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卫生健康局
文件延平区教育局
延卫〔 2023 〕 39 号
关于加强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延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健康监督所、辖区内医疗机构、各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
近期我省传染病疫情形势总体较为平稳,但部分传染病在局部地区仍时有发生或暴发流行。特别是随着秋冬季节的来临,学校开学后人群聚集,流感、新冠感染等呼吸道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因素在不断增加,同时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以及登革热等自然疫源性疾病的疫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为进一步加强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
一、完善联防联控机制
辖区各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要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充分认识“乙类乙管”新冠感染常态化防控下做好学校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要明确并落实传染病信息报告人,及时报告传染病、疑似传染病和各种疾病异常发生情况;并主动加强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卫生院、区疾控中心的信息沟通,充分发挥健康副校长专业优势,加强联防联控,压紧压实学校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区疾控中心、各医疗机构要密切关注辖区内各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传染病疫情情况,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建议通报教育部门,并进校指导开展健康宣教、落实防控措施等工作。
二、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措施
学校要做好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清洁及通风换气,保持环境卫生。各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要建立“两案九制”传染病防控制度,确保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健康教育活动,并利用卫生日、国旗下讲话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卫生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和健康生活方式。寄宿制学校要特别加强结核病防控工作,按照《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防止聚集性结核病疫情的发生。
三、认真做好监测预警
区疾控中心加强新冠感染和流感等季节性常见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处置。并结合秋冬季传染病特点及辖区实际,针对风险隐患提出防控措施和预警建议。各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要严格落实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措施 ,按照《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规范(试行)》,将学校及学生作为食源性疾病报告的重点场所和群体,及时报告发生在学校和学生群体的食源性疾病信息。
四、及时有效处置疫情
各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一旦发现师生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要督促其及时就医, 对疑似病例、聚集性病例的信息一定要按要求逐级上报,切实做到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避免聚集性疫情发生。辖区各医疗机构要加强业务培训,持续做好病例的筛查、诊治和传染病报告工作。区疾控中心要重视学校传染病聚集性疫情苗头事件,一旦出现聚集性疫情,要指导学校做好疫情报告、调查、处置、预防和感染控制等工作措施,并规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样本采集和检测工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疫情蔓延扩散。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教育、卫健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督查和指导,要督促辖区各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建立“两案九制”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人员健康监测、传染病疫情报告、教室通风消毒、饮用水卫生管理等防控措施。对发现学校未按规定落实或存在防控风险隐患的,要责令学校立行立改,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并建立问题学校台账,及时跟踪整改到位,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六、加强医疗救治
要统筹疫情防控与诊疗服务,各级医疗机构要按照要求设置发热门诊 ( 诊室 ) ,确保应开尽开。要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规模性疫情,加强医疗力量调配调度,配备正班和备班,当发热门诊患者达到最大接诊人数的 80% 时 , 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增派备班医务人员支援。各级医疗机构要科学合理储备一定数量的磷酸奥司他韦、玛巴洛沙韦、两抗一退等流感常用药品,对流感等传染病患者及时使用相关药物治疗,降低严重并发症和死亡发生风险。动态评估相关药品使用和供应情况,对可能出现的药品短缺情况 , 要提早预警及时反馈。各医疗机构要组织开展医务人员培训,提高流感、诺如病毒感染等重点传染病的早期识别诊断报告和治疗水平,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院感发生。
七、加强健康宣传教育
辖区各医疗机构、各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要针对秋冬季校园常见传染病的特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秋冬季校园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普及防治知识,全面提升师生员工“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让师生员工了解并掌握基本的卫生防病知识和防护技能,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学生是流感等传染病易感染人群,要加强宣传和组织流感疫苗等非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提升人群免疫屏障。
八、加强校园环境整治
各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要充分发动师生员工加强校园卫生管理,广泛开展灭“四害”和消除“四害”孳生地活动,彻底清理卫生死角,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按照传染病防控属地管理原则,请省属、市属学校参照文件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工作。
延平区卫生健康局 延平区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