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小学:
为有效缓解小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切实减轻家长负担,引导和帮助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有意义的暑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0 号)《关于开展 2021 年丽水市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丽教基〔2021〕59 号)和国家、省、市关于做好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就做好松阳县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 ) 坚持公益普惠 。采取财政补贴、适当收取托管服务费等方式筹措经费。服务性收费坚持非营利原则,收费标准向社会公示,学校不得违规收费。
(二 ) 坚持家长 、小学生自愿 。暑期托管服务由家长、小学生自愿选择参加,不强制要求。
(三 ) 坚持教师志愿参与 。暑期托管服务由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担任管理人员,教师志愿参与暑期托管服务任务,同时吸纳大学生志愿者等参与暑期托管服务。
(四) 坚持做好安全保障。完善暑期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参与托管服务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教育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消除托管场地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二、实施安排
(一)服务对象
有刚性托管需求的小学生。
(二)服务地点
有条件开展暑期托管的小学。
(三)服务时段
原则上举办两期,每期 10 天(不含双休日),无午间托管服务的按照每天 8 课时计算,有午间托管服务的按照每天 10 课时计算,托管时间为机关企事业上班时间。托管期间,有条件的学校,学生可以在学校用餐,费用由家长自行承担。如遇校园维修等实际情况,学校可自行选择开设期数。
(四)服务内容
托管服务以看护为主,提供托管服务的学校应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资源设施,在做好看护的同时,合理组织提供作业辅导、集体游戏、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等服务,进一步强化育人功能,确保托管服务丰富有趣、安全有序。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
(五)服务收费
暑期托管服务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适当向家长收取暑期托管服务费,确保托管服务正常运行。托管服务收费标准 40 元/天/人,有午间托管服务的 50 元/天/人(不含餐费),按期收费;一律使用财政票据,由学校统一收取,纳入学校财务作为专项资金统一管理,由学校根据实际支出列支。校内托管服务费用于教职工托管服务工作报酬等相关托管服务费用支出。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暑期托管服务的,学校免收托管服务费。
(六)班额师资班额原则上控制在 40 人左右,按照生师比 10:1 左右配备教师、志愿者和管理人员。给予参与托管服务的教师和管理人员适当的报酬补助。
三、相关要求
(一 ) 加强组织领导 。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开展暑期托管的意义。各学校要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暑期托管方案,建立分工明确、任务清晰的工作推进机制,层层抓好工作任务的分解落实。
(二 ) 加强统筹协调 。教育、团委、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各类资源,共同做好指导管理等工作。团县委加强对志愿者的招募、培训工作;教育局会同发改局做好对暑期托管收费标准的核定;财政局要予以资金支持,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人力社保局做好暑期托管教师补贴发放的核定。各校要主动向家长宣传具体安排,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要统筹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暑期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教师有充分的休息、教研、培训等时间。
(三 ) 加强 责任落实 。各校加强安全保卫、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管理,以发放《告家长书》,签订《入托协议》等方式指导家长配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落实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等暑期托管服务所需的相关费用,引导家长自愿为参加托管的小学生投保平安保险。
(四 ) 加强监督指导 。重点围绕人员安排、服务内容和安全保障,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暑期托管服务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严禁将暑期托管班变成“培训班”“补课班”,一经发现及时严肃查处。
松阳县教育局 共青团松阳县委员会
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松阳县财政局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 年 8 月 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