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科技赋能煤炭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09: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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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科技赋能煤炭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毕府办发〔2026〕2号

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能源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为深入实施“富矿精开”战略,全面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加快推动毕节市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以科技创新为驱动,推进先进技术、工艺、装备与煤炭产业深度融合,促进优势传统产业提质升级,特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目标

立足毕节市煤炭资源禀赋,以科技赋能为主线,按照“科技引领、安全增效、技术赋能、绿色发展、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推动前沿技术与煤炭开发利用深度融合。到2030年,全市煤炭生产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科技赋能煤炭产业的关键技术应用取得显著进展,智能化、数字化水平大幅提升。生产煤矿基本实现采掘智能化,灾害预警体系初步建立,重大灾害治理效能显著提升;具备条件的煤矿推广井巷协同支护与无煤柱开采技术;煤矿安全智能监管体系初步形成,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取得长足进步;地质探测监测数据联动机制初步建立。

到2035年,全市煤炭产业与科技实现深度融合,全面实现煤炭产业各环节的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形成高效、安全、绿色、可持续的现代化煤炭产业体系。生产煤矿基本完成智能化建设,力争建成智能化安全监管体系,安全风险实现精准预警和有效响应,井巷支护与无煤柱开采等先进工艺广泛应用。矿井地质保障体系全面完善,产业整体竞争力和综合效益实现质的飞跃。

二、主要任务

(一)科技赋能煤矿智能化建设

统筹推进全市煤矿智能化建设,提升智能化水平,引导新建煤矿、技改9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煤矿按照采掘智能化设计,形成一批集采掘智能化、安全监测监控智能化、地质保障等于一体的智能煤矿;鼓励生产煤矿分批有序开展智能化改造,在灾害严重、高风险区域开展智能化升级,重点推进综采、综掘工作面智能化改造。按照省级要求,推进智能系统正常运行。(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科技赋能煤矿灾害治理

鼓励企业运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构建灾害分析预测、预防大模型。识别潜在风险,做到矿井灾害预兆的及时识别、预警;推广应用远程控制采掘设备、智能钻机、智能采掘工作面成套技术和装备等,减少井下作业人员,降低机械伤人、顶板垮塌等事故风险,推动机器人用于地面地质变化区域、供电线路走廊、井下变电所及带式输送机等高危区域巡检并采集数据;推广智能通风系统,优化矿井通风网络,精准调控风量风向,有效降低瓦斯浓度,保障作业环境安全。(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科技赋能煤矿高效开采

针对毕节市煤矿巷道支护技术落后、顶底板条件差、老巷多的现状,倡导煤矿企业推广应用“高强预应力锚杆(索)+钢带+锚网”等井巷协同支护先进工艺,结合矿压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实时掌握围岩变形规律,动态调整支护参数,提高巷道支护质量和围岩稳定性。鼓励煤矿企业在采煤工作面采用“Y”型通风技术。在符合条件的矿井中大力推广“110工法”(无煤柱自成巷技术),以减少巷道掘进量。鼓励企业研发适合本地煤层条件的切顶装备和巷旁充填材料,提高工法的适用性和可靠性。(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科技赋能煤炭行业监管

能源主管部门积极探索智能AI、大数据、5G等技术与安全监管的融合应用,整合监测监控、人员位置监测等多类系统,构建“事前预警、事中管控、事后追溯”的全链条智能监管体系,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化和行业调度管理平台建设,提升突发事件快速联动指挥、统一协调处置能力。建设智能监测预警系统,推动井下重点监管场所实现24小时不间断视频监控全覆盖,通过视频回溯与实时跟踪精准识别重要区域人员违规违章作业、关键设备运转异常等问题隐患,实现风险隐患智能研判与分级提示预警。(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科技局、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科技赋能煤矿地质检测

鼓励企业将地质勘探数据与煤矿开采设计、生产建设、采掘执行、产能调度有效衔接,实现“探—设—采”全流程数据共享运用。鼓励新建矿井将高精度地质探测数据作为智能化设计基础,支撑采掘设备选型、作业流程规划。鼓励生产煤矿结合随钻探测、随掘探测、随采探测、工作面回采揭露等全生产流程动态更新数据,构建透明化地质信息数据库,探索完善三维地质模型,实现巷道、工作面、采区等信息精准透明重构,精准指导割煤参数调整、瓦斯水害预警及采掘接续安排,提升开采效率与安全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六)科技赋能煤炭高质利用

