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台商投资区扶持工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修订版)》的通知(漳台管办规〔2025〕2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4-14 17: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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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文件

漳台管办规〔2025〕2 号

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

台商投资区扶持工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修订版)》的通知

角美镇,区直各单位、各条管单位:

《漳州台商投资区扶持工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版)》已经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5 年12 月30 日(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台商投资区扶持工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修订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漳州市委“突出工业,突破工业”活动,提高我区工业发展效益,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做大做优做强工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漳州市存量工业用地提质增效若干措施(试行)》(漳委办发〔2022〕7 号)和《漳州市培育扶持新增新上规模工业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漳政办〔2021〕31号)等文件有关精神以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现对《漳州台商投资区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台商投资区扶持工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漳台管办规〔2023〕1 号)进行修订,修改后如下:

一、培育扶持新增新上规模工业企业

(一)明确培育目标。 2022 年至2024 年,全区力争每年新增新上规模工业企业15 家以上。

(二)支持新建项目投产上规模。 加快新建项目建设,注重统筹协调,推进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达效、上规模。对新增规模工业企业,给予每家企业奖励35 万元(含省市级补助)。

(三)鼓励规下企业升规纳统。 建立“小升规”企业培育库,落实清单式管理;以全区开展“百名干部挂百企”帮扶活动和“三比一看”竞赛为抓手,紧盯目标任务,重点促进规模以下成长型企业壮规模、转规上。对新上规模工业企业(含2022 年度新上企业),给予每家企业奖励25 万元(含省市级补助)。

二、扶持培育新兴产业

对租用厂房用于发展《中国智造2025》范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三个产业的项目,三年内的按其租金50%给予补贴,每月最高补助不超过8 元/平方米,每年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 万元。

三、支持新引进工业企业建设高层厂房

对第二条扶持范围外,自政策实施起新供地的其他工业项目,建设五层(含)以上且建筑物屋面高度达23.5 米(含)以上标准厂房的,投产后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给予80 元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200 万元。

四、鼓励存量工业企业提容增效

在符合规划、安全、环保的前提下,鼓励工业企业在现有用地上进行改扩建或拆旧建新(不包括被自然资源部门列入闲置用地),促进产业更新、提容增效。对经区工业企业改扩建领导小组或有关部门审定通过后实施改造的,按以下方式给予奖励:(1)对拆除旧厂房建设五层(含)以上且建筑物屋面高度达23.5米(含)以上厂房,投产后按其实际改造建成的厂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给予100 元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500 万元。(2)对利用现有空地扩建五层(含)以上且建筑物屋面高度达23.5 米(含)以上厂房,投产后按其实际改造建成的厂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给予80 元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200 万元。

五、鼓励地下空间合理开发利用

企业根据本措施开发建设地下空间的,在厂房建设补助的基础上,每平方米再给予100 元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本措施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与其他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属于同类型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奖励或补助,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修订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 年6 月30 日,原漳台管办规〔2023〕1 号同时废止。2023 年1 月1 日之前已开工的项目(以施工许可证日期为准)扶持政策按照原政策(漳台管办〔2018〕70 号)文件执行,本措施文件由区经济发展局(产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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