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浦城县大米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浦政综〔2021〕51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30 12:21:23
收藏
详情

浦政综〔 2021 〕 51 号

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城县大米产业

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浦城县大米产业发展计划》已经县政府第 2 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浦城县人民政府

2021 年 4 月 8 日

( 此 件 主 动 公 开 )

浦城县大米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民以食为天,确保粮食生产安全,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浦城是全国、全省最早的商品粮基地县之一,久负“闽北粮仓”盛名,粮食产业是我县农业发展的支柱产业,而水稻作为我县第一大粮食作物,浦城大米早已享誉八方。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县在确保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安全和农民持续增收方面亟待转型升级。如何做强粮食产业,打响“浦城大米”品牌,是我县大米产业发展的关键。根据南平市加快推进食品加工千亿产业集群和推进粮食百亿工程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浦城大米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在总结前几年发展浦城大米产业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对照浦城大米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计划。

一、产业现状

2020 年我县完成粮食播种面积 49.51 万亩,粮食产量 21.45万吨,其中水稻播种面积 43.8 万亩,平均亩产 459 公斤,总产20.1 万吨。全县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证的粮食加工企业及个体加工户 24 家。其中年产值达 2000 万元以上的规模大米加工企业有 10 家,加工产值为 3.9 亿元。全县拥有绿色大米品牌标志 6个,无公害大米品牌标志 4 个,无公害稻谷品牌标志 2 个,国家级龙头企业 1 家,省级龙头企业 1 家,市级龙头企业 6 家。

近年来,我县粮食产业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有较大潜力有待挖掘。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一是农民种粮效益较低。 粮价和种粮成本不成比例,粮价相对偏低,而土地流转、物化、机械及人工成本较高,农民种粮效益仍然较低。 二是粮食产业大而不强。 农产品初加工多、精深加工少,品牌效益低、知名度不高,粮食产品精深加工没有形成规模,产业发展后劲不足,产品附加值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 三是基础设施不够完善。作为山区县,我县部分村庄位置偏远,地理条件较差,农村基础建设成本高,历史欠账较多,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等基础条件亟需改善。 四是产业发展力量不足。 农村劳动力大多进城务工或外出发展,在家务农的大多是年老体弱或多病者,素质偏低,农业兼业化、农民老龄化、农村空心化问题突出,导致浦城大米产业发展动力不足。 五是原料质量控制体系不够完善 。浦城水稻种植面积大而散,农资监管平台和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只对水稻生产主体进行常规产品监管,对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等高质量产品的监管体系还不健全。 六是品牌建设不强。 “浦城大米”的价格体系尚不完善,企业、合作社、粮农的合作链条尚不密切,营销队伍不强,品牌知名度和产品附加值还不高。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家粮食战略新安全观,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统领,以稳粮、提质、增效为目标,以转方式、优结构为主线,优化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强化政策支持和科技支撑,合力推进基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培育市场主体和产业集群,加快构建一二三产融合的现代水稻产业体系,切实提高水稻综合生产能力和大米市场竞争能力,促进水稻产业可持续发展,确保口粮绝对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安全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总量、质量、效益与品牌并举的原则。 着力建设水稻生产功能区,提高综合生产能力。根据差异化市场需求,优化品种结构,提升生产、经营、加工、流通水平,把水稻的产量、品质、区位等优势聚合为品牌优势,不断提高水稻产业效益。 二是坚持科技创新的原则。 突出问题导向,依靠科技进步,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着力解决产业发展中的技术瓶颈和机制制约。加强应用性科技创新,不断提高水稻产业链的科技含量和产品档次,促进产业创新发展。 三是坚持融合发展的原则。 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开发潜在市场。着眼于产前、产中、产后全产业链,加强顶层设计,提升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关联产业融合发展。 四是坚持可持续的原则。 以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为基础,因地制宜,分区施策,采用先进生产技术模式,合理开发利用农业资源,努力实现数量与质量、生产与生态和谐统一,促进资源永续利用和产业绿色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 2023 年全县水稻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种植面积和产量稳定,品牌建设及产品、质量均有明显提高。

1 . 产能提升。一是粮食生产能力提升。 2021—2023 年,全县计划投资 10247 万元,新增高标准农田 7.11 万亩。通过良种、全程机械化改造、增产模式攻关和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等技术措施,力争至 2023 年全县粮食平均亩产达到 465 公斤。 二是粮食加工能力提升。 力争到 2023 年 3000 万元以上规模企业达到 10家以上。

2 .质量提升。 通过实施浦城大米产业发展行动计划,使优质品种应用率保持在较高水平。 2020 年,全县良种覆盖率达 98% ,优质专用率达 88% ;至 2023 年全县良种覆盖率达 98.5% 以上,优质专用率达 90% 以上。建设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 20.3 万亩,提高基地投入品购买和使用监管水平,确保基地内水稻种植按照绿色食品标准进行生产,为 “ 浦城大米 ”提供优质原粮。