1.探索伴生资源本地化处置利用。能源主管部门积极推广应用井下抽采钻孔智能监测、瓦斯抽采管网优化调度等技术,提升瓦斯抽采效率和浓度稳定性。鼓励煤矿企业结合自身实际,采用瓦斯发电、瓦斯供热等技术,探索低浓度瓦斯的利用,推动瓦斯资源富集区域形成瓦斯规模化利用、产业化发展格局。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瓦斯抽采利用的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鼓励煤矿企业参与碳交易,减少瓦斯直接排放。积极引导企业利用煤矸石填沟造地、井下充填等方式突破煤矸石综合利用处置瓶颈。鼓励企业探索煤矸石制新型建材、路基骨料、人造土壤等高附加值利用方式,提高资源转化率。(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实施煤炭智能分选和储配。鼓励煤炭洗选企业加大科技研发与设备升级投入,推动物联网、5G、大数据等先进技术与分选全流程深度融合,实时响应电力、化工、建材等不同行业对煤炭产品的动态需求,灵活调整洗选工艺参数与产品规格,实现分选提质、产品定制化与市场竞争力提升同步落地。鼓励储煤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现配煤优化、物流调度、基础设施运维等全链条数据互联共享,实现淡储旺供、供需适配,销售淡季依托数据预判锁定优质煤源、科学储煤,旺季联动煤炭库存结构、配煤参数与物流信息,高效完成定制化配煤供煤。同步推广电动重卡、氢能叉车等新能源运输装备,并在重点物流节点配套补能基础设施,依托智能算法优化运输路径以降低空驶率,推动储煤企业煤炭运输绿色低碳转型。(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七)科技赋能煤矿安全管理

1.运用智能手段提升煤矿安全管理能力。鼓励煤矿企业运用人工智能视频识别、AI算法模型等智能技术,加强安全管理,实现视频监控系统数据分析、识别和预警功能,实时监测识别并纠正违规操作设备、违规进入危险区域等“三违”行为,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鼓励煤矿推进井下(精准)人员位置监测、应急广播、监测监控、通信联络、智能矿灯、矿用本安手机、电子围栏预警等系统深度融合,实现“一对一”出入井精准识别统计,实时追踪人员位置,活动轨迹及工作状态,在瓦斯超限等需要紧急撤人的场景下实现多系统快速联动,精准锁定被困人员位置,为救援提供精确数据支撑。(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拓展技术应用筑牢产业安全根基。依托煤炭行业数据资源优势,针对性对行业数据采集、分析、治理,构建覆盖井下地质探测、安全管理、生产、供应、储备、销售等全链条的高质量数据集,夯实行业数据基础,丰富煤炭领域大模型专业语料库。依托市级实训基地,搭建瓦斯爆炸、煤与瓦斯突出、冒顶片帮等事故拟真场景,引导员工切身体验事故危害,掌握应急处置全流程,有效提升培训质量,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能力。鼓励煤矿部署生产场景数字孪生模型,对采掘工作面布置、通风系统优化、设备安装调试等进行虚拟仿真,提前排查设计缺陷和生产隐患,降低现场调试成本和风险。探索建立远程协作平台,支持专家远程指导井下设备维修、灾害处理等工作,实现“现场+远程”协同作业,提高问题解决效率。(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科技支撑。加强煤炭领域科技型企业培育,推动各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装备公司等建立“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先进技术和装备在煤炭产业中的推广应用。依照法律法规落实科技创新优惠政策,鼓励煤矿企业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引进省内外优质科技成果在企业转化落地。

(二)优化人才培育。充分用好统一战线“地域+领域”组团式帮扶、人才“蓄水池”等政策优势,引进煤炭产业发展所需人才和团队。鼓励本地高校开设推动科技赋能煤炭产业发展所需相关专业,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人才培训基地,通过“订单式”培养和在职继续教育,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三)强化帮扶指导。适时对各煤炭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帮扶指导,及时分析研判重大问题,加快推进煤炭产业科技赋能工作。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企业和优秀案例,积极在全市范围内宣传推广。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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