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政办规〔2025〕5 号
周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周宁县文旅促消费八条措施(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周宁县文旅促消费八条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周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 年7 月11 日
(此件主动公开)
周宁县文旅促消费八条措施(试行)
一、做强大团游。 对于一次性组织同一客源地的游客300 人(含)以上的包车(汽车)旅游团队或者200 人(含)以上的专列(火车)旅游团队(停靠站点为周宁县火车站),在周宁县内酒店住宿1 晚及以上并游览2 个(含)以上国家A 级景区(其中至少1 个为收费景区)的旅行社予以奖补。其中:包车旅游团队游客达300 人及以上、400 人及以上、500 人及以上的分别奖补1万元、2 万元、3 万元;专列旅游团队游客达200 人及以上、300人及以上、400 人及以上的分别奖补1 万元、2 万元、3 万元。奖励总金额30 万元,单家旅行社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5 万元,以旅行社申报时间顺序先报先补。此奖补可在《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宁德市文旅促消费六条措施的通知》(宁文旅规〔2025〕1 号)文件规定的奖补基础上叠加补助。
二、鼓励研学游。 旅游市场主体组织县外团队到周宁县境内开展研学活动,对研学活动在我县住宿设施住宿1 晚及以上,在我县1 个(含)以上A 级景区或研学基地开展研学活动,团队人数累计总量达1000~2000 人、2001~3000 人、3001~4000 人、4001 人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研学奖励1 万元、2 万元、3 万元、5 万元,每个申报主体奖励总额不超过5 万元。该项奖励总额累计不超过20 万元,以旅游市场主体申报时间顺序先报先补。
三、支持实践游。 鼓励高等院校、文艺院团在我县设立实践(实习)基地,组织大学生到我县境内开展实践和宣传等活动,在我县住宿设施住宿7 晚及以上,且团队人数累计总量达100 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 万元,每个申报主体奖励总额不超过5万元。该项奖励总金额累计不超过50 万元,以高等院校、文艺院团申报时间顺序先报先补。
四、宣传旅拍游。 网红达人、文旅博主在抖音、微信视频号、小红书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以宣传周宁文旅推介为主题,单条原创短视频满足播放量或浏览量达到15 万~30 万(含)、30 万以上~50 万以下、50 万(含)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 元、3000 元、5000 元,同一账号同一宣传地点奖励上限不超过2 万元。与“周宁文旅”账号共创的原创短视频作品,额外奖励5000元。该项奖励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10 万元,以申报时间顺序先报先补。
五、赛事免票游 。 报名参加周宁县内重点赛事的运动员,在赛事举办年度内,可凭身份证、手机号等相关证件及信息,享受周宁县内周宁鲤鱼溪·九龙 漈 景区免首道门票优惠(仅一次)。
六、文艺采风游。 单次组织30 人以上文艺团队赴周宁开展采风创作,且行程包含2 个及以上周宁特色景点(如鲤鱼溪、陈峭古村等),按实际人数给予每人50 元补贴,单团最高补贴5000元。该项奖励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20 万元,以申报时间顺序先报先补。
七、文旅互动游。 到周宁旅游的游客,关注“周宁文旅”和“生态周宁”公众号,且有游玩记录的,可在鲤鱼溪·九龙 漈 景区指定地点领取一份本人头像的剪纸文创产品或一次AR 体验。该项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10 万元,用完即止。
八、冬春优惠游。 各地游客当年10 月25 日至次年4 月25日(节假日除外)到鲤鱼溪·九龙 漈 景区游玩,享受景区门票半价折扣活动。
以上政策措施由周宁县文体和旅游局负责解释。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试行,试行期至2026 年6 月30 日,试行期内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