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建筑材料运输车辆
管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州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建筑施工和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攻坚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 年)》(西建质〔 2023 〕 103 号)及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西发〔 2022 〕 24 号)等要求,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有效改善空气质量,进一步加强全州建筑材料运输车辆管理,有效防止货物脱落、扬散,导致污染环境,同时进一步提升道路货物运输安全水平,结合交通运输部门职责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原则,按照 “ 政府主导、部门联动 ” 工作机制,突出重点,聚焦 4.5T 以上货运车辆车货总质量超过限载标准的违法行为,货物脱落、扬撒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城市管理等联动机制,严厉打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货物脱落、扬撒等突出违法行为,有效预防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同时按照“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加强协作,加大力度,各司其职”的原则,强化执法工作力度,保持治理高压态势,联合开展整治辖区公路货车非法改装,建筑散体运输车辆货物脱落、扬撒行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整治工作成效。
二、实施范围
全州城市(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在建、停工以及待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成区道路(街巷)以及城市过境道路、城市出入口和城乡结合部的拉载建筑材料的运输车辆。
三、重点任务
(一)严把货运企业、车辆、驾驶员市场准入关。 依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严格实施货运企业报备制度;载质量 4.5T 以上的货运车辆严格实施车辆燃料消耗量核查制度,重点核查车辆燃料消耗不达标的一律不予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和不予年度审验;严格落实 4.5T 以上的货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制度。从源头上严把货运企业、车辆、驾驶员市场准入关,规范道路货运行业发展,确保道路运输市场安全、有序发展。
(二)做好货运源头的调查和公示。 根据本地经济发展、货源分布和地理条件等实际情况,各县市交通运输部门要对货运量较大、容易发生超限超载的矿山、水泥及制品企业、煤场、页岩机砖厂、沙石料场、钢铁厂、建材厂、港口、货运站、物流园区(中心)等货物集散地、装卸现场进行拉网式排查、梳理。重点摸清源头单位名称、地址、装载的货物主要种类、年出厂(场、站)货运量、年货运车辆出厂(场、站)通行量等相关信息。根据排查结果编制货物运输源头名单报送,经县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每年根据经营和监管情况进行更新。
(三)持续打好柴油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按照“减存量、控增量”原则,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强化部门联动,联合发力,合力攻坚,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接续攻坚、久久为功,坚持短期攻坚与长期管理并重,防治结合,抓在经常,做在日常,继续做好专项攻坚的“后半篇文章”。
(四)加强联合执法行动。 一是实施巡查制度。通过日常巡查、抽查或驻点等有效方式,加强对公布的货源地进行监管,每月巡查次数不少于 1 次,严禁超载超限、改装、改型等违规车辆出场、出站。二是严查违规超载运输行为。对超载超限车辆出场(站)的水泥、砂石等货物集散地、货运站;违规使用改装、改型车辆装载货物;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执法部门予以处罚。三是加强多部门联合监管。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纳入车辆年审、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范畴。对多次发生超载超限违法运输的企业,要实时纳入重点管控黑名单,各职能部门要开展联合惩戒。同时配合公安、城管部门在城区出入口对拉载建筑材料的运输车辆实施管控。四是加强对汽车维修企业非法改装货车环节监管。对从事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企业,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抄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取缔违法经营。同时,路面执法部门要将相关信息及时报送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一超四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建筑运输车辆管理放在重要位置,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举措。严格落实建筑运输车辆管理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定期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切实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压实工作责任。 要高度重视建筑运输车辆对城市扬尘污染治理的重要性认识,纳入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分解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期、高质、高效完成治理目标。摸清辖区内建筑运输车辆运行线路、运行时间、起讫地、装载货物等情况,加强对建筑运输车辆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
(三)强化联合执法。 要配合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建筑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交叉检查,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监督,开展明察暗访,巩固治理成果。对发现建筑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存在货物脱落、扬撒防治措施未落实的车辆要依法严肃处罚。
(四)完善长效机制。 应积极落实网格化管理,将建筑运输车辆作为扬尘污染问题排查整治的重要内容,将建筑运输车辆管理与文明城市创建、爱国卫生运动等紧密结合,常态化发现、解决各类扬尘污染问题。
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

