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关于促进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09: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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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关于促进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西南府办发〔2023〕1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黔西南州关于促进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4日

黔西南州关于促进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

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贵州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黔府办发〔2023〕5号)精神,围绕“资源、客源、服务”三大要素,立足资源禀赋,高效整合全州特色民宿资源,促进全州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用好国发〔2022〕2号文件政策,聚焦“产业强州、文教兴州、和谐稳州”三大战略目标,突出全州“天文、地文、人文”资源优势,以市场为导向,推动民宿产业体系化、规范化、产业化、品牌化、法治化发展,为建设“康养胜地、人文兴义”注入新动能。

二、发展目标

围绕“一核两带”,以兴义(义龙)、安龙为核心区,打造南北盘江文化旅游康养产业带。以万峰林民宿品牌为引领,到2025年,全州形成1个民宿产业聚集区和14个民宿集群的“1+14”布局,发展民宿达600家以上,限额以上民宿单位15家以上,等级民宿达300家以上,其中全国甲、乙级民宿达5家以上。

1个民宿产业聚集区:以万峰林景区为依托的聚集区,涵盖万峰林街道办的8个村,到2025年发展民宿达350家以上。

14个民宿产业集群:兴义市围绕玉皇顶景区在半边街集中发展民宿20家以上;义龙新区围绕云屯生态体育公园旅游景区在七一村集中发展民宿30家以上;兴仁市围绕薏仁康养在薏品田园景区周边集中发展民宿20家以上,围绕鲤鱼坝景区在鲤鱼村集中发展民宿10家以上;安龙县围绕招堤旅游景区在海庄村集中发展民宿30家以上、围绕山地户外运动示范公园景区在梨树村集中发展民宿20家以上;贞丰县围绕三岔河旅游景区和双玉峰景区在纳孔村集中发展民宿20家以上,围绕北盘江大峡谷景区在董箐等村集中发展民宿20家以上;普安围绕普安茶文化生态旅游景区,在斗弹达吟社区、茶源街道集中发展民宿20家以上;晴隆县围绕史迪威·24道拐旅游景区在莲城街道南街社区集中发展民宿20家以上;册亨县围绕万重山景区在秧庆等村集中发展民宿10家以上,围绕板万布依古寨景区在板万村集中发展民宿10家以上,围绕陂鼐古寨景区在威旁、大寨村集中发展民宿10家以上;望谟县围绕蔗香滨湖康养小镇旅游区在蔗香村集中发展民宿10家以上。

三、工作路径

(一)纳入州县旅游相关规划

1.把民宿纳入州县旅游相关规划,明确发展定位;结合当地康养、文化、运动、研学、农旅等元素,发挥客源市场、交通区位、旅游资源等优势,在各A级景区、度假区、传统村落、重点村镇、夜间消费聚集区等特色明显、基础设施较为完善、有一定知名度的地方发展民宿,做好特色民宿规划建设,防止盲目扩建乱建、无序发展。到2025年,全州建成1个民宿集聚区、14个民宿群,发展民宿达600家以上。(牵头单位:州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制定民宿发展政策措施

2.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按照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共同发力的原则,探索制定规范民宿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完善促进民宿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州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3.支持兴义(义龙)、安龙打造民宿产业示范区;引导和鼓励具有一定收入规模的民宿个体经营户申请登记为企业,推动升级为限额以上住宿企业。到2025年,上限入统民宿企业2家以上。(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4.围绕“1+14”民宿群,提升民宿集聚区、集群区域路网、电网、水网等基础设施,实现“三通”(通客车、通网络、通物流)、“五有”(有文旅驿站、有购物场所、有停车场、有旅游厕所、有标识标牌),加强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以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配套垃圾、污水等回收、处理设施,努力提高民宿环境的通达性、安全性、便捷性、舒适性。(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商务局、州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强化“民宿+”产业发展

5.鼓励和引导“民宿+康养”“民宿+文化”“民宿+运动”“民宿+研学”“民宿+农旅”等多元业态融合发展,推动民宿与健康养生、非遗体验、户外运动、农事体验、休闲观光、研学旅行、电商物流等有效融合,打造沉浸式消费体验。以景区景点、民风民俗、山形地貌、生产生活等为元素,作为民宿的核心吸引物,助推民宿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州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卫生健康局、州民政局、州教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支持民宿行业自律

