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
《咸宁市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健全城乡流通体系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咸宁市加快推进
“快递进村”、健全城乡流通体系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电商、快递进农村,健全城乡流通体系”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意见》(鄂发〔2021〕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分阶段推进“快递进村”设点,健全县、乡、村三级寄递服务体系,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促进群众就业创业,更好满足农村生产生活和消费升级需求。
到2021年底,建设市级和县域综合快递物流服务中心6处,乡镇快递配送节点实现全覆盖,全市行政村快递服务通达率达90%,县、乡、村三级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基本形成。
到2022年底,全市行政村快递服务点设点率达到100%,培育“快递+电商+农特产品”优势项目10个,实现村村通快递,农村寄递物流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
二、快递进村模式
按照“快递进村”需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乡村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禀赋,积极探索“驻村设点、邮快合作、快快合作、交邮合作、快销合作”等多种合作模式,调动各类社会资源推进“快递进村”。
(一)驻村设点。鼓励快递企业在业务量较少的乡镇及行政村建立合作网点,统一开展快件揽收、分拣、运输和投递业务,切实解决群众多头跑难题。在偏远、人口较少、居住分散的行政村,依托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快递收派点,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实现定点揽收、精准投送。
(二)邮快合作。在偏远和业务量较少的村镇,引导快递企业与邮政企业深度合作,利用邮政现有农村服务平台,以互利互惠为原则,通过协议合作方式,开展农村快件代收代投服务。
(三)快快合作。支持引导快递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规模,按照“一平台多品牌”模式,抱团共建农村末端快递服务平台,统一开展快件揽件、投递业务。
(四)邮政快递+交通。支持利用交通场站建设县级或者乡镇邮政快递分拨中心,推动资源整合,降低成本。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利用农村公交首末站(经停站)、客运场站等站点和交通综合执法站(队)、公路养护站等场所,建设村级快递末端网点,开展快件代收代投业务,实现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资源共享。
(五)邮政快递+供销社。整合、利用地方供销社既有社会资源,采取合作、共建的模式,实现网络运力和设施设备资源共享,推动邮政快递与供销社实现同仓、同车、同网、同配,构建新型城乡供销流通服务体系。
三、具体措施
(一)保障邮政快递用地和场所需求。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邮政快递业务发展需要,免费提供2—3处场地用于县级邮件快件处理中心或邮政快递物流园区建设,较大的纳入市国土空间规划,实现邮件快件集中统一分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邮政管理局)
2.乡(镇)人民政府按照邮路设置需要,免费提供场地用于乡镇快递配送节点建设。利用村级党群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和村集体现有闲置场所,以及农村客运站、农村公交首末站等站点和公路养护站、治超站等场所,配套建设乡镇、行政村快递网点,免费提供给邮政快递企业使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二)合理确定补贴标准。
3.邮件快件上下行补贴标准。各地财政部门对通过邮快合作体系、城市绿色货运、农村物流三级配送体系、客货邮、供销快递、电子商务快递融合发展体系等模式上下行的邮件快件,以上行件每单0.8元、下行件每单0.5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承接全市农村地区上下行邮件快件的快递企业,按物流企业扶持优惠补贴政策,以上行件每单0.5元、下行件每单0.2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4.市场经营主体补贴标准。对邮政快递企业按照所属地区行政村设点率给予补贴,设点率达50%、80%、100%,按照每年10万元、20万元、30万元标准给予补贴;对采用客货邮融合发展模式的经营主体,已建成运营并创建国家级农村物流品牌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由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安排预算。(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邮政管理局)
5.基础设施投入补贴标准。各地政府对县级邮件快件处理中心、乡镇快递配送节点、村级快递服务站购置安检、分拣等设施设备,按照投入金额给予经营主体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80万元。对于免费给予邮件快件经营主体场地支持的交通运输综合服务场站,按照每年每平方米15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邮政管理局)
(三)强化人力资源配备。
6.做好对加入快递行业的农村劳动者、返乡农民工职业资格培训、岗前培训和就业指导,培育提升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能力,保证农村快递网点下得去、稳得住、有收益,人社部门根据培训有关政策给予补贴支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邮政管理局)
(四)加快推进产业合作。
7.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引导邮政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深入合作,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创新,共同发展体验经济、社区经济、逆向物流等便农利商新业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邮政管理局)
8.引导交通运输和商超配送运营网络资源与邮政快递企业合作,结合邮政快递对配送线路、频次和时效的要求,合理调整客运和公交网络,开展“定时、定点、定线”的货运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
9.简化农村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手续,取消不合理、不必要限制,鼓励发展农村快递末端服务。规范实施网点备案工作,推动末端网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寄递物流服务监管和运输安全管理,完善消费者投诉申诉机制,依法查处未按约定地址投递、违规收费等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10.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健全县级邮政快递监管工作机制和电商、快递协会组织,加强行业监管和自律。(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强化工作督导考核。
11.根据全省统一要求,将“快递进村”工作纳入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加强日常督导、强化激励约束,推动工作有效落实。(责任单位: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推动“快递进村”工作,市政府成立咸宁市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健全城乡流通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快递进村”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指导和规划引导,建立健全工作规则,完善联动机制。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市直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作为,主动服务,推进关键政策和制度创新,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三)增强工作合力。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推动行业互动和产业合作,形成工作整体合力。要加强宣传引导,倡导融合发展理念,及时总结经验,抓好典型示范,提升社会关注度和参与度。
附件:咸宁市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健全城乡流通体系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
附件
咸宁市加快推进“快递进村”、
健全城乡流通体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邮政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推进情况,会商解决推进中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邮政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办等工作,由市邮政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人员变动后由继任者继续承担相关工作。各成员单位除负责同志外,须明确一名同志担任联席会议联络员。
二、工作职责
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快递进村”工作纳入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指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将“快递进村”纳入本地乡村振兴实绩考核。
市发改委:指导邮政快递企业申报服务业建设项目、服务业贷款贴息项目、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及其项目等,争取项目资金支持。
市财政局:督促县(市、区)财政部门根据本方案补贴政策,做好农村地区上行及下行邮件快件补贴资金预算安排和兑现工作。
市人社局:指导各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开展快递职业技能培训。
市交通运输局:指导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开展“快递进村”工作。强化交邮合作,积极推动客运班车和公交车免费提供代运邮件快件服务,协调交通运输场站免费提供场地供邮政快递企业使用,推进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发展。
市农业农村局:协调对接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脱贫户的快递物流需求,保障农特产品上行物流畅通,并深度参与“快递进村”,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市商务局:负责电商与快递协同进村,培育“快递+电商+农特产品”优势项目,指导县(市、区)商务局落实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支持三级快递物流体系建设的资金补贴政策,支持邮政、快递企业积极参与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市邮政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协调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按时间节点落实“快递进村”任务。引导邮政快递企业积极推进“快递进村”,依法开展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监管进村邮政快递企业安全与服务质量。
各县(市、区)政府:全面负责本地区“快递进村”工作。根据需要免费提供场地建设县级邮件快件处理中心(邮政快递物流园区)、乡镇快递配送节点和乡镇、行政村快递网点。对快递企业购置安检、分拣等设施设备给予资金补助。组织开展快递职业技能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