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7 部门关于印发《莆田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公交车
和免门票游览景区园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莆退役军人局规〔2023〕53 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切实加强军人军属荣誉激励和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进一步提升全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着力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的良好氛围,更好地推动新时代我市双拥共建工作,打造莆田新时代双拥模范品牌,根据《福建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办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方案如下:
一、优待对象
具有莆田市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简称“三属”)优待证》的人员。
二、优待内容
(一)公交优待内容:
莆田市户籍优待对象凭居民身份证、优待证等有效证件到公交运营企业指定窗口办理免费乘车手续,可以免费乘坐市公交集团运营的市中心城区(城厢区、荔城区)“一元一票制”公交车及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湄洲岛、北岸辖区内“二元一票制”公交车和仙游县众益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运营的“一元一票制”、“二元一票制”公交车(具体见附件)。
(二)景区园区优待内容:
莆田市户籍优待对象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优待证享受免门票游览收费景区园区优待。其中游览湄洲岛妈祖文化旅游区(5A级旅游景区)享受免入岛费(不含轮渡费)优待;游览仙游县九鲤湖风景区(4A 级旅游景区)、菜溪岩风景区(4A 级旅游景区)、麦斜岩景区(3A 级旅游景区)、仙水洋景区(3A 级旅游景区),城厢区九龙谷生态风景区(4A 级旅游景区)、凤凰山公园、涵江区瑞云山风景区(4A 级旅游景区)享受免首道门票优待。以上项目园中园、园内收费等项目除外。
三、职责分工
(一)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审核发放优待证,做好相关优待政策宣传解释,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履行好政策规定的优待措施和优待协议的落实,并将优待政策的落实情况纳入双拥模范城(县)考评。
(二)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的价格优待政策。
(三)财政部门。负责免费乘坐公交车经费保障工作。退役军人和“三属”人员凭优待证乘坐市公交集团运营的一元一票制、两元一票制的公交线路所产生的费用列入市公交集团年度运营成本,并按照公交成本规制管理规定统一核算,由市、区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给予贴补。仙游县众益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运营的免费乘坐公交线路的贴补办法由仙游县参照执行。
(四)交通运输、国资监管部门和公交车运营企业
1.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指导相关公交运营企业落实有关免费乘坐公交车优待政策措施。
2.国资监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国有公交车运营企业切实落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乘坐相关公交车线路工作。
3.公交运营企业负责相关线路公交车免费乘坐政策衔接落实,强化免费乘坐服务保障工作。
4.今后新增的“一元一票制”、“二元一票制”公交车线路自动纳入公交车免费乘坐优待清单。
(五)文旅等优待景区主管部门
1.督促落实关于免费参观游览国有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的优待政策。
2.指导民营的景区园区提供免收门票等优待政策。
3.今后有新增的门票优待优惠景区、园区自动纳入优待目录。(六)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相关部门负责辖区内优待政策落实。
四、有关事项
(一)优待对象实行免费乘坐公交车、免门票游览景区园区政策,是落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荣誉激励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创建双拥模范城的重要内容,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退役军人和符合条件的“三属”要及时办理优待证,已办理的要及时激活。退役军人和“三属”凭居民身份证、优待证等有效证件办理免费乘车手续,享受免费乘车优待,因没有优待证或未激活优待证而无法办理免费乘车手续的,不享受本文件规定的免费乘坐待遇;免门票游览收费景区园区时,应出示居民身份证、优待证配合查验。优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三)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可以叠加享受相关政策规定和有关部门、单位提供的交通、旅游景区园区其他优待政策措施。残疾退役军人可凭残疾军人证享受相关优待。
(四)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