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建综〔2023〕17 号南平市建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细化房票申领和房票使用流程的通知》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房票工作,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同意,现将《关于细化房票申领和房票使用流程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南平市建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 年4 月10 日
关于细化房票申领和房票使用流程的通知
房票安置政策推行以来,丰富了房屋征收安置形式,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安置房屋多样化的需求,促进了征收工作的顺利推进。为进一步实施房票政策,切实解决房票推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南平市建阳区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潭政规〔2022〕3 号)、《武夷新区房票奖励若干措施》(潭政规〔2022〕6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武夷新区房票转化和使用的通知》(潭建综〔2022〕73 号)等文件及区政府相关会议要求,现就进一步细化房票申领和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票申领中需要规范的问题
1.房票分为普通类电子房票和其他类电子房票。普通类电子房票可用于购买商品房(包括住宅及非住宅),其他类电子房票用于产权置换、货币安置。
2.被征收人为多人而房票持有人为其中一人或两人以上的,开具房票时,需征得所有被征收人书面同意。
3.房票票面金额计算时取整数(计算到元)。
4.完善房票余额结算流程。已购商品房且已交房的房票持有人可凭房票、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表、交房通知书、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等材料向南平市建阳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征收中心)申请余额结算,征收中心审核完成后提交南平市建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住建局)审批,审批完成后由征收中心将余额拨付至房票持有人账户。
5.房票持有人信息输入错误、房票持有人变更等情况可申请房票变更,变更申请需由房票持有人和具体负责本项目的征收公司共同提出,经征收中心审核后,作出变更。
二、房票使用过程中需要规范的问题
6.扩大房票使用范围。根据《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夷新区房票购房奖励若干措施>的通知》(潭政规〔2022〕6 号)文件,将安置方式调换成房票安置后生成的电子房票,可购买建阳区和武夷新区范围内纳入选房超市的商品房。
7.规范入驻选房超市程序。入驻选房超市的房地产企业需向征收中心提出申请,征收中心报住建局局务会议研究后,与住建局签订《房票购房集中结算协议》后方可入驻选房超市;经同意入驻选房超市的房地产项目,入驻或退出房源时,需向征收中心提交申请报告及房源清单等材料,经征收中心审批后,方可入驻或退出。
8.规范房票使用金额结算。开发企业按照结算节点在房票和选房超市系统上发起结算申请,并提交房票、房票购房集中结算申请表、购房汇总结算表、购房发票等材料,审批完成后由征收中心拨付给各开发企业资金监管账户。
武夷新区房源房票安置性奖励和购房奖励结算由征收中心收集汇总房屋征收协议书、房屋征收安置房票、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表、购房发票、武夷新区房票购房奖励结算总表、武夷新区房票购房奖励个人结算表等材料后,提交武夷新区管委会审核。
9.在《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夷新区房票购房奖励若干措施>的通知》(潭政规〔2022〕6 号)文件出台前,已持房票购买武夷新区核心区范围内房源的房票持有人可申请补充享受购房奖励政策,需向征收中心提交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等材料,待审核通过后由征收中心将购房奖励金额拨付到房票持有人账户。
10.入驻选房超市的房地产项目,存在有以下情形的,开发企业不得收取房票持有人定金(订金)。
(1)房源被抵押未解除的;
(2)房源被司法部门查封及相关行政部门等限制的;
(3)房源被其它条件限制导致不能签约的。南平市建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 年4 月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