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仁怀市“人口健康基金”管理使用办法 (试行)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09:51:13
收藏
详情

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仁怀市“人口健康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

仁府办函〔2023〕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仁怀市“人口健康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8月22日

仁怀市“人口健康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基金会管理条例》《贵州省计划生育协会省人口健康基金会关于调整、优化和拓展“人口健康基金”项目的指导意见》,为适应新时代人口战略的实施要求,规范“人口健康基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建立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口健康基金”以“服务生育、养育支持”为主线,着力开展优生优育、托幼照护、出生缺陷救治、生殖健康咨询、老年健康等服务,着力开展公益助学、计生困难家庭帮扶、大病救助等帮扶救助活动,切实帮助解决计生家庭在“生产、生活、生育、养育”全生命周期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三条 “人口健康基金”适用于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仁怀市内的生育养育困难家庭。

第二章  资金的筹集、存储管理

第四条 市“人口健康基金监督审核领导小组”负责基金的募集,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财政经费注入;

(二)上级专项配套资金;

(三)社会各界捐赠(包括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赠);

(四)上述资金或经费的增值、孳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条 所有捐赠存入省人口健康基金会账户,由省人口健康基金会统一开具享受税收减免优惠的捐赠收据。

第六条 市计划生育协会负责“人口健康基金”申报、发放、报账等工作。

第三章  使用范围与标准

第七条 人口健康基金坚持自愿申请、量入而出、公益服务的原则。根据基金筹集情况,结合计生困难群体的实际,由市计生协会向省人口健康基金会申报项目资金获批准后执行。

(一)落实生育、养育支持服务

1.助孕工程。对贫困的计生家庭助孕治疗的,可以申请一次性2000元的补助。

2.对贫困高龄孕产妇危急重症及35周岁以上贫困家庭危急重症对象,可以申请一次性3000元的补助。

3.学前教育补助。对脱贫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当年遇重大变故造成家庭困难的子女、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在学前教育机构中接受教育的每学年可以申请800元补助。

4.出生缺陷救治。对计生家庭出生缺陷患儿经住院治疗后,可以申请一次性2000-5000元的补助(唇腭裂2000元;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儿童脑瘫5000元;儿童尿道下裂2000元;先天性白内障2000元,其他缺陷2000元)。

5.托育照护补助。对计生困难家庭、城市低收入家庭0至3岁的婴幼儿,在仁怀市备案的普惠性托育机构接受托育照护的每半年可申请3000元补助。

(二)健康扶贫慈善行动

1.对农村计生“两户”家庭成员因病死亡的,可以申请一次性1500元的死亡慰藉。

2.对贫困计生家庭因病治疗自付费用在3万元以上的,可以申请一次性5000-10000元的救助;对遭遇重大疾病陷入绝对贫困的家庭,可以申请一次性5000元的困难救助。

3.当年经二级以上医院诊断为患有宫颈癌IB级以上或乳腺浸润性癌的贫困计生家庭患病妇女,可以申请一次性5000元的救助。

4.计生家庭保险。为计生特殊家庭或计生“两户”家庭成员购买“大病医疗、意外、养老、生育”等保险,结合实际给予代购或补助。

(三)计生家庭应急救助

1.贫困计生家庭成员因因遭遇重大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等意外伤害,个人经济负担很重,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可申请一次性5000元/户的应急救助金;因意外伤害导致伤残(鉴定为1-4级)的可以申请10000元/户的应急救助金。

2.贫困计生家庭因水灾、火灾、自然灾害等意外事件造成家庭生产、生活特别困难的,可申请一次性5000元/户的应急救助金。

(三)公益助学活动

1.圆梦大学

1)户籍条件:仁怀市籍的居民计生困难家庭子女。

2)情形:具备下列情形之一:建档立卡脱贫户、防贫监测户或低收入家庭;父(母)伤残(丧失劳动力)或身故;当年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伤害无力支付就学费用。

3)就读条件:申请人当年考取全日制本科院校并就读。

同时具备以上三条件可申请,一次性5000-10000元的资助。

2.优青计划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分三年共12000-30000元的资助:

1)当年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并就读;

2)曾经受过“博爱名城·圆梦大学”公益助学活动资助的学生。

3.杰青计划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分一次性10000-20000元的资助:

1)当年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并就读的;

2)曾经受过“博爱名城·优青计划”公益助学活动资助的学生。

每年公益助学活动可结合仁怀实际和上级要求进行资助政策的调整,并另行制定资助方案。

(四)生育关怀行动

1.安居工程。对农村计生“两户”家庭实施危房改造的,可申请一次性10000元的补助。

2.关爱扶助。对因工受伤、遭受意外伤害致本人死亡或伤残(且伤残达3级以上),造成重大财产损失达5万元以上或因重大疾病治疗自付费用达5万元以上的卫健系统(计生协)人员,可申请一次性5000元的扶助。

3.节日慰问。在重大节日或纪念日对贫困计生家庭进行慰问,一次性给予500-1000元慰问金。

(五)服务管理项目

实施优生优育指导中心、家庭服务中心、关怀关爱“三留守”、“向日葵亲子小屋”、婴幼儿照护、生殖健康咨询等项目,对特殊服务对象进行补助,按照程序报遵义市计生协、省人口健康基金会审批后实施。

第四章  使用流程与监督管理

第八条 申报流程:由本人提出申请,村极对需帮扶救助对象进行统计、筛查、资格确认、公示;镇级计生协会进行汇总、审核、入户核查、公示,向市计生协会呈报相关原始资料;市计生协会抽查核实,召开会议审核、确定扶助资金,并报市“人口健康基金”监管审核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向省人口健康基金会申报项目;省人口健康基金会按规定程序审定后,下拨基金至市计生协予以发放。

第九条 基金使用采用报账制,按照省人口健康基金会财务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镇、村两级计划生育协会及时将支付资金的相关原始单据、凭证报市计划生育协会统一送省人口健康基金会报账,项目资金按照项目的程序进行划拨和报账。

第十条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卫健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市卫生健康局局长、市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任副组长,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市计划生育协会秘书长为成员的基金监管审核领导小组;乡镇(街道)成立由计生协会会长任组长,分管计生协工作的领导、计生协副会长任副组长,卫计办主任、协会秘书长、专职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基金审核小组;村级计生协会组建由协会会长、计生专干、会员小组长和会员代表组成的基金评议审核小组,严格监督资金使用。

第十一条 接受捐赠和使用情况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开,接受捐赠人、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资金使用监管过程中的失职渎职和骗取资金的行为,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仁怀市“幸福家庭·生育关怀·出生缺陷救治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计划生育协会负责解释。

温馨提示: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大牛工程师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3.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系统 大牛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