终得分值,最低得分为零分。
(四)结果修正
1.缓评项
新增工业用地在建项目用地受让后 3 年内可暂不评价。
2.加分项
参评年度获评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加5分。
3.限档项
评价年度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环境责任事故、食品安全事故、拖欠薪资或劳资纠纷事件、涉及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查处的企业,不得列入A类。
4.豁免项
获得市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研发(技术)中心、 重点企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所在企业、政府质量奖企业等 原则上不列入C类。
四、分类排序
根据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规下企业得分排序评为A、B、C三类。
(一)A类企业(重点支持类)
是指产出高、效益好、转型发展成效明显的工业企业。
具体标准:综合得分位列全区前10%(含)的规下工业企业。
(二)B类企业(鼓励提升类)
是指产出和效益相对较好,但转型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的工业企业。
具体标准:综合得分位列全区10%-90%(含)的规下工业企业。
(三)C类企业(落后整治类)
是指发展水平和综合效益相对滞后,需要激励或倒逼加快转型发展的工业企业。
具体标准:综合得分位列全区后10%以内的规下企业。
五、结果应用
由黄州区人民政府对A类企业发布工业企业“亩产英雄榜”,对A、B、C三档企业,依法依规对企业实施用地、用能、排污、创新、金融等要素资源差别化配置政策和财政扶持政策,加大A类企业正向激励、B类企业政策帮扶和C类企业反向倒逼力度,对特色优势产业和产业链重点环节企业要分类施策,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加快推动要素资源向优质高效企业集聚。
六、工作要求及动态管理
(一)建立工作机制
由区人民政府作为开展工业企业集约高效用地评价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职责明晰、高效有序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明确工作职责
基础数据统计、评价得分计算等具体工作,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要求,积极推进工业企业集约高效用地评价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规模以下(小微)工业企业名单,用于企业名称的核实工作;负责提供并核实评价年度发生责任事故(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的企业名单和因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名单”。
税务局负责提供企业实际税收总额、企业年度销售收入等数据;提供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查处的企业名单。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提供企业用地面积。
统计局负责核实企业名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所属行业、所在地、所属所有制类型等基本信息。
供电公司负责提供企业用电量数据。
市生态环境局黄州区分局负责提供最近一年因环境污染等问题而被行政处罚的企业名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并核实发生拖欠薪资或劳资纠纷事件的企业名单。
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负责提供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科技企业孵化器清册。
(三)动态管理
黄州区人民政府每两年开展一次工业企业集约高效用地评价,原则上评价指标及权重等按照年度动态调整。在评价年度的第一季度按照企业上一年度数据开展评价分类,第二季度公布评价结果。根据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对A、B、C三档企业的分类实行动态调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