3 .品牌提升。 全力打造“浦城大米”质量安全、品质放心区域,“浦城大米”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实行全程追溯制度。到 2023 年底,全县粮食 “ 三品一标 ” 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 98% 以上,总数达到 22 个以上(有机食品 2 个、绿色食品 15个、无公害产品 5 个);福建省名牌农产品 3 个以上,福建省十大区域品牌 1 个以上;国家级产业化龙头企业 1 家以上,省级产业化龙头企业 2 家以上,市级产业化龙头企业 8 家以上。

4 .浦城大米销售量提升。 到 2023 年全县 6 家以上企业入围“浦城大米”区域品牌,“浦城大米”销售量达到 3 万吨以上,带动农民增收 2000 万元以上。

三、重点工作

1 .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业附加值。 每年优选 3-5 个适宜本地种植的优质稻品种,依托“浦城大米”适种区域,因地制宜打造高产高效模式板块(“稻-养”、“稻-油”、“稻-肥”、“稻-药”等)、生态有机稻和绿色稻板块、传统品种和特色品种(如红米、绿米、黑米、紫糯米、功能性大米)板块等多样优质稻产业板块,进一步丰富“浦城大米”产品种类。按照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要求,通过构建“组织管理、生产管理、监督管理、投入品管理、技术服务、基础设施与环境保护、产业化经营”七大体系,确保 20.3万亩绿色原料基地生产的稻谷符合绿色食品原料标准要求,并发挥绿色食品原料基地优势,开发多元化的稻米产品及加工制品,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加大副产品的综合利用和深度开发,鼓励稻米加工企业开展技术升级、工艺创新以及多元化深加工,生产一批品牌化、多样化、便利化的稻米食品。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周边县(市、区)粮食副产品流向浦城,研发一批米糠油、米糠多糖、绿色食品粉干和谷壳加工等高附加值产品,进一步延长产业链条。

2 . 加大品牌培育力度,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继续实施粮食品牌化战略,进一步健全粮食品牌培育、保护和监管机制,持续打响 “ 浦城大米(贡米) ” 公共品牌,发挥“浦城大米”武夷山水区域品牌的示范作用,借势打造一批有机稻米、绿色稻米、再生稻米等大米相关特色品牌,进一步提升 “ 浦城大米 ” 市场知晓率,提升 “ 浦城大米 ” 市场竞争力。

3 .实施种业创新工程,加大优质品种的选育力度。 全面推进良种科技联合攻关,利用 “ 浦城米业产业研究院 ” 和 “ 科技小院 ”的技术优势强化企业育种创新主体地位,大力推进育繁推一体化。加快培育一批丰产稳产、品质优良、抗逆性好、附加值高、适宜机械作业及市场需求的新品种。同时,继续引进优良品种试种,保护好地方特色品种。

4 .建设高标准农田,提升综合生产能力。 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改良土壤,培肥地力,加快中低产农田改造和标准化农田建设。实行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耕地质量评价与监测,完善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稳步提高耕地基础地力和土地持续产出能力,实现 “ 藏粮于地 ” 。

5 . 集成绿色高效模式,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重点推广水稻统一育供秧、机械插秧等高效种植技术,大力推广病虫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等绿色生产技术,加快推广秸秆粉碎还田等标准化作业技术。针对不同区域生产条件和不同品种特性,实行一个品种对应一套生产技术,一个模式对应一套技术规程,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通过优化技术模式,推进种地养地结合、种植养殖结合、农机农艺融合,全面提升水稻生产的科技支撑能力,实现 “ 藏粮于技 ” 。

6 .完善生产组织方式,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 进一步完善“以钱养事”机制,在巩固提升公益性农技服务的同时,大力发展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化服务公司、涉农企业、农业院校和科研院所为生产主体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程式服务,形成以公益性服务组织为引领的“一主多元”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推广按户连片模式,探索“土地入股”“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新型生产合作方式,大力推广以水稻工厂化育秧技术为基础,集水稻育秧、机耕机插、机防机收、烘干仓储、加工销售及农资、信息服务于一体的技物结合的生产服务模式,减少要素投入,促进产业节本增效,提高劳动生产效率。

