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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推行
“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政办发〔202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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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荆门市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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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1年1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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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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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 “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49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办事群众和市场主体为主线,以制度创新、流程再造为重点,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优化制度供给,将一个行业经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集成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实现“一证准营,全省通用”,不断提升集成化服务效能,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二、基本原则
(一)实施流程再造。优化事项链条,重构业务流程,简化内部环节,对于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关联事项,强化部门协同配合,积极推动串联审批变并联审批,实现全过程、全链条服务。
(二)实行物理集成。“一业一证”改革不取消现有行政许可事项,不改变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法律效力和法律关系,只对现有行政许可实施物理集成。
(三)分批组织实施。对行业目录清单实行分批纳入、动态管理,先行选取与群众、企业关联度高、办件量大的行业组织实施,根据实际情况拓展深化,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
三、主要任务
通过再造行业管理架构、审批流程、审批导引方式、行业审批条件、许可审核程序,实现“一次告知、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同核查、一网联动、一证准营”。
(一)整合规范审批要件,实行“一次告知”。由牵头部门组织梳理“一业一证”行业目录,形成许可全覆盖、标准更明晰的“一张清单”。组织关联办理部门梳理适用范围、涉及事项、实施依据、许可条件、申报材料、审批时限等要素,编制行业综合许可工作规范,绘制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办理流程图,实现“一次告知”。
(二)梳理整合申报材料,实行“一表申请”。按照共用信息共享应用、个性信息单独填报的原则,组织相关部门全面梳理,整合行业全部许可事项的申请材料和文书,统一材料规范和文书样本,实现许可申请“一表申请”。需要现场核查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产业政策外,推行承诺制容缺受理,申报所需法定材料由核查人员现场确认并获取。
(三)优化审批受理流程,实行“一窗受理”。在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一业一证”综合服务窗口,实行线上“一网通办”“一事联办”、线下“一窗受理”“统一出件”。按行业做好指引,配置服务专员,统一负责业务现场咨询、申请受理、材料流转、业务协调、证照发放、档案存放等工作,由各级行政审批局统一调度管理。
(四)合并强化核查程序,实行“一同核查”。市、县(市、区)分别建立联合踏勘机制,需要现场核查事项的,由行业牵头部门统筹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实行多个事项一次核查、整改意见一口告知、整改情况一趟复审。
(五)再造审批服务模式,实行“并联审批”。依托“一业一证”审批系统,实现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和无缝对接,推动各类业务系统特别是垂直管理部门的专有业务系统接入综合管理平台,在业务受理、办理、结果反馈等各环节实现综合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统一分发、数据共享、协同服务。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采用短信提示等方式,及时告知申请人相关许可证办理情况。
(六)创新准入准营方式,实行“一证准营”。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集成有关单项法定许可证信息。由市、县(市、区)行政审批局统一制发“行业综合许可证”,相关行政许可信息通过二维码形式载入行业综合许可证,同时一并发放法定许可证,方便市场主体跨区域开展经营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对行业综合许可证予以认可,并加强推广应用。
四、工作措施
(一)实施清单管理。统一公布“一业一证”改革指导目录清单,动态调整“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对市场主体增长较快、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有利于促进荆门高质量发展的行业,及时纳入改革试点,使改革惠及更多行业的市场主体。(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级各牵头部门、各协同部门)
(二)统一制定规范。各“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牵头部门要会同各协同部门,制定改革实施细则和办事指南,形成统一的行业综合许可证工作规范,梳理集成一个行业中各部门要求的行业准入条件、申请信息要素和材料清单,逐行业细化明确“一业一证”审批模式下的审批、服务、监管等全流程管理制度,实施审批流程再造,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推行容缺受理制度。(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级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市级各协同部门) ;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行业综合许可和监管执法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加强各部门在审批、服务、监管全流程各环节中的衔接,形成各部门各负其责、协同高效的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大力推行“互联网 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包容审慎监管、信用分类监管、协同联合监管等监管方式,提升综合监管效能。(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级各牵头部门、市级各协同部门) ;
(四)强化法治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梳理“一业一证”改革举措落地实施、复制推广等涉及的法律法规,对需要暂时调整适用的,会同市司法局依照法定程序上报省司法厅。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推动将其上升为制度规定,固化改革成果。(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级各牵头部门、各协同部门)
五、实施步骤
按照申请人自愿申报的原则,坚持线上线下同步推进,构建“线上申报后台直审、线下申报一窗受理,受审分离、分类审批、一窗出证”的工作模式。
(一)提报申请。
1.线上申报。申请人在湖北政务服务网选择申请办理行业和事项,按照系统提示提交上传相关信息材料后,自动进入后台核验和审批程序。
2.窗口申报。申请人通过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一业一证”窗口一次性提交一套申请材料,提交后分类流转至后台审批。
(二)后台审批。
申请人提交的信息、材料分发到各相关审批部门,进入审批程序。对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按承诺时限予以核准;对提交上传相关信息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通过系统反馈给申请人或当场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三)统一出证。
市、县(市、区)行政审批局要将具体实施相关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部门和相应办理方式告知申请“一业一证”的市场主体,统一颁发和送达相关证书,并公布查询渠道。行业综合许可证所载明的单项行政许可发生变更、延续、失效、撤回、撤销、注销的,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要及时通报或函告该行业综合许可证颁发部门,由市、县(市、区)行政审批局同步对该行业综合许可证加载的相应行政许可信息进行变更或删除,并及时为持证人免费换发新证。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工作分工,每个改革行业由1名市领导负责。建立由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共同牵头,各相关部门依职责协同的“一业一证”改革工作推进机制,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推进方案。
(二)明确责任分工。
全省统一的“一业一证”审批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后,各牵头部门对本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许可行为和许可结果负责,负责事中事后监管的行业主管部门对监管行为和监管结果负责。市、县(市、区)行政审批局要规范管理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各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批工作,制作“零基础”标准化模板,在实施中要做到办证流程、申报系统、数据源、结果证件样式统一。推动联办部门和联办事项入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为平台建设和政务信息数据共享给予财政资金支持。
(三)加强指导协调。
市级牵头部门和各协同部门要积极支持各地开展“一业一证”改革工作,及时帮助协调解决改革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帮助各地提升“一业一证”专窗人员业务能力。
(四)注重档案归集。
“一业一证”改革不改变相关职能部门的权责边界,不影响有关档案材料的归集、整理和存档。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共享材料、过程文书、结构性数据的备份和存档工作,确保各审批事项档案材料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五)加强宣传引导。
各单位要通过网络媒体、大厅咨询台、窗口海报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让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广泛了解改革目的,掌握“一业一证”改革可办事项、咨询方式、办理地点、办证流程,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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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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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
(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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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