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天河区加快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说明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天河区科工信局)针对规范性文件《广州市天河区加快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穗天科工信规字〔 2024 〕 2 号)(以下简称《政策措施》)说明如下:
一、主要内容说明
《政策措施》主要内容由提升产业发展能级、优化升级产业结构、完善核心要素供给、附则等四部分组成:
(一)提升产业发展能级
1 . 为激励企业营业收入增长,一是对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集团),上一年度 1 — 11 月营业收入 5 亿元以上,或核算季度营业收入 5 亿元以上的,按其增量给予支持资金,每家企业(集团)每年累计兑现金额最高不超过 400 万元。二是对当年度月度首次纳入天河区规模以上统计,或年度首次纳入天河区规模以上统计且升规当年度在天河区营业收入 3000 万元以上的,一次性支持 5 万元。
2 . 提升企业竞争实力,对上一年度新获评国家专精特新 “ 小巨人 ” 的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一次性支持 100 万元。
3 . 引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重点企业,对年度营业收入 1亿元且落户后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增长 10 % 以上的新落户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一次性支持 50 万元,其中,新落户天河智慧核心区、天河高新区范围内的,一次性支持 80 万元。
(二)优化升级产业结构
1 . 加快建设工业赋能平台,对获批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一次性支持 200 万元。
2 . 增强 “ 四化 ” 平台支撑,对获评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国家级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的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一次性分别支持 100 万元、 50 万元。
3 . 坚持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开展核心软件攻关,对获得国家、省、市科技部门或工信部门立项资助,并通过验收的人工智能大模型、工业软件、信创软件等新兴领域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每家每年支持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
4 . 鼓励产学研合作增强产业发展技术支撑,对区内人工智能大模型、工业软件、信创软件等新兴领域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的,每家每年支持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三)保障核心要素供给
1 . 强化科技金融支撑企业发展,对上一年度获得风险投资达100 万元以上的人工智能大模型、工业软件、信创软件等新兴领域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每家每年支持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2 . 加大对人才引育的支持力度,突出企业选才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将获得资金用于人才补助。完善人才服务保障,切实解决人才落户、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现实需求。
3 . 支持行业重点项目发展,对行业带动性强的重点项目,可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研究制定相应扶持方案。
(四)附则
对政策适用对象、支持限额、不予资金支持情形、获扶持后有关情形的约定、申报方式、政策期限等内容进行说明。
二、主要程序说明
一是调研论证。 2023 年 6 月开始起草工作, 2023 年 8 月组织了政策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的调研论证,并形成《调研论证报告》。二是征求各单位意见。 2024 年 2 月 7 日及 2024 年 5 月8 日,征求区属相关部门意见。三是征求公众意见。 2024 年 2 月23 日至 3 月 4 日以及 2024 年 4 月 29 日至 5 月 28 日在天河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2024 年 5 月 9 日征求区内相关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四是合法性审查。 2024 年 5月 31 日天河区科工信局提请天河区司法局对《政策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查, 2024 年 6 月 7 日区司法局出具规范性文件审查意见书。五是集体审议。经区政府第 91 常务会议、十届区委【 2024 】第 33 次常委会(扩大)会议审议研究,原则同意《政策措施》。六是编号印发。 2024 年 7 月 31 日《广州市天河区加快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穗天科工信规字〔 2024 〕 2 号)印发。
三、文件实施日期说明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 30 日后施行,政策有限期至 2026 年12 月 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