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珍珠绿色健康养殖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为进一步规范珍珠养殖,消除珍珠养殖污染隐患,推进珍珠养殖业绿色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明光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明光实际, 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禁养区范围内珍珠养殖全面取缔;养殖区域内珍珠养殖投喂符合水产养殖规定《安徽省淡水珍珠蚌生态养殖技术规范》 (DB34/T3281-2018)、《淡水珍珠蚌鱼混养技术规范》 (SC/T11432019)、尾水达标排放安徽省《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722—2024);促进珍珠养殖绿色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明确禁养区范围
禁养区范围是指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池河翘嘴鲌种质资源保护区、女山湖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市区建成区、河道行洪区以及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和法律法规明确的禁养区域。
(二)开展养殖摸排工作
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珍珠养殖要开展摸排登记工作,做到应摸尽摸、底数清楚,并将摸排结果及时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
(三)集中分类整治
1.取缔一批。对位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池河翘嘴鲌种质资源保护区、女山湖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市区建成区、河道行洪区等禁止珍珠养殖区域养殖的,原则上于 2025 年12月底前予以取缔,并拆除养殖设施。
2.改造一批。符合养殖区域内,通过生态化改造、生态种养、 不施用粪肥、降低养殖密度、实施尾水处理等工程和技术措施, 实现珍珠养殖投喂规范、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原则上于2025年 12 月底之前完成。
(四)规范管理监督
1.规范水面发包。自2024年12月起,新发包的村(社区) 集体所有珍珠养殖水面,由村(社区)在履行“四议两公开”等民主程序,并报乡镇街道对养殖区域、养殖模式和环保措施审核 同意后予以发包,签订合法有效的珍珠养殖水面承包合同,同时到市生态环境分局备案。50亩以上的集体水面要通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公开流转交易,国有水面发包应按相关规定实施。 2024 年12月底前已签订水面承包(转包、出租、入股)合同的, 在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后,补充签订本方案的规范合同。原则上 2025 年8月底前完成规范合同签订工作。
2.定期监测水质。各乡镇街道负责每季度开展不少于一次珍珠养殖水体的水质检测,分析水质变化情况,发现养殖水体水质超标的,及时督促珍珠养殖经营者加强水质调控和生产管理并报市生态环境分局处置。
3.多方联动监管
(1)尾水达标排放。各乡镇街道督促经营者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养殖尾水净化处理模式,实施珍珠养殖尾水净化处理,珍珠养殖尾水排放要符合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养殖尾水排放前,珍珠养殖经营者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拟排放尾水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达标且在村(社区)、乡镇街道、市生态环境分局监督下方可排放尾水。
(2)规范处置废弃物。各乡镇街道督促养殖经营者做好珍珠养殖生产副产物、投入品包装等固体废弃物的规范化集中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3)强化日常巡查。乡镇街道、村(社区)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巡查力度,每月巡查不少于一次,发现珍珠养殖经营者投施粪肥、超标排放尾水以及违规养殖等行为,及时制止并 报告市农业农村局和市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依法依规处置;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要定期开展巡查和执法,依法查处违规投喂、尾水超标排放、生态红线内养殖、禁养区内养殖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根据情况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三、工作职责
1.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珍珠养殖摸排登记,对开展改造、 示范的珍珠养殖企业进行技术指导,对珍珠养殖经营者违法违规投喂、使用兽药、饲料等行为进行查处,牵头负责池河翘嘴鲌种质资源保护区内珍珠养殖取缔工作。
2.市水务局:牵头负责河道行洪区等范围内珍珠养殖取缔工作。
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负责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池河翘嘴鲌种质资源保护区、女山湖自然保护区、 市区建成区的规划范围及明确的矢量坐标图;牵头负责女山湖自然保护区内珍珠养殖取缔工作。
4.市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负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珍珠养殖取缔工作;牵头负责做好珍珠养殖尾水水质监测工 作,并对一年内养殖尾水检测累计两次(含)以上超标排放的珍珠养殖进行取缔,对违规投喂现象进行处罚。
5.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市区建成区内的珍珠养殖取缔工作。
6.市公安局:负责在相关部门执法过程中,对妨碍公务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7.乡镇街道:具体负责辖区内珍珠养殖取缔、整改、监管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规范珍珠养殖工作是改善全市水域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助推水域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等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督促等工作。各乡镇(街道)要确定一名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
(二)明确责任,各尽其职。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按照职责分工,全力做好各项工作。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养殖珍珠调查统计、宣传引导和巡查管理等工作,按照本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要求深入推进;市直有关部门要对各乡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
(三)科学指导,合力推进。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牢固树立全市规范珍珠养殖工作“一盘棋”思想,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积极提供保障服务。
(四)加强考核,务求实效。各乡镇(街道)和市直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