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新应急规〔2023〕1 号龙岩市新罗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重点时段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镇(街)安监站,各非煤矿山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一露天煤矿坍塌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全省矿山安全风险防范会议精神,切实保障全国“两会”期间等重点时段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根据《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 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镇(街)、各非煤矿山企业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2 月3 日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2 月7日全国矿山安全防范调度会议精神,切实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春节后,非煤矿山企业陆续恢复生产,由于生产系统和设备设施长时间停产、员工“节后综合征”、“新员工入职、老员工新岗位”等因素叠加,安全风险剧增,安全生产任务艰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对全国“两会”期间等重点时段非煤矿山安全保障工作进行动员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全区安全平稳有序。
二、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 要深刻吸取连城北团煤矿“10·19”事故和内蒙古新井煤业有限公司“2·22”坍塌等事故教训,采取事故案例剖析、重大隐患解读等形式,组织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全面摸排安全风险,紧盯隐患整改。 要牢固树立 “ 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 ” 的理念,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建立隐患整改台账清单,对前期复工检查和 “ 两会 ” 期间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要求,及时消除各类问题隐患。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者同一隐患重复出现的企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四、坚决落实各项严管安全管控措施。 全区正常生产建设矿山所有生产作业区域安全必须有保障,所有矿领导、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管理员、应急救援队伍等主要岗位人员必须在岗在状态,不能保障安全的采掘头面依法停止生产进行整改,确保风险点全管控、隐患全整改,坚决杜绝事故发生。对长期停产停建和暂未复工的矿山,各镇(街)安监站要加强巡查,发现违法组织生产的,要及时上报区应急局。要切实加大对辖区非煤矿山的安全检查执法力度,凡是发现矿山安全管控措施不落实、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建设、隐患排查整治走过场、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违规生产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切实加强防汛备汛工作。 尾矿库企业要在汛期前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调洪演算,复核尾矿库防洪能力,确定汛期尾矿库的运行水位、干滩长度、安全超高等安全运行控制参数;地下矿山要在雨季前组织一次防水检查,并编制防水计划; 露天矿山要以防山体滑坡、边坡垮塌和泥石流为重点,加强周边山体、采场边坡和排土场的监测监控,做好采场和排土场防排洪相关设备设施的维护,及时处置危岩、浮石、边坡松动等事故隐患,防止因雨水引发边坡滑塌及泥石流而造成人员伤亡。
六、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 各镇(街)安监站及非煤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 小时值班、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和上下联动,确保信息及时上传下达。一旦发生事故和突发事件,遇有紧急或突发情况要及时报告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到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及时处置。
七、 本通知有效期至2023 年4 月1 日。
八、 本通知由龙岩市新罗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龙岩市新罗区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