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 省中医药局 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印发支持遵义市卫生健康工作助力省域副中心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09: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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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 省中医药局 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关于印发支持遵义市卫生健康工作助力

省域副中心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遵义市卫生健康局,省卫生健康委机关各处(局),省计生协机关各部(室),省中医药局、省疾病预防控制局机关各处: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遵义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决策部署,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遵义市卫生健康工作助力省域副中心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贯彻落实。

省卫生健康委

省中医管理局

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4年12月31日

关于支持遵义市卫生健康工作助力

省域副中心建设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支持遵义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和卫生健康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支持措施。

一、目标要求 

围绕省委、省政府系列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全面提升遵义公共卫生水平、医疗服务能力,强化人才、科技和信息支撑,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医防协同、更加注重优质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更加注重中西医并重和协调发展、更加注重产业发展和服务创新,促进遵义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增强遵义医疗卫生服务辐射带动能力,更好服务自身和周边地区群众,切实增加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为遵义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提供健康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政策支持力度

1.支持行政审批权限下放。积极推进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明文规定不得下放的权限外,实现审批权限“应放尽放、非禁即放”。(责任处局:省卫生健康委政策法规处,省计划生育协会、省中医药管理局、省疾病预防控制局,遵义市卫生健康局,以下责任单位均包括遵义市卫生健康局,不再列出)

2.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支持遵义实施中国—世界卫生组织双年度合作构建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项目。将遵义纳入全省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开展遵义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验收评估,确保示范项目建设取得实效。指导遵义实施好国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二批示范城市等试点工作。总结遵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采取适当形式在全省宣传推广“遵义模式”。(责任处局:省卫生健康委体制改革处)

(二)强化项目建设支持

3.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弱项。支持在老旧病房改造、设备更新、“平急两用”设施建设、综合医院传染病区建设、公立精神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病院区建设等补短板项目建设方面,帮助遵义向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争取资金支持。(责任处局:省卫生健康委规划信息处,省中医药管理局)

4.推动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支持遵义实施公共卫生能力提升项目,指导开展疾控、卫生监督体系改革试点和3个县疾控中心申报职业卫生相关资质。支持建设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指导分中心和依托医疗机构独立建设职业病防治院。加快推进疾控机构科研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应用性研究和科研转化。帮助遵义市疾控中心与贵州大学等合作建设生命科学数智中心,开展公共卫生科研项目,提高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指导创建省域公共卫生中心,全面提升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工作的区域影响力和辐射力。(责任处局: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科技教育处,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5.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和产业发展。支持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和中医药人才培养,进一步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省级示范中医馆”项目。支持中医药产业发展,推动贵州省中医药民族医药康养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落户遵义。(责任处局:省中医药管理局)

6.强化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支持指导配备执法装备和配齐执法人员,不断提升遵义卫生健康执法监督能力。实施“非现场监管”建设项目,创新监管模式。加大卫生健康监督人才培养力度,加快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责任处局:省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处,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省卫生计生监督局)

7.激励托育事业发展。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加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公办托育服务网络建设,着力增加公建托位供给。(责任处局:省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处)

(三)扩增优质医疗资源

8.推动优质资源扩容布局。统筹指导遵义市与华西医院合作帮扶,制定帮扶计划和专项支持政策,强化6个重点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尽快推动华西医院帮扶合作落地。指导参照我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管理要求及做法,加强与高水平医院对接,指导支持健全完善保障政策,制定“一院一策”工作方案,全方位推进管理、文化、技术“三平移”。加强向国家相关部委汇报沟通,条件成熟时,支持遵义申报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责任处局:省卫生健康委规划信息处、医政处)

9.支持等级医院创建。支持遵义市传染病医院、遵义市精神专科医院创建三级医院,提升市级专科医院服务能力。(责任处局: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处)

10.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推动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指导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建设。在妇幼健康相关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等妇幼项目上给予倾斜,促进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责任处局: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

11.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积极支持遵义开展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支持建设县域医疗次中心项目。(责任处局: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

12.统筹推动计生协政策发展。支持实施计生协综合改革试点、新型婚育文化建设试点、人口健康基金公益项目,进一步加强遵义基层计生协组织服务体系能力建设。支持遵义继续做好唇腭裂儿童申报救助工作。(责任处局:省计划生育协会)

13.深化对口帮扶工作。统筹省内三级医院加大对遵义对口帮扶县医院的支持,提升受援医院整体服务能力。(责任处局: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处)

(四)支持人才专科培育

14.强化专科能力建设。根据国家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设置规划,指导市、县级医院建设临床重点专科,提升重大、疑难疾病诊疗能力。(责任处局: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处)

15.强化人才培养引进。支持实施“银龄计划”、百千万人才引进年度计划,帮助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构建稳定、合理的专业人才梯队。帮助培育精神卫生专业人员,不断充实精神卫生专业人才队伍。(责任处局: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处、科技教育处、人事处)

16.助力提升科教水平。给予申报省卫生健康委科学技术基金项目及中医药、民族医药项目名额倾斜。指导支持立项省级重点学科,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工作。(责任处局:省卫生健康委科技教育处,省中医药管理局)

(五)强化信息赋能

17.完善信息化建设。指导实施卫生健康数据治理工程,推进遵义公立医院智慧医院建设。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内信息系统提质改造。(责任处局:省卫生健康委规划信息处,省卫生信息中心)

18.推进“智慧医养、养防融合”试点。加强指导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强化老年健康能力提升。持续指导做好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工作,促进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强化医防融合,提升慢性病监测预警工作水平。推动遵义加大力度探索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解决方案,推动医养产业快速发展。(责任处局:省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处、药物政策处,省中医药局、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19.健全院前医疗急救体系。指导遵义进行120救护车信息化提能提质,对老旧救护车及车载医疗设备有序更新换代,逐步配齐配足车辆定位、视频监控等相关设备;推进乡镇急救站点信息化建设。推广遵义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即救治、上车即入院”建设模式。支持建设贵州省紧急医学救援教学培训基地(遵义),加强遵义院前医疗从业人员培训,提升服务能力水平。鼓励探索开展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责任处局:省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处)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在资金、项目、业务指导方面加大遵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推动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遵义市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贡献卫健力量。

(二)强化协调配合。加强省、市协调联动、协同配合,建立有效沟通交流机制,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抓实抓细工作落实,协同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任务落实。加强对各项措施落实跟踪问效,实行定期调度和工作联系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落实。遵义市卫生健康局,委机关各处,省计生协、省中医药局、省疾病预防控制局请于每季度末,将推进落实情况书面反馈省卫生健康委规划信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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