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州适龄妇女开展
宫颈癌乳腺癌检查的实施意见
(审议稿)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相关部门:
近年来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发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并明显趋向年轻化。实施“两癌”检查是贯彻健康中国战略、践行健康中国行动一项重要内容,对保障妇女身体健康,降低因癌症致贫、返贫具有重要意义。自2009年以来,我州利用国家专项补助资金,对全州农村妇女开展了“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实施后明显提高了农村妇女“两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了死亡率,大大提高了广大农村妇女健康水平。州政府决定从2021 年起,将全州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在全州范围内启动实施。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为引领,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以服务妇女健康需求为切入点,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服务理念,增强妇女健康保护意识,有效提高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全州广大妇女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通过为全州20-64 周岁的适龄妇女进行“两癌”检查等方式,提高“两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妇女“两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逐步提高全州广大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计划2021-2025 年共完成45 万名适龄妇女“两癌”检查,原则上计划每年完成9 万名左右。
二、主要任务(一)明确检查方法。宫颈癌检查:采用成熟稳定的新型核酸检测技术即“HPV 检测法”;乳腺癌检查:采用乳腺视诊、触诊及乳腺彩超检查、钼靶X 线检查。
(二)组织人员培训。对相关人员进行管理制度、财务和质量控制,以及“两癌”相关专业技术培训。
(三)开展健康教育。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相关政策和妇女健康知识宣传,扩大“两癌”检查的社会影响力,帮助广大妇女树立健康文明理念。
(四)加强经费管理。
1、经费测算:全州约有45 万名妇女参加检查,其中宫颈癌检查按照每例HPV 检测200 元的标准,共需经费9000 万元;乳腺癌检查按照每例80 元的标准,共需经费3600 万元。两项检查共需1.26 亿元左右,分5 年完成全部检查任务,平均每年需2520 万元。
2、经费来源:各县(市)政府按照政府主导的原则,通过财政支持、多方合作等方式筹集经费。
3、经费管理:各县(市)要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在资金拨付、分配、使用等环节,要严格执行相关财务规定,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规范性。
三、组织实施
各县(市)政府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卫生健康、妇联、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负责项目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
(一)推进机制。一是强化调查研究。坚持重心下移,密切联系基层妇联组织和群众,进一步了解妇女群众需求,发现重点和难点问题,及时完善工作运行机制。二是强化日常督导。牵头单位要负责做好项目统计分析、进度月报和年终总结,协调解决项目执行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三是强化考核检查。州本级要随机检查各县(市)项目执行规范性及档案管理情况,核查参检妇女服务信息准确率及满意度,确保项目依法依规顺利开展。
(二)责任分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为适龄妇女“两癌”检查检测机构,同时加强技术培训、指导和质控;妇联组织要充分做好宣传动员,深入社区、家庭开展社会宣传,认真组织适龄妇女到指定机构进行“两癌”筛查;县(市)财政部门根据检查人数、收费标准,及时拨付经费,同时做好项目资金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