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宁 德 市 财 政 局
宁人社规〔 2026 〕 1 号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德市工业和 信息化局 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实施 2026 年
稳就业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民政和人社局)、工信局、财政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经发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现2026 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办传〔 2026 〕 1 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一次性稳就业奖补。 对经当地人社、工信部门确认,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减员率不高于 2025 年 12 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 5.1% )、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 2026 年 2 月份用电量不低于 2025 年 12 月和 2026 年 1 月平均值的 70% ,含 70% )制造业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具体按企业 2026 年 2月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每人 500 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单家企业补助资金最高 200 万元,其中 50 万元以内由就业补助资金支付,超出的部分由企业所在地财政预算安排。
二、支持企业招工引工。 开展 “ 春风行动 ” 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全年举办招聘会 300 场以上。对承接人社部门组织的线下招聘活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参加招聘的用工企业数和地域,按市内 500 元 / 家、省内市外 1000 元 / 家、省外不超过 5000元 / 家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参加人社部门出市、出省招聘活动的用工企业,给予每家企业省内 2000 元、省外不超过 5000 元的赴外招工补助。
三、支持机构服务用工。 对为企业引进劳动力并首次在宁德稳定就业满 3 个月以上(含 3 个月,以参加失业保险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间为依据)的人力资源行业协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院校等社会机构,按每引进 1 人 500 元的标准,给予每家机构每年不超过 30 万元的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
四、优化零工服务保障。 对经人社部门备案且正常运营满 1年的公益性零工市场(驿站),开展星级评选并实行动态管理,将星级评选结果作为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扶持的重要依据。对在宁德零工平台成功接单的零工人员,符合条件的提供每单不超过5 元、保额不低于 30 万元的零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五、开展职工技能培训。 鼓励企业组织在岗职工开展技能培训,按职工取得证书等级给予企业每人 700 - 3000 元的培训补贴;参训企业职工属于六类人员的(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提高 20% ,培训职业(工种)属于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能培训项目范围的,补贴标准提高 30% 。
六、鼓励返乡自主创业。 对离校 2 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 1 年以上(含 1 年)且当前仍在正常经营,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6 个月以上(含 6 个月)的,由创业地给予 1 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七、开展用工暖心服务 。联合工会、民政等部门对春节期间坚守工作岗位的职工开展系列 “ 送温暖 ” 活动。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充分利用农民工、高校毕业生返乡过年集中期,依托零工市场、零工驿站等就业服务点,收集返岗去向和就业需求,及时提供求职登记、就业指导、用工政策宣传等就业服务,引导帮助返乡人员留宁就业创业。
本文件自 2026 年 1 月 6 日起实施,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就业奖补政策有效期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其他政策措施有效期至2026 年 12 月 31 日。第二、三、四、五、六条政策措施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宁德市财政局
2026 年 1 月 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