7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用绿色发展的新理念引领生产,按照“一控两减三基本”的要求,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切实减少对耕地和水资源的污染。推广冬闲田种植绿肥、秸秆粉碎还田技术,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地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通过节水、节肥、节药、节地等技术的普及应用,提高农业投入品利用效率,实现资源变废为宝、循环利用。做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生产安全、质量安全,构建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共赢”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8 .打造稻作文化,提升三产融合效益。 注重展现浦城悠久水稻种植历史,利用现有的十八畈连片稻田、高山梯田和“十里莲塘”等农业生态景观,结合“稻—油”“稻—药”“稻—鱼”“稻-肥”、“稻田彩绘”等,打造绚丽多彩的田野风光。策划建设浦城粮食文化博览园,充分挖掘稻作文化,广泛收集传统水稻种植的器具和各类衍生产品,采取虚拟场景和实物展示相结合的方式,利用文字、作画、视频资料等素材全景式的全面展现浦城稻作文化,并结合小密包酒、旭禾米业、浦之玉米业等产业龙头企业,形成以粮食产业为主体的观光旅游农业。

四、工作措施

1 .设立专项发展基金。 2021 年至 2023 年,每年由县财政安排 300 万元成立“浦城大米”产业专项发展基金,专项用于扶持“浦城大米”产业发展工作。

2 .鼓励统一集中育秧。 为鼓励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职业农民和组织加入“浦城大米”产业发展中来,保证种植品种、种植规模、种植区域、绿色生产的真实性,为“浦城大米”提供优质原粮,对在“浦城大米”适种区域内种植“浦城大米”推荐品种或特色品种(红米、黑米、糯米、大谷及功能性大米),采用统一集中育秧(有条件的地方建议采用工厂化育秧),按照绿色食品标准实行统防统治,且与浦城县域内粮食加工龙头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售粮每亩达到350-450 公斤以上(中端米品种 450 公斤以上、高端米品种 350公斤以上)的生产主体给予每亩 50 元的补贴。同时对浦城大米生产基地上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优先安排。

3 .扶持品牌创建。 支持浦城粮食协会牵头注册“浦城大米”和“浦城贡米”公共品牌商标及申报地理性标志产品,鼓励粮食经营主体申报“二品一标”。对新获得地理标志产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证书的粮食类生产主体一次性分别给予 5 万元、 4万元、 3 万元的奖励(含第三方认证);对新获得“福建十大区域品牌”、“福建名牌农产品”称号的粮食类生产主体一次性分别给予 5 万元、 3 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国家级产业化龙头企业、省级产业化龙头企业、市级产业化龙头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 5 万元、 3 万元、 1 万元的奖励;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各种农业展会对我县粮食产品进行宣传推介,提升我县粮食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对参加“浦城大米”国家级、省级、市级展销会的企业分别给予每场次 0.5 万元、 0.3 万元、 0.2 万元的宣传活动经费补贴;对经相关部门批准开展稻田彩绘等宣传“浦城大米”的观光农业的经营主体给予一定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县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相关部门核算为准。

4 .培育经营主体。 完善农民科技培训体系,突出培养职业粮农、青年农场主和农业职业经理人。推荐经营主体负责人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大专学历教育,提高水稻产业经营主体的管理水平。新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示范社的粮食类专业合作社当年度分别给予 2 万元、 1.5 万元、 1 万元、 0.8 万元的奖励;新评为省级、市级、县级的粮食类家庭农场当年度分别给予 1 万元、 0.8 万元、 0.5 万元的奖励。

5 .做强浦城大米产业。 鼓励龙头企业入围“浦城大米”区域品牌,建立优质稻生产基地,增加“浦城大米”原粮收购量,扩大“浦城大米”的销售规模,提高“浦城大米”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对“浦城大米”推荐品种稻谷当年度收购量达到 5000吨(含)以上、 3000 吨(含)以上、 1000 吨(含)以上的粮食加工龙头企业当年分别给予 5 万元、 3 万元、 1 万元的收购补贴;对“浦城大米”销售企业当年度销售“浦城大米”达到 300 吨(含)以上、 200 吨(含)以上、 100 吨(含)以上的企业当年分别给予 5 万元、 3 万元、 1 万元的销售补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建立“浦城大米”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浦城大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街道)是各自辖区“浦城大米”产业发展行动的责任主体,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年度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浦城大米”产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严格督查考核。 把“浦城大米”产业发展纳入绩效考核,各县直有关部门要于每年 3 月底前向县“浦城大米”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年度工作目标和具体实施项目。县“浦城大米”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定期季度通报、半年督查、年度考核的督查机制,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开展“浦城大米”产业发展各项工作。同时,对工作不主动、不到位、不负责的单位予以通报处理。

(三)加大金融政策支持。 持续加大财政支农力度,科学统筹各类农业建设项目资金,其中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重点支持集中育秧、机械栽插和烘干收储等环节。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补贴资金向水稻新型生产主体倾斜。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进贷款贴息创新,精准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粮食生产,促进新型主体创业兴业。推进农业保险创新发展,提升农业保险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发挥保险对农业生产的支持作用。

温馨提示: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大牛工程师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3.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系统 大牛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