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新建规〔2023〕2号
新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中心城市房屋征收测绘公司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中心城市房屋征收项目测绘工作的管理,规范测绘公司的选定流程,保障测绘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中心城市房屋征收测绘公司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龙岩市新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 年2 月27 日
中心城市房屋征收测绘公司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中心城市房屋征收项目测绘工作的管理,规范测绘 公司的选定流程,保障测绘工作的顺利实施,秉着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结合我区房屋征收项目测绘的工作实际,制定本 办法,由新罗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下称“区房屋征收 中心”)负责实施。第一条 测绘公司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福建省测绘条例》等相关法规,取 得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载明房产测绘业务的《测 绘资格证书》,房产测绘资格审查、分级标准、作业限额、年 度检验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条 区房屋征收中心根据《福建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实施单位管理办法(试行)》和我市、区相关规定,结合测绘 行业主管部门相关的测绘成果检查通报和市、区部门联合对房 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专项检查的相关通报以及测绘公司完成任务 情况及测绘成果复核结果进行评定,制定本年度中心城市房屋 征收测绘公司名录库。由区房屋征收中心对测绘公司进行年度 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时对外公布,不合格的将纳入区房屋征 收中心测绘公司名录库的黑名单。第三条 测绘公司承接房屋征收项目具体办法: (一)依照相关法规政策,区房屋征收中心对测绘公司提 交的申请报告及资质材料进行备案审核,备案审核通过的方能 进入区房屋征收中心测绘公司的名录库(备案时间为3 月,已 在名录库且上一年度考核合格的测绘公司无需再重复备案)。 备案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
1.申请备案报告;2.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地在新罗区且有设办公场所); 4.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 5.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中级或中级 以上职称)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应证书、公司授权的测绘业务联 系人委托书。6.提供新罗区范围内不动产测绘业绩材料。 (二)测绘公司需在区房屋征收中心测绘公司名录库中, 方可参加房屋征收测绘项目的摇号。第四条 区房屋征收中心将对项目采取现场公开摇号的方 式,随机确定测绘公司(三家及以上测绘公司按时现场签到方 可摇号)。同时,区房屋征收中心工作人员及参与摇号的测绘 公司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对摇号结果现场签字确认,抽选结 果由区房屋征收中心对外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房屋征 收中心作为委托人与其签订龙岩市房地产拆迁测绘委托合同, 并开展房屋测绘工作,测绘公司不得将项目转让或转包。第五条 承接区房屋征收中心项目的测绘公司有下列行为 之一的,由区房屋征收中心责令整改,作出不良记录,造成损 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且限制其12 个月不得参与房屋征收 项目的摇号。整改完毕后,向区房屋征收中心提出申请,待审 核合格的方能再进入名录库:(一)伪造、涂改、转让相关资质证书的; (二)转让或变相转让所承接的征收项目业务,或接受单 位和个人挂靠的;
(三)通知参加摇号,一年累计两次未到场的;(四)摇号选中后,无故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实施 测绘工作的;(五)存在吃、拿、卡、要及其他违背征收政策规定影响 房屋测绘工作的行为;第六条 承接区房屋征收中心项目的测绘公司被行业主管 部门通报不合格的,区房屋征收中心依据相关通报内容取消其 对应年限参与房屋征收项目的摇号资格。
第七条 承接区房屋征收中心项目的测绘公司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房屋征收中心责令整改,将其列入区房屋征收中 心测绘公司名录库黑名单,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列入黑名单的公司不再予以备案。(一)与被征收人恶意串通,谋取私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