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东县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12: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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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DR-2022-01014

衡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东政办发〔2022〕24 号

衡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衡东县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县单位:

《衡东县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衡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11 月28 日

衡东县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湖南省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0〕25 号)和《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衡政办发〔2020〕17 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2 年底前,在全县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嘉兴社区的芙蓉园小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机关大院区。

2023 年,全县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进一步完善;全面落实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片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初见成效。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35%,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量占无害化处理总量的比例达到55%以上。

2024 年,县城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二、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型

生活垃圾分类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家庭厨余垃圾和其它厨余垃圾)、其它垃圾”为四大基本类型,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除上述四大类外,因地制宜对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易腐垃圾等实施源头分流减量,单独分类、独立处理,提高资源化利用效率,减轻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负担。

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宾馆酒店、商场、商铺等机构产生的垃圾,以“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为分类基本类型。车站、广场、公园、城市干道、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根据生活垃圾产生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分类模式,确保分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 (2022 年8 月1 日至8 月31 日)

完成垃圾分类工作的动员部署,启动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工作。按《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19)技术规范要求,完善我县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识,完成各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保障分类设施统一规范。各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 (2022 年12 月底前)

全县各级各部门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督导员、测评员、保洁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互相监督。实施分类模式,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学校、医院按照分类要求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和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三)总结推广阶段 ( 2023 年 1 月至 2024 年)

完成垃圾分类各项工作任务,认真总结分析垃圾分类工作情况,梳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实现常态化管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垃圾分类模式,为实施垃圾分类全覆盖奠定基础。制定县域生活垃圾分类覆盖实施方案,确保 2024 年县城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四、工作任务

(一)扎实有效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全面启动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微信、抖音公众号及公共场所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公益宣传,营造良好浓厚氛围。各乡镇要加快建设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并向公众开放;完善社区(小区)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机制,利用小区各类宣传设施,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志愿者、社会组织深入社区(小区)及相关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城管部门要组织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培养垃圾分类专业骨干,熟练掌握垃圾分类标准、处理流程及操作规范,指导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二)推动垃圾强制分类、规范分类。 党政机关带头,医院、学校等率先做起,其他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及时跟进,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垃圾强制分类标准要求,并主动配合收运单位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和分类收集环节日常管理工作。示范片区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利用手机扫码功能或者刷 IC 智能卡,科学引导精准分类。鼓励其他具备条件的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普通垃圾按垃圾分类标识投放。各乡镇、县经开区、县河西事务中心要落实属地责任 , 对辖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造册,指导、配合、监督各级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开展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监督。

(三)积极推进垃圾源头分流减量。 严格执行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减少包装废弃物产生。促进快递包装物减量化和循环使用。加强对果蔬生产基地、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场、超市的管理,积极推行净菜上市,厉行勤俭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从源头上减少厨余垃圾来源,加大 “ 限塑令 ” 执行力度,推广和引导消费者使用菜篮子、布袋子等环保包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要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和一次性杯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用品。鼓励和支持铝合金模板、装配式建筑、精装修住宅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降低建筑施工和房屋装修建筑垃圾产生。

(四)确定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根据我县的环卫现状,选定将嘉兴社区芙蓉园小区,打造成垃圾智能分类示范区。其他社区2024 年实施生活垃圾分类。

(五)规范垃圾分类投放。 示范片区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鼓励其他具备条件的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鼓励居民在家中滤出厨余垃圾水分,采用专用容器盛放,减少塑料袋使用。依靠社区党组织,统筹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力量,发动社区党员骨干、热心市民、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宣传和现场引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要安排现场引导员,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现场宣传和引导,做好台账记录,纠正不规范的投放行为。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地单独设置。

(六)加强垃圾分类收集。 结合现有垃圾桶、垃圾站、等收集容器设施功能,改造或更换垃圾分类收集站点(亭)等垃圾收集设施,实现垃圾分类规范收集。有害垃圾按照便利、安全原则,设置专门贮存场所。大件和装修垃圾堆放到规定场地,并通过设置隔离墙、防尘罩、加盖等措施,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厨余垃圾专车收集,其他垃圾垃圾中转站集中收集。

(七)统筹完善垃圾分类运输体系。 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运输,要以确保全程分类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的分类运输系统。筹建“智慧环卫”平台,引进“智慧物联”系统,实现垃圾分类科学管理、精准分类、分类运输、无害化处理的管理体系。

主要措施

1.主次干道临街门店的垃圾,实现电动垃圾分类收集车定时上门分类收集,按垃圾类别分别投送至垃圾分类站点(亭),再由环卫部门分类转运。

2.社区居民和过往行人应自觉按垃圾分类要求,按分类标识分类投放到分类垃圾桶(箱)。

3.社区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的生活垃圾,由环卫市场化服务标段公司,从分类收集站点(亭),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至相应的垃圾处理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

4.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和企业单位,自行将垃圾做好前端分类,按垃圾分类要求规范投放到相应的分类垃圾容器内,再由环卫部门分类转运。

(八)加快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和设备的投入。 加快推进垃圾分类设施规划建设,着力提升垃圾分类、收运能力。

1.规范收集场所。加快建设社区智能垃圾分类站、可回收垃圾收集点。选址建设大件垃圾、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

2.配齐补齐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设施设备。按标准要求配齐“ 二分类 ”“ 四分类 ” 、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的分类垃圾桶,专用分类收集车、转运车、运输车。

3. 垃圾中转站改造。升级改造个别垃圾中转站带 “ 三分类 ” 功能,便于分类收集集中转运,避免垃圾分类先分后混和二次污染。

(九)建立垃圾分类信息平台。 筹建 “ 智慧环卫 ” 系统。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信息平台。实时采集源头分类、资源回收、终端处理等相关信息,规范垃圾分类计量,对垃圾分类收运车辆信息、作业轨迹进行实时监控,实现垃圾分类智能管理、精细化管理和全过程监管,为垃圾分类治理的开展提供数据支撑。通过信息平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信息公开,定期公布各种垃圾的最终流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效果等,加强政府与企业、公众的互动沟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构,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成立衡东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城管局,统筹组织协调推进全县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 调度垃圾分类工作,研究解决垃圾分类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报垃圾分类考核结果。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加强工作协调与沟通联络。县直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力推进,各乡镇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协调机制,形成 “ 以块为主、条块结合 ” 的县、乡镇、社区三级 “ 党政负责、部门联动 ” 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依法依规通过教育、处罚、拒运和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等方式进行约束,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

(二)落实资金保障。 生活垃圾分类专项经费(包括垃圾分类设施经费、工作经费、宣传教育经费等)分别由县、乡镇两级财政予以保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市专项奖补资金,加大对地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支持力度。对垃圾分类实施效果好、示范效应强的社区(小区),在安排相关资金时予以重点支持或政策倾斜。要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建立生态补偿和生活垃圾减量奖励政策。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监管措施,强化经费使用审计和绩效评价。

(三)严格督查考核。 强化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检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文明县城、卫生县城、园林县城、文明单位等考核内容,并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建立分层级考核制度,实行行业与属地相结合的考核负责制,全县各责任单位要定期对各配合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牵头对考核结果进行不定时抽查,对工作推进有力、成绩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各相关县直部门要定期汇总、分析本系统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每个季度调度一次,向领导小组报送工作报告。

(四)畅通监督渠道。 通过建立民意反映监督平台、开通投诉监督电话热线、设立民情民意留言箱等方式,全面畅通生活垃圾分类监督渠道,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加强线上线下交流互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附件:衡东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

衡东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分解表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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