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思明区财政局
厦思科信规〔2024〕1 号
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思明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思明区促进游戏产业发展
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思明区促进游戏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思明区 厦门市思明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财政局
2024 年2 月1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思明区促进游戏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思明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厦思政〔2022〕84 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和巩固思明区游戏产业优势,持续培育优质原创游戏、完善产业链布局、促进游戏人才集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第一条 培育优质原创游戏
(一)原创游戏研发奖补。 鼓励游戏企业开展原创游戏研发,对企业研发费用高于200 万元且比上年实现增长的,按其年度在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5%给予补贴,封顶30 万元。对企业研发费用高于200万元且增速达到15%及以上的,再给予一次性奖励20 万元;增速达到30%及以上的,再给予一次性奖励30 万元。
(二)原创游戏上线奖励。 对已获得国家新闻出版署版号后首次在境内正式上线的原创游戏,每款游戏给予研发企业一次性10 万元奖励。原创游戏在境外主要发行平台首次正式上线,且每款游戏充值流水累计达到10 万美元时给予研发企业一次性5 万元奖励。境外主要发行平台包括:Apple Store、Google Play、Steam 等海外官方平台。同款游戏国内上线奖励和境外上线奖励可叠加享受,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30 万元。
(三)游戏与特色文化联动奖励。 经官方授权加入厦门特色文化实现联动且正式上线的原创游戏产品,给予每款原创游戏5 万元奖励;加入思明特色文化实现联动的,给予每款原创游戏10 万元奖励。每家每年不超过20 万元。
第二条 完善产业链布局
(四)游戏发行奖励。 支持企业开展游戏发行业务,提升我区游戏发行能力,按企业1-11 月游戏发行营收的1‰给予奖励,封顶50 万元;实现增长的,再按照1-11月游戏发行营收增量的1%给予叠加奖励,封顶200 万元。
(五)初创游戏企业场地支持。 建设专业孵化场地,按照租金“一免一减半”(即第一年免租金,第二年租金减半)的方式,为初创中小企业提供办公场地支持,由区科信局会同有关单位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六)获奖游戏项目落地奖励。 在省级及以上游戏赛事活动中获奖且落地的项目,企业员工数达5 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 万元。
第三条 提升游戏人才专业技能
(七)专业技能人才奖励。 支持游戏专业领域职业技能提升,对获得中级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游戏企业人才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 元。
第四条 “原创游戏”指企业自主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游戏。
第五条 “中小企业”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印发)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划分标准。“初创中小企业”指成立三年内的中小企业。
第六条 企业及人才如同时符合本措施和火炬高新区其他扶持政策同类条款的,可叠加享受;如同时符合本措施及我区其他扶持政策同类条款的,可选择适用,不重复享受。 对获得上级政府同类扶持资金的企业,如上级扶持资金包含区级承担部分的,不予重复享受。 已享受“一企一策”同类扶持或“一企一策”协议中已明确不再享受其他普惠政策的企业不予重复扶持。
第七条 企业、单位或个人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扶持资金的,追回已享受的扶持资金,取消扶持政策申报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