6.推动成立州级旅游协会民宿分会,为会员单位提供信息咨询、产品推广、培训交流、争议协调等服务,维护民宿市场秩序,避免恶性竞争,做好抱团发展,推动共建共治共享。制定行业服务规范,参与民宿等级评定、考察交流、宣传促销等服务,强化对内对外行业交流合作。(牵头单位:州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7.不断规范民宿经营行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民宿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和经营安全检查,提升治理能力。强化行业自律,杜绝欺客宰客、哄抬物价,营造良好的游客住宿环境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牵头单位:州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推动民宿产业助力乡村振兴

8.引导高校毕业生、城乡居民、返乡人员等参与民宿开发经营。鼓励当地村民和外来投资者利用现有住房改造开办民宿。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用好“农户+合作社”“公司+农户”等合作模式发展乡村民宿。引进头部民宿品牌企业、知名平台公司、专业化团队参与打造民宿示范项目。支持传统村落、特色小镇、乡村旅游重点村开展民宿聚集区和示范区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牵头单位:州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投促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推进民宿产业数字化建设

9.抓住民宿行业数字化发展趋势,加快探索数字技术融入民宿行业,积极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推广智能技术在民宿领域的应用,推广数字技术与民宿产业融合发展模式。(牵头单位:州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大数据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加大民宿产业招商引资

10.发挥旅游资源优势,突出特色定位,彰显区域品牌效应。开展“知名企业走进旅游重点村”活动,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开发经营民宿产业项目。积极谋划重点民宿产业项目,做好民宿项目、品牌推广,引进知名度高、竞争力强的民宿龙头企业到黔西南开发民宿项目。(牵头单位:州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州投促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九)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11.把万峰林民宿品牌作为“康养胜地、人文兴义”城市定位宣传推广的重要内容,与旅游精品线路联动开展营销推介。探索开展民宿主题展、旅游达人体验推荐、年度游客最喜爱民宿评比、民宿管家技能比拼等活动,加大民宿宣传推广力度。(牵头单位:州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州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12.深耕品牌营销渠道,将民宿纳入文化和旅游消费活动开展营销,推动民宿与各类电商、OTA平台及小程序、移动终端等合作。支持民宿入驻各类线上智慧服务平台,实现民宿信息智能推送和网络营销、预订、支付等互联网服务。(牵头单位:州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大数据局>、州商务局、州科技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强化民宿规范管理

13.指导民宿经营主体建立治安、消防、食品、卫生、环境等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安装必要的监测预警设施设备。加强民宿房屋质量安全监管,指导做好房屋安全鉴定。推动制定《黔西南州民宿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分类明确民宿场所消防安全条件和日常管理要求。指导民宿使用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或手机APP、小程序等,落实旅客住宿实名登记、访客管理、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等治安管理制度。加强联合执法,协同监管,推动民宿规范有序经营。(牵头单位:州公安局、州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14.市场监管、公安、卫生健康、消防救援等部门进一步优化证照办理流程,推行“一次告知、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实现开办民宿“一件事一次办”。(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州卫生健康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州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州民宿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抓好民宿聚集区、民宿集群以及民宿重点村镇的总体谋划,解决民宿产业发展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各县(市)成立民宿议事协调机构,做好开办民宿的有关服务工作。(牵头单位:州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强化资金保障。通过向上争取和州县两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方式扶持民宿产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民宿项目。落实国家税费减免政策。鼓励民宿积极参与会议、公务接待、职工疗休养等政府采购项目。指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拓宽民宿企业融资渠道。(牵头单位: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税务局、州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强化人才保障。依托专业院校(系),加快培养民宿管理和服务人才。与黔西南职院合作,建立民宿人才培训基地。实施民宿业和乡村旅游创客行动,支持文化、旅游、体育、科技、设计等专业人才参与民宿项目开发。开展民宿管家业务培训,每年开展民宿管家培训不少于50名。(牵头单位:州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强化政策保障。加大对民宿项目开发的支持力度,针对重点民宿项目,县(市)政府统筹做好农村水电保障、数字化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公共服务配置等,并将其纳入相关部门规划,形成民宿产业发展合力。重点民宿开发项目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矢量数据(或项目清单),自然资源部门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州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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